持續更新|蔡天鳳案Day9 蔡天鳳母親作供:鄺港智18歲入住蔡家

蔡天鳳 Day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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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報道涵蓋庭上描述的犯案過程細節,或會引起不安。

第四年,我們仍在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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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1 散庭 周二續審
15:55 蔡母:鄺港智「炒錶」錢來自女兒
鄺港傑「格硬」要做司機

蔡母張燕花指,鄺港智口中的投資是「炒錶」,引述鄺說認識錶行老闆,「話識人買啲錶,一隻錶可以賺幾十萬」。張指,「錢就阿女出,佢(鄺)話賺錢,但未攞過一蚊(回來),本金都冇埋。」

張指,以前都會鼓勵女兒幫助鄺港智,因他是孫兒的爸爸,直至 2022 年 6 月與鄺家關係變差,她才着女兒停止付錢給鄺港智。

另外,張稱蔡家原有一名叫「阿信」(音譯)的司機,2022 年 12 月底,鄺港智母親李瑞香跟蔡天鳳說,阿信「又偷錢又借錢」,要求蔡解僱對方。2023 年 1 月,李瑞香指鄺港智胞兄鄺港傑的雞蛋仔店倒閉、「冇嘢做」,提議聘用鄺港傑為司機。

張又指,李瑞香同一時間告知「阿信」,鄺家要去旅行,出 3 個月糧予「阿信」,但毋須他工作。惟女兒認為鄺港傑不是正式的司機,希望聘請到新的司機再解僱「阿信」。張指,當時「佢個哥(鄺港傑)又格硬要做,話冇嘢做,『你畀我做,做唔到先炒』」,最終鄺港傑於 2023 年 1 月獲聘為司機。

張燕花
張燕花(資料圖片)

15:41 蔡母:鄺港智多年來
向女兒索取共 7,000 多萬元

控方關注,2022 年 6 月鄺港智與蔡天鳳的情況。蔡母張燕花指,女兒仍以微信與鄺有聯絡,而鄺當時亦住在香港。而他回港之前,主要在海南、廣州居住。

控方追問為何當時鄺港智會回到香港?張指,當時因為鄺球拒絕賣樓,認為鄺球會聽鄺港智的話、鄺港智可說服父親。張又指,鄺港智回港後,與兩名子女住在加多利山單位。而當時女兒及譚方駿亦有給錢予鄺港智,用作買錶。

張燕花又提到,鄺港智多年來已向女兒索取 7,000 多萬元,當時回港又再向女兒索取金錢,表示要投資。張則認為,「攞咗咁多啦,唔可以再攞㗎啦」,她曾告訴女兒及鄺港智,「攞咗咁多錢,都冇攞返嚟,都冇賺返嚟」。但鄺港智希望女兒繼續給他錢,女兒則認為他「幾年都冇賺到,生活費一蚊都冇賺返嚟」,當時鄺感到生氣。

張又憶述,當時「佢(鄺港智)話唔夠投資,阿女話唔夠投資就拎返嚟」,譚方駿亦拒絕再付錢給鄺。

15:00 蔡母:女兒想賣樓、所有人搬屯門
鄺球「要打要殺」

蔡母張燕花供稱,及至 2022 年 6 月,鄺球與女兒的關係有變。張在控方提問下指,2022 年 6 月時,長孫在屯門的學校讀書,而孫女則在大埔的學校讀書,當時正打算讓孫女也轉讀長孫在屯門的學校。

控方指,屯門的學校與加多利山相距較遠?張同意,指路程需時一個多小時,又指當時女兒打算出售加多利山單位,讓兩名孫兒搬到屯門,「仲有十幾年讀,細路仔去屯門住,可以瞓多兩個鐘頭」。

張又指,她曾與女兒到屯門睇樓,打算讓所有住在加多利山單位的人都搬到屯門,並於 2022 年 6 月告知鄺球此決定。張指女兒曾告知鄺球這安排,但隨後「就已經嗌交啦」。張憶述,當時女兒打電話與鄺家商量,但對方「全家都唔肯,我打(電話),都係唔肯,要打要殺囉」。張指,當時曾與鄺港智及其母親通話。

控方追問誰說「要打要殺」?張燕花指,當時是鄺球稱「要打要殺」,指他「唔肯交層樓出嚟」。

14:45 控方:單位登記鄺球名下,有意贈送?
蔡母:冇可能呢啲嘢

蔡母張燕花庭上又提到,2016 年女兒與譚方駿結婚後,譚父「陸陸續續畀阿女一億幾兩億」,因為譚父「好錫呀女,話畀呀女投資」。而女兒則用這些錢購入加多利山的單位,女兒戶口當時已有接近一億存款,但隨後仍要待譚父再提供 8,000 多萬支票,才購買加多利山單位。

控方指,蔡天鳳戶口的一億元存款用作個人儲蓄?張燕花確認,又提到曾看過譚父給女兒的支票,「4,000 萬、2,000 萬、3,000 萬、千幾萬經常開」。控方指,當蔡天鳳有足夠存款便購入加多利山單位?張指,女兒隨後用錢購入加多利山單位,「以我所知,譚家最少畀咗 3 億幾阿女」。

控方再問,加多利山單位是登記在鄺球的名下,當時有否打算送該單位予鄺球?張燕花回應,「冇可能呢啲嘢,(鄺)全家都食我哋,仲要買(樓)、送,冇可能」。

控方問及鄺家有否出錢購買該單位?張指「冇!一樽奶粉都冇,一餐飯都未試過食,全家 Abby 都畀過錢幫過,個個都幫過」。張指當時與鄺家關係仍然良好,單位登記在鄺球名下,而假如日後要交樓時,鄺球當時亦表明「肯定畀﹐時時都配合」。

張燕花指,加多利山單位由鄺港智母親李瑞香、兩名長孫及外傭居住,女兒表示最終花 6,800 萬元購入單位,又曾出資 900 多萬元為全屋裝修。張本人較少前往加多利山單位,而兩名孫兒逢周五到張的家住兩天。女兒則會每天與譚方駿到加多利山的單位,陪兩名長孫到睡覺才離開。

至於蔡天鳳與譚方駿兩名較年幼的子女,張燕花引述女兒指,「阿女話嗰兩個大,佢同阿駿多啲睇,細嘅有工人、爸爸」,而兩名較年幼子女則住在九龍塘的住所。張指,該住所有 3 至 4 層高,而譚方駿、其父母亦與兩幼孫一起住。

控方問,4 名孫兒彼此有否見面。張燕花指每周都會見面,「唔係去我嗰度,就係去九龍塘,感情好好嘅」。

14:30 蔡母:加多利山單位由譚父出資買
鄺球為登記業主 家人曾商量全部知情

蔡天鳳的母親張燕花下午繼續作供,提到女兒與鄺港智的兩名子女,以及女傭搬至紅磡維港·星岸居住。張大部分時間會到該處探孫兒,蔡天鳳亦幾乎每天到單位探子女,亦會「氹到佢哋瞓覺就返去」。張又指,蔡與子女當時雖然不同住,但兩處住所距離很近,只需短暫車程即可到達。

主控郭莎樂再問及,蔡天鳳與譚方駿舉辦婚禮後的情況,問當時蔡是否獲贈一個單位?張燕花指,兩人辦婚禮時,譚方駿父親把一個單位送予女兒,張本人及後亦曾住在該單位,而女兒曾提到該單位價值約 4,200 萬元。

至於兩名孫兒居住的安排,張指蔡天鳳 2019 年購入何文田加多利山的單位,費用由譚方駿的父親支付,主要「畀細路仔住,一邊當投資咁」。張指,該單位由兩名長孫、鄺港智母親李瑞香與兩名女傭居住。而蔡天鳳及譚方駿亦幾乎每天會到該單位。鄺球及鄺港傑亦會到單位,但兩人並非住在單位,只是經常到訪。至於鄺球及鄺港傑住在哪裡,張指她並不知道。

控方問及,加多利山單位的登記業主是誰。

張燕花指該單位是以鄺球名義登記,她解釋,「當時呢大家都同意一家人,同姓鄺呢家人商量過,買咗(單位畀)細路仔住,名係鄺球」。因為女兒當時已持有一個單位,假如以她的名義購入加多利山單位,要再支付 900 多萬元雙重印花稅。此時,被告欄內的鄺港傑低頭抄寫,鄺球側身聆聽,一度皺眉。

張續指,當時鄺家全家都知道該決定,「大家都知道、我都知道、阿女啲錢買⋯⋯用佢(鄺球)個名,唔使打咁多稅⋯⋯大家關係平時都好好」,而譚方駿亦知道情況。張指家人商量時,她亦在場,「大家之前都商量過,買畀細路仔住,用佢(鄺球)個名,價錢好會賣」。

13:00 午膳
12:30 蔡母:女兒對鄺家「有求必應」
「係畀好多好多錢呢家人」

蔡母張燕花續供稱,蔡天鳳「係畀好多好多錢呢家人」、「所有全家嘅錢,都係使個女嘅錢」,重申蔡當時與鄺家「關係好好,有求必應」。

就鄺港智牽涉騙案一事,張指知情但不知他何時上庭,「佢後尾話搞掂咗」,而他 2015 年後一直身處內地。她指,鄺港智曾稱「要做嘢」,「即係叫阿囡借錢」,蔡遂「攞咗張卡畀佢用」。

張指,鄺港智「好識氹我,好識講嘢」,她曾帶鄺家、孫兒到內地探望鄺,又指與鄺港傑相熟,「成日喺屋企食飯,鄺球、鄺港傑、李瑞香,疫情嗰時幾乎每日都係屋企食飯。」

主控郭莎樂問,鄺港傑有另一英文名「Damon」?張指,「聽到阿囡有嗌,但我唔識英文,都係叫佢大伯。」

張指,蔡、鄺港智與譚方駿為同學,蔡、鄺於 2013 年曾帶譚回家,張當時首次見譚方駿。2015 年底,蔡天鳳跟譚方駿開始約會。

郭莎樂問,鄺港智不介意,而 3 人關係良好?張同意。張又確認譚家富有,指譚「對阿囡好大方」,2016 年曾擺婚宴但沒正式結婚,因女兒未辦妥與鄺港智的離婚手續。張指,當女兒與譚結婚後,蔡天鳳與鄺港智的兩名子女,以及女傭搬至紅磡維港·星岸居住,「我叫工人買(餸),工人姐姐拎過去。」

12:15 蔡母:女兒與鄺港智分開後
仍與鄺家關係好「再見亦是朋友,有細路仔嘛」

主控郭莎樂問蔡天鳳母親張燕花,鄺港智與蔡天鳳一同生活期間有否收入?張指「冇冇冇,佢(鄺港智)買餸都未試過,買奶粉都冇,邊有錢。」張指 2014 年底,蔡天鳳的女兒出生,當時蔡差不多跟鄺港智分開,她曾經看到兩人不時爭執,「嗌交可能就佢又冇畀錢啦」,或是「佢(鄺)有時又出去,唔睇細路仔」。

張指,蔡、鄺在 2015 年分開。郭莎樂問,張知否鄺港智犯案,涉款逾 600 萬元?張指,蔡與鄺分開後,警員曾以手銬帶鄺港智回家,「警方話詐騙呢啲錢,我話你搞錯囉,因為(鄺港智)都冇錢,從來都冇錢。」

張指,鄺港智其後搬走,剩蔡天鳳、蔡的兩名子女及外傭同住,但鄺港智因子女關係,不時與蔡家聯繫。張指,自己與鄺港智、鄺家關係仍然「好好」,而蔡天鳳亦跟鄺家關係良好,彼此以 WeChat 聯繫,「大家都係再見亦是朋友,有細路仔嘛」。

張燕花指,不時與鄺家吃飯,鄺港智的哥哥鄺港傑、母親李瑞香較多出現,「佢老豆都有經常」,亦會一起去旅行,「假期帶細路仔去行吓,去海南,經常去海南」。張指,她在海南有別墅,如他們到海南會住入別墅,「屋企唔使畀錢」,「如果去海口就住酒店」。張指,飲食、酒店支出亦由她及蔡天鳳負責,「咁多年從來未食過佢一餐飯錢,咁多年從來未試過⋯⋯鄺球自己出機票,食嗰啲從來未試過畀一次。」

12:00 蔡母:繼父供養蔡天鳳一家
鄺家「奶粉一罐都冇買過」

蔡天鳳母親張燕花供稱,蔡天鳳誕下與鄺港智的次女後,蔡一家住在其住所對面的單位,當時鄺港智無業,女傭的薪金、住所租金都是由蔡天鳳的繼父支付,「奶粉一罐佢哋都冇買過」。主控郭莎樂問,誰是「佢哋」?張指是鄺家,又指鄺港智父親鄺球、母親李瑞香「有時嚟睇吓細路仔」,形容兩人「好匆忙,睇吓就走人」。

郭莎樂問,鄺港智的經濟狀況如何?張指,「經濟梗係冇錢㗎啦,從來呢個孫,奶粉都冇買過一樽,從來冇畀過一文錢」,張指,聽女兒說才知道鄺球駕駛的士維生,不知道他原本為警長。

張續指,蔡天鳳其後修讀港大金融課程,她善於理財,「佢讀書嗰時就冇咩賺錢」,而繼父會予她金錢投資,「起碼都真係過千萬」,女兒從中獲利;又指女兒畢業後,「有時話拍吓視頻」,有關參加時裝展,又有模特兒工作、買股票,「其實佢做好多樣嘢,有時買個袋又拍賣,買個錶又拍賣。」張指,蔡的模特兒工作賺得不多,「我聽佢講買股票應該係賺多啲」。

11:40 蔡天鳳母親作供:
鄺港智 18 歲入住蔡家

控方傳召蔡天鳳的母親張燕花。張穿黑色西裝外套、黑色長褲、戴白色口罩。她在證人席除下口罩以廣東話宣誓,由傳譯員翻譯成英文。主控、資深大狀郭莎樂在提問前首先慰問張﹐又稱若她作供期間感難過、驚怕,可告知法庭。張點頭。

郭莎樂指,蔡天鳳是張與第一任丈夫所生的女兒,而她在蔡天鳳 3 歲時,認識蔡的繼父蔡楚生(音譯)。張指,與蔡楚生結婚時,對方「開咗 3 間酒樓」,而蔡天鳳與繼父關係親密,繼父每月都會予逾一百萬元生活費,照顧蔡天鳳、張燕花、兩個同母異父的妹妹。

張燕花指,蔡就讀弘爵國際學校、成績一般,當時遇上鄺港智。鄺港智 15 歲時,張燕花首次與他見面,「同學嚟屋企食飯」,她知道鄺的母親、哥哥無業,而鄺自稱住在九龍塘。至蔡與 17 歲的鄺港智拍拖時,張知道「(鄺)爸爸就揸的士」。

張指,從沒到訪鄺家位於九龍塘的住所,而鄺港智 18 歲時入住蔡家,蔡天鳳其後懷孕,當時兩人仍然在學。張指,蔡當時稱「有咗囉,咁 Alex(鄺港智)話好愛囡囡 Abby(蔡天鳳)囉,咁佢(蔡)就話死啦,仲返緊學,點算。」張指,「咁我話既然你哋相愛,陀 BB 照返學,咁照生出嚟媽咪養囉。」

張指,蔡天鳳一邊讀書一邊懷孕,然後誕下長子,不久再誕下次女。當時蔡天鳳繼續讀書,張指「我話,既然你有個哥哥,上天又畀你一個,我話順其自然啦,媽咪幫你湊幫你養」。而蔡天鳳誕下兩子女後,在 2015 年完成學業。

11:14 小休
10:56 控方:辯方將爭議鄺港智 DNA 證據鏈

主控林曉敏繼續讀出控辯承認事實,指警方於車牌為 AA3383 的七人車、VY9157 七人車、龍尾村單位及鄺球身上檢取 4 張八達通卡;在鄺港智身上檢取兩張八達通卡。

根據紀錄,鄺港智在 2016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8 日沒有出入境紀錄。

此外,鄺港傑、鄺球沒有定罪紀錄。而鄺港智則於 2013 年 6 月至 2015 年 1 月期間,在網上認識 6 名男子,邀請對方投資黃金買賣生意,陪同對方購買金飾後取走金飾逃去,涉 35 條頸鏈、33 條手鏈、11 條金條、102 顆金粒、6 個吊墜及10 両,總值約 629 萬元。

鄺港智於 2015 年棄保潛逃,2023 年被警方以謀殺罪拘捕。鄺港智 2024 年承認 6 項盜竊罪及 1 項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被判監禁 3 年 6 個月。2019 年,有人已將涉案款項歸還予事主。控辯雙方同意警方檢取的證物未被干擾,但辯方爭議鄺港智的 DNA 證據鏈。

龍尾村
警方 2023 年在大埔龍尾村一個單位發現蔡天鳳的遺骸。

10:38 承認事實:案發當月
3 被告 18 次到龍尾村單位

主控林曉敏繼續讀出控辯承認事實,指警方另從多個地點檢取 CCTV 片段,相關 CCTV 系統在錄影時均處於運作狀態、功能正常。

根據 CCTV 紀錄,3 名被告在 2023 年 2 月 2 日至 2 月 21 日(即蔡天鳳被殺當日),18 次到訪龍尾村單位。而由 2 月 8 日起,鄺球駕駛車牌為 VY9157 的七人車出入單位,以下為詳細時序:

1. 2.2下午3:55 鄺球與地產經紀睇樓
2. 2.2下午5:34 鄺球為單位測量
3. 2.5下午5:38-5:40 鄺球與地產經紀往單位
4. 2.6下午8:27-10:00 鄺港傑、鄺球駕駛車牌為 AA3383 的私家車到單位
5. 2.8下午2:05 鄺球駕駛車牌為 VY9157 的私家車到單位
6. 2.9下午7:08-8:51 鄺港傑、鄺球駕駛 VY9157 到單位
7. 2.10下午4:50-5:48 鄺球駕駛 VY9157 到單位
8. 2.11下午1:37 鄺球駕駛 VY9157 到單位
9. 2.11下午4:21-4:48 鄺港傑駕駛 AA3383 載另一男子到單位,跟鄺球會合
10. 2.13下午1:11-4:20 鄺港傑與鄺球往單位
11. 2.14下午4:12-5:55 鄺球往單位,駕駛 VY9157 離開
12. 2.15下午4:47-6:18 鄺球駕駛 VY9157 到單位
13. 2.16下午1:33-5:09 鄺球駕駛 VY9157 到單位
14. 2.17下午7:40-8:10 鄺球駕駛 VY9157 到單位;鄺港傑駕駛 AA3383 到單位
15. 2.19下午7:39 鄺球步入龍尾村,駕駛 VY9157 離開
16. 2.20下午4:15-6:23 鄺球駕駛 VY9157 到單位
17. 2.21下午12:03 鄺球駕駛 VY9157 到單位
18. 2.21下午3:12 鄺港傑、鄺球、鄺港智分別乘搭 AA3383 及 VY9157 抵達單位

蔡天鳳 鄺港傑 鄺港智 鄺球
(左至右)被告鄺港傑、鄺港智、鄺球

10:00 開庭 控方續讀雙方承認事實

主控、高級檢控官林曉敏繼續讀出控辯承認事實,提到 2023 年 2 月 24 日下午 4 時 48 分,警員抵達大埔龍尾村單位,而車牌為 VY9157 的七人車(即鄺港智向朋友借的車)正泊在單位外。在 2 月 24 日至 25 日期間,警員在單位檢取不同 DNA 及指模樣本,均未被非法篡改或干擾。3 名被告的指模及掌模、蔡天鳳和其家人的 DNA,被送往政府化驗所比對、分析。

及至 2 月 26 日、2 月 28 日、3 月 8 日,郭姓法醫在富山公眾殮房解剖在單位尋獲的身體部分。在單位煮食爐上較大的煲內,有蔡天鳳的頭顱、人體組織;較小的煲內,則有蔡的 5 塊碎肉、3 撮頭髮,兩個煲內均有煮熟的青紅蘿蔔。法醫於 2023 年 8 月 29 日遞交驗屍報告。

助理政府化驗師鄭郁棋於 2023 年 4 月 3 日的報告顯示,從蔡頭部採取樣本,並從兩個煲採取血液、肌肉組織和疑似腸道拭子樣本,進行毒理學分析,並未發現蔡有濫藥、濫毒。而單位內廚房有一個黑色膠袋,內有已切碎的蘿蔔,沒發現人體組織,但膠袋的外側底部表面有血跡。

針對涉事的七人車 AA3383 和 VY9157,警方亦有進行檢驗。當中 AA3383 在 2023 年 2 月 23 日大約晚上 7 時被送至西九龍總區總部。警方在接下來兩天,從車內提取多個指紋。

2023 年 2 月 24 日晚上 11 時 25 分左右,VY9157 同樣被警方從龍尾村外送至西九龍總區總部,車輛未遭非法篡改或干擾。翌日,警方在車內採集了多個 DNA 樣本並提取指紋。兩輛車內所搜集的指紋均未被非法篡改或干擾。

醫生衛永剛則分別於 2023 年 7 月 28 日及 10 月 11 日製作兩份專家報告,內容涉及 DNA 檢驗。羅佩琪(音譯)於 2024 年 11 月 1 日則製作一份專家報告,內容涉及指紋檢驗。

【影片】蔡天鳳碎屍案 控方開案整合 殺人動機是甚麼?三被告如何分工?

3 人被控謀殺、阻止合法埋葬

被告依次為鄺港傑(31 歲,司機)、鄺球(65 歲,退休人士)及鄺港智(28 歲,無業)。鄺港傑由大狀 Trevor Beel、劉奕勤、李宣儀代表;鄺球由大狀戴奧偉(Oliver Davies)及羅天祺代表;鄺港智由大狀安華暉(Andrew J. Raffell)、劉皚淇及鄧樂齊代表。

控方由外聘資深大狀郭莎樂(Charlotte Draycott)、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梁育珩、高級檢控官林曉敏、吳希樂與檢控官尹培軒代表。案件由暫委法官祁彥輝(Brian Keith)審理。

3 人否認謀殺罪;鄺港傑、鄺港智承認阻止合法埋葬屍體罪,鄺球則不認罪。謀殺罪指,3 人在 2023 年 2 月 21 日,在大埔龍尾村 56B 地下謀殺蔡天鳳;阻止合法埋葬屍體指,3 人於 2 月 21 日至 23 日期間,在香港阻止蔡天鳳的屍體被合法埋葬。

HCCC19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