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力推北部都會區發展,環保署署長今年 5 月有條件批准牽涉新田科技城的環評報告。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謝世傑以個人身分,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決定,獲批出許可並排期明年 6 月審理。高院周一(11 日)開庭處理謝一方申請暫擱法律程序。
謝一方指,法官高浩文今年 8 月已獲批覆核許可,同月申請法援,至今將近 3 個月仍未有結果,多番向法援署查詢亦不果,質疑法援拖延程序,因此申請擱置覆核案的法庭程序 14 天或直至有法援結果。
高浩文拒絕謝的申請,又稱原料法援署會派人旁聽﹐惟庭上不見,「如(法援)有人到來旁聽,他們就可以看到有個法官失望」。謝在庭外表示「法援似乎有一種嘆慢板情況」,又指土木署已申請撥款,「如果法援未批嘅話,其實我哋都唔能夠制止呢種工程進行」。
法援署回覆指,不會評論個別個案,基於《私隱》及《法援條例》未經有關人士或當事人的同意,不能披露任何與法援個案有關的資料。
司法覆核申請人為守護大嶼聯盟召集人、註冊社工謝世傑,由資深大律師祁志義務代表;建議答辯人為環保署署長,利害關係方為土木工程拓展署,分別由大律師鄭欣琪、陳子軒代表。法官高浩文今年 8 月批出許可,排期 2025 年 6 月 9 日開審,預定 5 天審期。
申請方:官已批許可 門檻較法援更高
祁志指,謝世傑在 2024 年 8 月 12 日獲批司法覆核許可,同月 14 日申請法援。他指,法援一般而言會在申請日期起計 3 個月內,即本周四(11 月 14 日)前完成審批,惟至今仍未有結果,因此申請擱置覆核案的法庭程序 14 天至 11 月 25 日,或直至有法援結果。
祁志又稱,法官高浩文已批出覆核許可,該門檻比法援署的案情審查(merit test)標準更高,但法援署至今仍未完成審批,亦額外向外聘大律師索取法律意見。他再引述高浩文指,案件涉及充分公共利益,署方應盡快完成審批。
祁志指,謝已多番查進度,惟法援署助理首席法援律師(申請及審查)何慧嫺於 10 月書面回覆,「請不要在 3 個月限期屆滿之前,就申請進行不必要的詢問」,質疑其說法與法官指示不符。祁志指,沒有法援便無法聘請專家幫忙,形容「我們確實無權又無錢」(we are literally powerless and moneyless)。
高浩文聽畢祁志陳詞,同意是次司法覆核涉及公眾利益,但考慮到案件進度,拒絕其擱置法庭程序的申請,預料周二頒布書面判詞。
另外,高浩文稱預料法援署派人旁聽本案﹐惟庭上不見,「如(法援署)有人來場旁聽,他們就可以看到有個法官失望」(Somebody might even come to watch, then they can watch a judge getting upset)。
謝世傑:法援似乎有嘆慢板情況
謝世傑在庭外稱,根據《法律援助規例》,在等候法援申請結果的 42 天內,有關訴訟程序會自動暫停,惟期限過後法援署仍未回覆。他指法庭已批出覆核許可,不明白法援署為何需要這麼長時間審批,並向外聘大律師索取法律意見。
他指,土木工程拓展署已於 10 月向立法會申請工程撥款,進行新田科技城第一期工程,「如果法援未批嘅話,其實我哋都唔能夠制止呢種工程進行」。他續指,雖然工程範圍不涉及魚塘,但整個覆核是針對環評報告的合理性,擔心一旦展開工程,對保育造成難以修補的影響。
他再指,法援署未必有意拖慢程序,惟還有數天就到法援審批期限,「法援似乎有一種嘆慢板情況」。加上,政府欲推行新田科技城計劃,令人覺得法援署與政府部門「互相配合」,認為為事件帶來壞印象。
謝指,沒有法援下「財務承擔係無底深潭」,而法援拖延審批,「令到當事人有龐大財務承擔底下呢,會唔會因為咁而打退堂鼓呢」。
HCAL1256/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