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集團」旗下公司周三(14 日)入稟高等法院,就一項價值逾兩百億元的 I·PARK2 屯門焚化爐建設項目合約,向環境保護署及發展局提出司法覆核。
入稟狀指,投標競爭者「中國建築」於今年 4 月在啟德醫院第二期地盤上發生致命事故,但發展局未按機制即時暫停其投標資格,令「中國建築」合組的聯營體在 I·PARK2 項目中標,涉違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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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集團」旗下公司周三(14 日)入稟高等法院,就一項價值逾兩百億元的 I·PARK2 屯門焚化爐建設項目合約,向環境保護署及發展局提出司法覆核。
入稟狀指,投標競爭者「中國建築」於今年 4 月在啟德醫院第二期地盤上發生致命事故,但發展局未按機制即時暫停其投標資格,令「中國建築」合組的聯營體在 I·PARK2 項目中標,涉違反程序。
政府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後擬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就環評報告的程序提司法覆核勝訴;環保署和土拓署提上訴被駁回。政府周四(24 日)指,考慮法律意見並作審慎評估後,決定不會上訴,須檢視擬議公屋計劃的未來路向,會適時交代。
政府又指,本案釐清了香港環評制度一些重要法律原則,環保署會仔細研究,日後執行環評審批工作時,會嚴格按照法例及法庭確立的法律原則,維持環評制度的透明度和公信力。翻查資料,政府原擬在舊球場 9.5 公頃用地興建約 1.2 萬個公屋單位。
特首李家超 2024 年在環保署敗訴後曾指,初步評估粉嶺高球場單一項目的供應改變,對香港整體公屋的十年供應目標不會有大影響。
政府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就環評報告的程序提司法覆核勝訴,環保署和土拓署皆提上訴,上訴庭周一(31 日)駁回,兩部門並須支付球會一方訟費。
上訴庭指,由土拓署擬備的原環評報告至少在古樹名木、文化遺產、蝙蝠等議題未達到法定要求,如在資訊不完整下作公眾諮詢,程序上不合規。有關資料在諮詢之後以補充形式披露,應該重新作公眾諮詢,亦應考慮球會的回應,否則決策上不合理。
球會歡迎裁決,重申舊球場是香港珍貴的「活古蹟」,至今仍被用作大賽球場,球會將繼續與政府溝通保留它,並善用球會資源配合政府政策推動高球及體育旅遊發展。
環保署堆填區外判商「遠東」的員工,涉協助回收商以「化妝車」逃避繳費,傾倒建築廢物。3 被告否認串謀詐騙等罪,周四(9 日)在區院踏入第二日審訊,辯方續爭議涉案 WhatsApp 訊息呈堂性。
時任廉署助理調查主任供稱,首被告被捕時曾問「如果唔畀密碼會點樣」,同袍回應「我哋會搵我哋嘅方法開部電話」,對方便說出密碼。首被告則供稱,有廉署人員喝令他交出密碼,提及「拉埋老婆仔女返嚟落口供」,他因憂慮連累家人故提供密碼。案件周五續。
環保署堆填區外判商「遠東」的員工,涉協助回收商以「化妝車」逃避繳費,傾倒建築廢物。3 被告否認串謀詐騙等罪,周三(8 日)在區域法院受審。辯方爭議涉案 WhatsApp 訊息呈堂性,又指有廉署人員以暴力對待、威嚇的方法誘使交出手機密碼。案件周四續。
另 3 名被告認罪,准保釋候判。承認案情指,外判商員工多次通報回收商,令對方可避過環保署抽查,而回收商在約一個月期間處置廢物 686 次,逃避應繳費用逾 83 萬元。
政府計劃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就環評報告提司法覆核勝訴,高院裁定環保署需重新諮詢公眾。環保署提出上訴,上訴庭周三(4 日)展開第二日聆訊,3 法官押後在 9 個月內頒判決。
提交環評報告的土拓署爭議,原審法官錯將焦點放在署方與球會專家在蝙蝠物種數量的差異上,又指署方評估高球場一帶的生態價值為「低至中等」,與球會的結論沒明顯差別,未達到法庭介入的標準。
球會一方反駁指,原審法官側重環保署未有就蝙蝠數目差異對土拓署提出疑問,亦未恰當考慮球會的資料,而官應着眼哪項數據與其有否出錯「差天共地」(miles and miles away)。
第一日聆訊|環保署一方:有權但無法律責任重啟諮詢
政府計劃收回粉嶺高球場部分用地興建公屋,香港哥爾夫球會就環評報告提司法覆核勝訴,高院裁定環保署需重新諮詢公眾。環保署提出上訴,上訴庭周二(3 日)開始聆訊。
環保署一方力陳,雖然有權就土拓署補交的資料重新諮詢公眾,但並無法律責任這樣做,又指修訂《環評條例》後本案淪學術討論,球會的覆核申請應予駁回,惟上訴庭兩法官質疑其說法。
球會一方則指,環保署未能指出原審法官在法律原則上出錯,強調原審官是在充分考慮所有資料後,認為署方試圖以施加「條件」繞過法定要求,但實質上環評報告並未達標。聆訊周三續。
社工謝世傑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批准新田科技城環評報告的決定,原已排期今年 6 月審理。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五(11 日)批准謝世傑退出,另駁回前西貢區議員陳嘉琳申請加入或取代謝世傑,案件亦告撤銷。
二人一同發表回應,指對法庭決定感失望、不解。謝指,是次取代申請「實屬極無奈的決定」,已盡最大努力,陳嘉琳則稱就算案件中止,「無法改變新田科技城環評錯漏百出、程序不公的事實」。二人籲公眾不要氣餒,一同繼續監察新田科技城的發展。
謝亦確認,自提出司法覆核後,家人接連收到匿名信件滋擾。陳則表示在法庭聆訊後,她的家人和親友亦隨即收到匿名滋擾信件和電郵,在社交平台亦遭不實言論抹黑,她對該等行為予以譴責。
政府則對裁決表示歡迎。發展局表示,司法覆核已告一段落,為新田科技城發展消除不確定性,政府會繼續全力推展這個北部都會區的旗艦項目。
社工謝世傑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批准新田科技城環評報告的決定,原已排期今年 6 月審理。謝世傑一方本周提出擬退出,指因他和家人因案件受到滋擾、威嚇;同時前西貢區議員陳嘉琳則提出加入覆核,或取代謝世傑繼續是次覆核。
高院法官高浩文周五(11 日)頒下判詞,提及謝的家人受滋擾的情況,指基於謝明確表示退出,會批准他申請,原定在 6 月進行的聆訊亦取消。至於陳嘉琳提出加入的申請,官則指考慮原則後,不能行使酌情權批准,遂駁回其申請。
官指明白部分人對覆核未能繼續感失望或遺憾,雖不認同謝退出的主因是受滋擾,但表明不能接受有人以第三方角色,匿名作出威嚇,又指律師團隊履行專業及憲法職責時,在社交平台遭受攻擊的情況令人不安。案件發展時序見內文表。
社工謝世傑入稟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環保署批准新田科技城環評報告的決定,排期今年 6 月審理,案件周一(7 日)在高院處理法庭指示。謝世傑一方稱,自提司法覆核後,他和家人受滋擾、威嚇,故擬退出申請;同時前西貢區議員陳嘉琳提出加入,或取代謝世傑繼續是次司法覆核。
兩名分別代表環保署、土木工程拓展署的資深大狀均反對。其中余若海指,新田科技城的環保報告在去年 5 月出爐,但陳至上月才提加入,屬逾時申請,她亦不如謝般,在案中有足夠利害關係,故法庭不應批准。他亦質疑,謝所說的威嚇,只是女兒收到載有報道的信件。陳樂信則提出,謝真正退出的理由,是法援被拒。法官高浩文押後本周五前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