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213 人涉在油麻地「圍魏救趙」,被控暴動,分成多案審理。其中涉及 15 人的案件,被告分別開審前認罪,以及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周二(26 日)在區域法院求情。
代表一名港大畢業生被告的大律師指,被告獲英華書院校長撰寫求情信,又指當時他因朋友被困理大而犯案。辯方另指,有被告「心繫祖國」,案發前經常到內地進行教育工作。暫委法官劉綺雲將案件押至 10 月 4 日判刑,各被告期間繼續還押。
有被告盼服刑後完成學業
首 5 名被告案發時不足 16 歲,法庭早前為他們索取教導所報告。辯方周二(26 日)表示報告正面,希望法庭採納報告建議,判入教導所。
至於其他被告,辯方指他們有悔意,亦會在獄中裝備自己。當中被告劉達森正修讀土木工程,最後一個學期為 2027 至 2028 年,辯方盼法庭判處較短刑期,讓他盡快獲釋,完成課程。被告譚文駿則是游泳健將,獲得不少獎項,案發後亦完成大學學位,承諾會洗心革面,服刑後會重投游泳教練事業。
一被告港大一級榮譽畢業
背景報告稱原有光明未來
辯方續求情指,被告譚樂軒出生於草根家庭,憑藉努力入讀英華小學及英華書院,最終在港大以一級榮譽學位畢業,英華書院校長亦在求情信形容其人品好。辯方引述譚指,當日因朋友被困理大而犯案,對父母感到抱歉,亦感辜負社會所給予的資源。背景報告亦指,譚原有光明未來,惟因定罪及長期監禁,帶來「毀滅性影響」,亦是對社會的損失。
辯方另指,被告李德輝「心繫祖國」,案發前經常在內地進行教育工作,「係一個不可多得嘅青少年」。被告譚伯全亦曾在內地義教, 師長形容其品行優異、樂於助人。
15 人被控暴動
當中一人開審前認罪
15 名被告為 14 歲少女、李俙潼又名李樂庸(15 歲)、鄧燁明(15 歲)、李文彬(15 歲)、林紫晴(15 歲)、孔君濠(21 歲,學生)、桂雋豪(19 歲,學生)、黎俊文(21 歲,學生)、劉達森(19 歲,學生)、李德輝(22 歲,學生)、魏健(17 歲,兼職酒保)、譚樂軒(20 歲,學生)、譚文駿(21 歲,學生)、譚伯全(24 歲,物業管理)及田浩輝(20 歲,學生),上述為案發年齡及職業。
他們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譚樂軒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管有一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李文彬於開審前認罪,餘下 14 人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
DCCC799/2020, DCCC46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