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11 月 18 日,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示威者,巿民在尖沙咀科學館一帶聲援,多人被控非法集結。其中一名案發時 26 歲女子被判囚 14 個月,她不服定罪和刑罰提上訴,周二(30 日)被上訴庭即日駁回,官將於 6 個月內頒判詞。
官指,申請人已服畢 14 個月刑期。她確認繼續就定罪和刑罰提上訴,將採納其書面陳詞,沒有其他口頭補充。律政司一方同樣採納書面陳詞,又指原審法官是基於事實裁決,認為原審裁決沒有「完全違反邏輯」的情況,應駁回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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