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三跑道系統項目中兩名分判商前工頭,涉嫌從 5 名紮鐵工人收受非法回佣共約 10 萬元,以協助對方繼續獲該分判商聘用。他們早前共承認 4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周五( 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各判囚 5 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對法律無知而犯案。裁判官溫紹明斥「你哋都用『無知』呢個 term(字眼),但明顯係欺壓嚟 … 『無知』講到話,知識多啲就知道犯法,學識冇咁多就唔知道犯法,好難唔知係犯緊法,自己攞緊著數」。
官指案情嚴重,必須判監,考慮被告有向廉署提供資料,指證涉案另一人,酌情減刑。
辯方指犯案出於無知
官斥「好難唔知係犯緊法」
被告徐二高的代表律師求情指,她第一次做判頭,犯案出於對法律的無知,已知道自己犯大錯,並提及徐為單親母親,獨自養育 4 兒女,其中 3 人仍未成年。
郭天保的代表律師則表示,郭早於 2023 年 6 月認罪,並一早到廉署協助調查,犯案同樣出於對法律的無知,另提及他收取的金錢已轉交徐。
裁判官溫紹明關注,「你哋都用『無知』呢個 term,但明顯係欺壓嚟 … 無論你幾無知,只要你係成年人,都知道係剝削嚟㗎喇! … 佢係受僱嘅人,有一般職場經驗 … 你可以話低估法律後果,『無知』講到話,知識多啲就知道犯法,學識冇咁多就唔知道犯法。好難唔知係犯緊法,自己攞緊著數」。
辯方續指,郭的表現「完全合作」,冀法庭考慮他是家庭經濟支柱,盡量輕判。
辯方指另一人主導案件
控方稱證據不足未能起訴
徐二高一方另求情指,案中有另一人主導本案,雖然廉署未有控告他,但希望法庭接納工人的損失,並非徐一人的得益。控方確認徐曾向廉署提供相關資料,但律政司認為徐提供的口供,不足以起訴該人 。
官指涉及剝削基層勞工
裁判官判刑指,本案為嚴重罪行,「對於一啲相對討價還價力量較低嘅基層勞工,涉及剝削情況」,更有幾位受害人,加上犯案持續數月,非一時貪心,即時監禁為唯一選項。
官另考慮到兩人在案件調查過程中,分別向廉署提供資料、指證涉案另一人士,雖然尊重律政司不予起訴的決定,但認為被告的說法有可能是真實,他們亦願意遵守歸還令,分別向「德鑄工程有限公司」賠償 37,375 元及 58,475 元,遂給予 1 個月刑期扣減,計及認罪扣減及刑期同期執行,各判囚 5 個月。
案情:兩工頭涉收取非法回佣
合共逾 9 萬元
被告徐二高(現年 48 歲)及郭天保(現年 43 歲)共承認 4 項「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案情指,案發時德鑄是「三跑」項目分判商,負責招聘建築工人進行各類工程,徐二高及郭天保任職「工頭」,帶領一組紮鐵工人在項目工地工作。
2020 年 8 月至 2021 年 4 月期間,徐與郭串謀從 4 名紮鐵工收受賄款共逾 9 萬元,以協助他們繼續受僱於「德鑄」。該 4 名紮鐵工相信,如他們不支付 3,900 元至約 33,000 元不等的賄款,便會被辭退。
廉署指 21 人涉「三跑」收賄罪成
廉署的新聞稿指,就「三跑」項目中的收賄行為,共落案起訴 26 人,他們主要為分判商「工頭」。包括本案兩名被告在內,共 21 人認罪或經審訊被定罪,最高判囚 16 個月;另有 3 人尚待答辯或審訊。
WKCC169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