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涉向上司稱「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 刑事恐嚇罪成准保釋候判

消防員涉向上司稱「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 刑事恐嚇罪成准保釋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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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歲消防員涉於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機場消防局室外,疑因沒有戴口罩與上司爭執,期間情緒激動,向上司稱「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被告周二(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押後至 8 月 18 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官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裁判官施祖堯指,被告的證供「逃避、矛盾、不合情理」;官亦拒絕接納辯方指,被告是「衝口而出」的說法,指被告的說話是「帶有法律觀點的計算」。辯方求情指,被告初犯,沒有實際施以暴力,望法庭能給予機會,以非監禁方式處理。
控方案情:被告稱有情緒病拒戴口罩

控方案情指,被告陳定邦(43 歲,消防員),於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赤臘角機場消防局當值時,被上司要求根據消防局內部規定戴上口罩。被告當時稱自己有情緒病,拒絕配戴口罩,期間返回當值室。被告後來從當值室走出走廊,向上司說出「一連串粗口」,且向上司稱「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被告現已停職。

辯方案情:被告聞上司指自己「詐病」感憤怒

辯方案情指,被告當時感不適,自行量度血含氧量,認為數值低,所以脫下口罩。上司要求他戴上口罩時,被告重申自己不適,表示欲求診,但遭上司拒絕。被告在當值室內,聽到上司指被告經常「詐病」,感到「火都嚟埋」,認為「容忍有限度」,遂走出當值室和上司發生爭執。辯方不爭議被告曾說出「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的說話,但指並非有意圖令對方受驚。

裁判官施祖堯指,被告的證供「逃避、矛盾、不合情理」,聲稱不記得的案情部分,與承認事實不符。官反駁被告稱當時腦海一片空白,在沒有意識的情況下「衝口而出」的說法,認為被告證供不合理,當時被告聽到對方說話後感委屈,從當值室走出去罵對方,並非沒有意識。

官稱被告非衝口而出 是「帶有法律觀點的計算」

裁判官指,本案爭議在於被告犯罪心態。官引述辯方陳詞,辯方稱上司當時說,被告經常「詐病」,被告面對上司的挑釁,衝口而出。官拒絕接納說法,指事件起源為被告違反消防局對於當值消防員必須配戴口罩的內部規定,上司的要求合理,不帶挑釁性;而被告稱「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表達自己因為情緒病所以不會有法律責任,這句說話是「帶有法律觀點的計算」。

被告加入消防處 24 年 因本案停職

辯方求情指,被告 1999 年加入消防處,至今 24 年,因為本案已停職。辯方指,本案爭議在於被告是否有意圖令人受驚,被告沒有實際施以暴力,亦同意控方大部分案情。辯方又指,案發時有其他消防同僚在場,而本案非同類型案件中最嚴重。辯方最後表示,被告無刑事紀錄,盼法庭能給予被告一個機會,以非即時監禁方式處理本案。

案件押後至 8 月 17 日判刑,為被告索取感化官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

WKCC484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