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中菜館「人人和平」被指擺放貨架和餐車阻塞逃生通道,被消防處票控一項「阻塞逃生途徑」罪,案件周四(27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暫委裁判官莊靜敏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10 月 29 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北角中菜館「人人和平」被指擺放貨架和餐車阻塞逃生通道,被消防處票控一項「阻塞逃生途徑」罪,案件周四(27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暫委裁判官莊靜敏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10 月 29 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五(24 日)踏入第 19 日,由助理處長鄧榮華講述大火時的指揮,消防處處長楊恩健則交代處方職權及政策,為目前職級最高的證人。早前有消防人員供稱,發泡膠屬建築物料,應由屋宇署處理。楊恩健在會上確認,消防處與屋宇署均有權就發泡膠問題執法,並同意屋宇署沒有救火知識,兩部門需互補不足,而消防有最終把關責任。
委員會代表大狀杜淦堃另提及,大火中失去妻子的居民葉家駒去信委員會,提及政府部門的處理方式,「對於有關監管似乎失效感到失望」。《法庭線》取得相關郵件,當中提及助理處長姜世明作證時 15 度承認處理「不理想」,卻沒解釋事前為何無⼈跟進,斥情況形同「集體無責」。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五(24 日)踏入第 19 日,將傳召消防處處長楊恩健,以及消防處助理處長(新界北)鄧榮華。
重點:
– 鄧榮華:安排高級人員到各座指揮 按情況要求增援
– 鄧:火勢猛烈同事未有停止搜救
– 楊恩健:接聽求助電話有改善空間 本周增設 30 條熱線
– 楊同意就發泡膠問題 消防及屋宇署均有權執法
– 楊:屋宇署將定時提供搭棚樓宇名單 加強消防巡查
– 楊:同意屋宇署沒救火知識 與消防需互補不足
– 杜淦堃:昨收居民葉家駒郵件 不滿政府監管失效
第 18 日報道:
消防副處長憶尋何偉豪經過 解釋未有使用緊急警示系統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四(23 日)踏入第 18 日,消防處副處長陳慶勇講述大火當日部署,指在未升為五級火前,已動員達該規格 6 倍人手,又提到有同事冒險到火勢未受控的樓層救援,為盡快上更高層,決定在樓梯「頂到幾耐得幾耐」才戴上呼吸器。
他又憶述尋獲消防員何偉豪經過,稱到場時何已送院,當時無人能解釋他為何會落單,亦有隊員誤以為何一直隨隊。陳最後安排現場點名,加上有另一隊長認出何的聲音,確認身分。會上另關注當日未有使用緊急警示系統,陳解釋因無法預計居民收到訊息後的反應,如貿然離開或更危險,且發警示需要一小時,對消防幫助不大。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四(23 日)踏入第 18 日,會傳召消防處消防區長(呼吸器)董永基及消防處副處長(行動)陳慶勇。
重點:
– 何偉豪裝備仍連著「白牌」
– 天台發現何偉豪「衛士」系統 未知何時損壞
– 消防副處長陳慶勇:大火史無前例 未升五級火已動用6倍人手
– 陳:災難級別針對全港性事故 今次大火未啟用
– 陳:事後回看及早升四級會有幫助
– 大火沒用緊急警示系統 陳:怕居民收訊息以為要逃走更亂
第 17 日報道:
發泡膠查詢沒轉介 助理消防處長認溝通不理想 否認有「監管真空」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三(22 日)踏入第 17 日,由消防處人員講述處理投訴情況。消防處助理處長翁錦雄表示,發泡膠封窗、棚網、工地吸煙、樓梯「生口」問題,均不屬消防職權範圍,應交由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屋宇署及勞工處跟進。委員會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問,「似乎冇一樣關你哋事?」翁回答「係,冇錯」,強調消防只負責警報系統等主動消防裝置。
杜另引述 ICU 人員指,發泡膠屬臨時物料,ICU 無權檢控,但消防又指應由 ICU 跟進,質疑是否有「監管真空」。翁不同意,稱相信 ICU 會執法,但不便評論。他另承認部門溝通不理想,指處方已檢討,現接獲投訴或查詢會主動轉介相關部門,「唔會令到件事冇人跟進」。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三(15 日)踏入第 12 日,聚焦起火時警方與消防接聽求助者來電的安排,有個案等候 15 分鐘才接通,甚至一度中斷。會上播放錄音,有居民指被困於單位內,警方接線生五度問是否需轉駁消防,最後未有轉駁,稱「有需要再打嚟啦」,住戶終罹難。副消防總長黃思律同意,接線生應即時轉駁消防,確認做法「唔應該」。
委員陳健波問及,有市民關注為何不要求內地消防員協助,黃透露同事曾提出廣東省邊境有 100 名消防員候命,詢問需否尋找他們協助,但他認為當時現場有足夠人手及消防車,加上內地系統與香港不相容,形容「我哋未 ready 叫內地幫手」。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一(13 日)踏入第 11 日,傳召 4 名現場消防指揮官,講述救援細節。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稱,接報 5 分鐘後到場,並確認殉職消防員何偉豪是火警初期唯一進入火場的消防員,當時僅知何被困 30 樓,對其短時間內上到高層感意外,但不知他身處哪座。許判斷何大機會身處火勢最大的宏昌閣,遂派緊急應變隊搜救,惟火勢阻擋入口未能即時進入。
另外,有指揮官確認消防並無應對警鐘失靈的疏散指引。至於火警相隔近 3 小時才由四級火升為五級火,時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黃景文解釋,部署升級需時,「好似潛水咁要過渡,唔可以一次過嚟晒⋯你根本控制唔到。」就坊間提出不同救火方式,黃質疑無人機射水或不夠力,從外圍射水形成的水蒸氣,則足以灼傷他人,內外圍同事要互相配合。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周五(10 日)踏入第十日,傳召消防處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作證。早前證供提及,物管職員替宏業為消防水缸放水,並在不知影響警鐘的情況下關上總電掣。姜世明指,由非持牌人士關消防總掣屬違法,同意屬「低級錯誤」、嚴重疏忽。至於宏業維修食水缸時,安排以消防水缸作替代,姜亦指做法不合規。
至於宏福苑其中一個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受宏業委托向處方提交共 85 份「消防裝置關閉通知書」,申請關閉系統長達半年。姜確認,如關閉時間超於一年,才會作出勸喻,不會檢控,又認為維修消防水缸耗時可達 7 至 8 個月,所以對延期申請不覺有異。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今日(19 日)展開,代表獨委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讀出開案陳詞,指是次火源很可能是由煙頭引起,透露居民曾多次投訴,勞工處先後 16 次調查吸煙問題,均表示居民投訴不成立。杜又指,就發泡膠板疑違反安全標準一事,各政府部門之間立場不同,沒有部門覺得屬自己責任,「咁投訴人應該點樣去投訴?」
至於棚網質量,杜淦堃指去年兩次颱風後,宏福苑棚網受損需更換,承建商宏業委託二判盈利豐購買棚網,指明毋須具阻燃功效。盈利豐負責人曾提出憂慮,惟宏業代表指「叫你訂就訂,唔使講咁多。」杜又指,房屋局獨立審查組在巡查前披露時間及目的,讓宏業有機會「做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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