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新冠疫情期間,推出「本地口罩生產資助計劃」,資助獲選的本地公司設立口罩生產線,並承諾每月向每間供應商採購 200 萬個口罩。有獲資助的公司上周五(31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政府追討約 1858.8 萬元。
入稟狀指,政府僅提供首兩期資助,沒按協議沒有支付第三期資助,又指政府在接收、保留及消耗 900.6 萬個口罩後,沒支付相關採購費。政府發言人回覆《法庭線》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政府在新冠疫情期間,推出「本地口罩生產資助計劃」,資助獲選的本地公司設立口罩生產線,並承諾每月向每間供應商採購 200 萬個口罩。有獲資助的公司上周五(31 日)入稟高等法院,向政府追討約 1858.8 萬元。
入稟狀指,政府僅提供首兩期資助,沒按協議沒有支付第三期資助,又指政府在接收、保留及消耗 900.6 萬個口罩後,沒支付相關採購費。政府發言人回覆《法庭線》指,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評論。
政府物流服務署於 2020 年向本地供應商訂購 3200 萬個、聲稱產地為日本的外科口罩,其後發現當中約 1250 萬個口罩並非在日本生產。涉案公司及 2 名職員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控共 36 項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2 職員在審訊中途獲撤控,涉案公司則承認 18 項控罪,周二(16日)於區域法院判刑。
法官判刑時引述辯方求情稱,涉案公司因日本口罩沒有貨,遂以內地的口罩代替,且被告認為政府是著重品質及規格,而不著重產地,並指兩批口罩成本一樣,不存在公司以低成本賺取利益。
惟法官指,被告與政府簽合約,需要承擔合約責任,產地亦有其重要性,否則不會於合約上列明;官又指,本案的嚴重之處在於對公眾利益的影響,涉及違反虛假商品說明,最終就被告承認的 18 項控罪,判罰款 36 萬元。
2019 年 11 月,網民發起「破曉行動」,多區爆發警民衝突。3 名恒生大學女學生被控於大學毗鄰的大老山隧道暴動,當中一人開審前認罪,餘下兩人不認罪受審,周二(2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區域法院)踏入第 9 日審訊。
次被告的室友供稱,兩人「有啲貪靚」,外出會化妝及「set 頭」,惟案發時正值停課,較少機會見到同學,故戴口罩及帽,「遮住冇化妝個樣」。控方指,次被告當時並非戴黑帽,而是攜帶黑帽。室友表示根據平時觀察,她外出期間擔心「個頭亂咗、笠咗」,才會戴回帽子。暫委法官彭亮廷將案件押至 2024 年 1 月 23 日結案陳詞。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一罪,於 2023 年 2 月初開審,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外務副主席周嘉發及成員曾健成,當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舉橫額示威,周涉使用咪高峰時,拉下口罩約 5 秒,被警方票控違反口罩令。周否認傳票控罪,案件周一(2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警員供稱,案發時目睹周一度拉下口罩約 5 秒,違反口罩令,遂向他發告票。周沒有法律代表,自行處理案件。周稱,他當時無法使用揚聲器,警方又把他們重重包圍,逼於無奈,有必要拉下口罩,確保更多人聽到其發言。而其他在場人士均有戴口罩,他並非故意挑戰法律,擴大疫情。他又指,自己僅拉下口罩 5 秒,並不構成傳染疾病的重大風險。
裁判官余俊翔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20 日裁決。
2020 年 5 月 6 日,職工盟屬會「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於金鐘海富天橋設「金鐘和你 Lunch 之攞物資」街站,派發口罩等防疫物資,之後被票控。4 人包括工會幹事林小薇,否認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裁判官王證瑜周四(3 日)在區院(暫代裁院)裁定所有傳票罪名成立,所有被告罰款各 6,000 元。 裁判官指,涉案街站於當眼位置展示標語如「光復地盤」、「工會戰線」,又重複播放關於「抗爭」等內容的錄音,選址亦非可接觸較多市民的地方,裁定涉案聚集並非旨在防疫,不獲法例豁免。裁判官又指,限聚令僅限制集會形式,並無限制表達訴求的內容,加上即使被告行使集會、結社自由,亦毋需參與多於 4 人的聚集,故控罪已平衡社會利益和個人權利。 官另質疑,政府於案發後數日便放寬至 8 人限聚,被告卻不選擇於較遲日子聚集。
42 歲消防員涉於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機場消防局室外,疑因沒有戴口罩與上司爭執,期間情緒激動,向上司稱「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被告周二(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押後至 8 月 18 日判刑,期間索取感化官報告和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裁判官施祖堯指,被告的證供「逃避、矛盾、不合情理」;官亦拒絕接納辯方指,被告是「衝口而出」的說法,指被告的說話是「帶有法律觀點的計算」。辯方求情指,被告初犯,沒有實際施以暴力,望法庭能給予機會,以非監禁方式處理。
2020 年 5 月 6 日,職工盟屬會「建築地盤職工總會」,於金鐘海富天橋設「金鐘和你 Lunch 之攞物資」街站,派發口罩等防疫物資。10 名參與者遭票控、當中 6 人已繳罰款 4,000 至 4,500 元,另 4 人否認一項「參與受禁羣組聚集」,案件周三(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 時任工會幹事供稱,當年調查發現工友缺乏防疫物資,設站為支援疫情期間無助的工友,另提及早前設觀塘街站時被警方阻撓,稱滋擾民居及可能違例,才選擇人流較少的天橋。控方詢問,事後曾否主動查詢如何避免觸犯限聚令,幹事稱沒有,強調防疫街站獲法例豁免,又反問「點解建制工會擺(防疫街站)就冇問題?」指曾於現場詢問差別對待的原因,但警方無回應。
政府物流服務署於 2020 年向本地供應商訂購 3200 萬個、聲稱產地為日本的外科口罩,其後發現當中約 1250 萬個口罩並非在日本生產。涉案公司及 2 名職員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控共 36 項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他們否認控罪,案件周一(13 日)於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表示,本案一名重要證人,即涉案日本公司董事長身處日本,他上周發電郵指未能出庭,8 月才會返港。控方又指,去年已把證人傳票送達予證人的事務律師,故希望可以繼續審訊及先傳召其他證人。辯方則指,該證人的案情或影響盤問方向,希望控方可確認送達證人傳票等事宜。 法官李俊文形容情況罕見,且不肯定證人會否出庭作供,最終押後本案至周二處理,待控方向律政司索取意見,以審視案件是否需要押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