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歲送貨員被指 2021 年 8 月至 12 月期間,在 Telegram 頻道呼籲網民參與「平安夜革命」,又在「連登」形容中央及港府是「匪類」,呼籲網民向兩者「報仇」,周三(26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 1 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 3 項煽動罪。 法官陳廣池將案件押至 11 月 15 日判刑,期間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被告繼續還押,離庭前向旁聽的母親揮手,高呼:「等我返屋企呀媽咪!」被告母親回應道:「得啦,你穩定自己情緒呀!」
案情指被告 TG 煽惑「平安夜革命」
被告陳泰森由大律師關文渭代表,控方由署理高級檢控官莊文欣代表,案件由法官陳廣池審理。
案情指,陳於 2021 年 12 月 13 日分別在兩個 Telegram 頻道「探子限定 Group」、「平安討論區」,發布標題為「香港獨立革命 前哨戰」的帖文,煽惑他人在同年 12 月 24 日參與非法集結,又指「本活動嚴禁準備或經驗不足之人士參加」、「唔好幻想會有 2019 年嘅四方支援」。
陳在帖文稱「減少極權兵力,幫助極權裁軍減少開支」,控方指其意思是「虛耗警方人力及財政資源」;陳稱「減少極權派系財力」,則意指「虛耗抗反修例運動企業及國營企業的財政資源」,控方又指帖文另配有示威者的圖片。
陳在帖文呼籲網民惡意破壞、抵制國營企業,「黑裝修,紅裝飾,藍罷買,黃幫襯」,建議網民在油麻地、尖沙咀、旺角及銅鑼灣一帶非法集結,「不要盲從目標,平安為上」、「聲東擊西令流浪狗草木皆兵」。
案情:煽動向中央及港府「報仇」
警誡下稱酒後失言
案情續指,陳於 2021 年 8 月 19 日至 12 月 8 日,在「連登討論區」以用戶名「皇天尻殺」、「香港民防」,發布煽動性信息,如「永不原諒」、「轟轟烈烈抗爭」、「不惜一切 戰鬥到底」,形容中央及港府是「匪類」,呼籲網民向兩者「報仇」,倡議「民族自強 香港獨立」,詛咒中國共產黨「全黨死清光」。
2021 年 9 月 4 日至 9 月 21 日,有群組成員在 Telegram 頻道「LIBERKONG 公海」發布「虐囚」的帖文,陳回應指:「其實如果有一日面對咁嘅環境,除咗殺懲教人員之外,我就只有自殺一條道路」、「就好似所謂嘅恐怖分子,都只不過係對自由戰士嘅稱呼咁解」。另有群組成員發布「賢學思政」被捕的文章,陳以「光時」貼圖回應。
警方在 2021 年 12 月 14 日網上巡邏時發現上述訊息,兩日後拘捕陳。他警誡下稱:「我唔開心,加上飲咗啲酒先咁亂講嘢,我唔係咁嘅意思」。
被控煽惑、煽動 4 罪
指涉 TG、連登發煽動陳述
現年 23 歲的被告陳泰森,被控 1 項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3 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控罪指,他於 2021 年 12 月 13 日非法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
另外 3 煽動罪,指他在 2021 年 8 月 19 日至 12 月 8 日期間,分別在「連登討論區」及 Telegram 頻道「LIBERKONG 公海」發表陳述,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述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香港居民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DCCC35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