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內地學生報考DSE被拒 深圳教育中心指考評局差別對待 獲批司法覆核許可

為內地學生報考DSE被拒 深圳教育中心指考評局差別對待 獲批司法覆核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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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稟狀:中心代報考 2024 年 DSE 獲批

申請方為深圳國際課程中心,建議答辯人為香港考評局。該中心於 2017 年成立,自 2022 年起開辦香港中學文憑試課程。

入稟狀指,該中心於 2023 年為 27 名內地學生,報考 2024 年香港中學文憑試,當中 15 人為香港居民、8 人持雙程證、4人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考評局接納全部 27 名學生的報考申請,最終 9 人於香港升學、14 人入讀內地大學、2 人往海外升學。

至 2024 年 9 月 24 日,該中心為 62 名內地學生,報考 2025 年香港中學文憑試,其中 29 人為香港居民、8 人持雙程證、25 人為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同年 10 月 2 日,考評局要求中心提供內地相關部門的官方資料,證明中心的辦學許可範圍為高中學歷教育,或同等的教育程度。

中心在兩日後回覆,提交同等於英國高中學歷教育的辦學許可。至 10 月 28 日,考評局拒絕該 62 名內地學生的報考申請,指中心「未能提供內地相關省/市政府部門的官方信息或其他文件」,證明中心獲准開辦普通高中程度的學歷教育。

在該 62 名內地學生中,8 人之後因符合其他條件,成功報考 DSE ,餘下的 54 人則未能報考,故是次司法覆核只針對未能報考的 54 名考生。

入稟狀指已提交與往年同樣證明

入稟狀指,考評局對於自修生的報考條件,於 2024 年 2025 年期間沒有改變,而中心亦如 2024 年時一樣,提供相同的辦學證明,在沒有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官方資料下,考評局亦批准 2024 年的報考申請。然而在沒有情況改變下,考評局拒絕 2025 年的報考申請。

入稟狀認為,考評局沒有合理理由下,差別對待 2024 年及 2025 年經中心報考 DSE 的考生,考評局亦錯誤理解考試規則,故申請方認為有關決定是非法及不合理。申請方要求法庭推翻考評局的決定,要求當局重新考慮。入稟狀另指,因應 2025 年 DSE 將於明年 3 月起開考,故要求法庭盡快處理。

HCAL202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