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理大「突圍」案|5人認暴動囚15至19月、原審指基於短暫暴動 律政司提刑期覆核

理大「突圍」案|5人認暴動囚15至19月、原審指基於「短暫暴動時刻」 律政司提刑期覆核

分享:

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其中 17 人疑「突圍而出」,及後在科學館內被捕。當中一宗涉及 8 人的案件,5 人於開審前及審訊期間先後認罪,被法官陳廣池判囚 15 至 19 個月。律政司不服 5 人刑期,周三(22 日)提出刑期覆核。根據司法機構資料,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

原審判刑時曾指,認罪被告與控方作認罪協商,涉及理大校園內的暴動罪存檔法庭,因此判刑應以科學館約 8 分鐘衝突、「短暫的暴動時刻」為基礎。

原審當時指,控方接受認罪協商「是被告的幸運」,希望他們痛定思痛,「不會被激進政治思想沖昏腦子」。法官又曾表示,理大部分地方被破壞得如「烏東戰場」,有被告自稱急救員進入理大,形容他們助紂為虐、自動獻身,被自封的「義務急救員」名牌所迷惑,又指當中一人沒有護理資歷,是「混水摸魚」。

兩學生沒被覆核刑期

案件原涉 8 名被告:梁子揚(25 歲,港大學生)、鍾泯浚(32 歲,學生)、郭志帆(24 歲,無業)、許寧軒(20 歲,中大學生)、李嘉希(20 歲,大專學生)、馬嘉惠(27 歲,護士)、嚴家朗(28 歲,汽車美容技師)及張達榮(20 歲,學生)。是次覆核針對被告郭志帆、許寧軒、馬嘉惠、嚴家朗及梁子揚。

兩名學生李嘉希及張達榮,分別於 2022 年承認兩項暴動罪,及於開審前認罪,二人被判入教導所,他們的判刑沒有被覆核。

而許寧軒及梁子揚亦於開審前承認涉及科學館的暴動罪,涉理大校園內的暴動罪存檔法庭,梁另承認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二人分別被判囚 15 個月及 18 個月。而嚴家朗、馬嘉惠及郭志帆則於審訊期間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商,承認一項涉及理大外的暴動罪,被判監禁 16 至 19 個月。

而被告鍾泯浚維持不認罪受審,終被裁定兩項暴動罪成,被判囚 3 年半。鍾不服定罪,周二(21 日)提上訴。

8 人被控兩項暴動罪,同被控於 2019 年 11 月 18 日在九龍理工大學、暢運道和科學館道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各被控於或於 2019 年 11 月 17 至 18 日在理工大學,與其他身份不詳人士參與暴動。梁子揚另被控一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指他管有一把扳手;鍾泯浚、郭志帆各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

CAAR1/2023 、CACC61/2023[DCCC 190/2021、DCCC 193、 194、196、198、200、 201/2021、DCCC 632/2022(Consolidated)]
焦點
最新文章
最新影片

訂閱支持,撐起《法庭線》

所有報道免費向公眾開放,
有賴讀者付費月訂或年訂支持營運。
全部訂閱收入均用於營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