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 7 月,一名男子被發現倒斃中環「木的地」酒店浴室,雙腳被床單綑綁。兩名同房租客,38 歲美國籍高爾夫球教練及現年 46 歲售貨員,被控一項誤殺罪,後獲改控藏毒、販毒等罪。他們早前認罪還押,售貨員就 2 項藏毒罪,周二(6 日)在東區裁院被判囚 8 個月;另一被告則將於周三(7 日)判刑。
案情指,2 名被告與死者於酒店房內一同服用「Ecstasy E」及「G water」,兩人其後發現死者有異樣,並為其急救,再向酒店經理指死者感不適;死者無外傷,死因為服食多種藥物引起的不良反應。
辯方指,被告沒毒癮、報告不建議判戒毒所,並透露他因母親去世、親戚自殺等患抑鬱,再因病犯下本案,現已感後悔,正接受治療,對死者家人亦感抱歉。主任裁判官徐綺薇指被告有同類型案底,曾被判感化令,其後卻犯本案,令案情更嚴重。
被告依次為美國籍的 SAROMINES Michael Ikaika Tai Seichi(被起訴時 38 歲,報稱高爾夫球教練)及廖偉業(現年 46 歲,售貨員)。
辯方指被告因抑鬱犯案
辯方求情指,戒毒所報告顯示被告並無毒癮,故不建議判入戒毒所;報告又透露,被告因其母親去世、親戚自殺去世及家人患癌而患上抑鬱症,才服食毒品,其抑鬱也是犯下本案的「催化劑」,他現已感後悔、正接受治療,對案中死者家人亦感抱歉,承諾日後會遠離毒品。
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指,被告有同類型案底,於 2022 年 7 月被判感化令,但同月即犯下本案,令案情更為嚴重,而報告指被告不適宜判入戒毒所,故即時監禁為合適判刑。
官再考慮他早前因被控誤殺罪還押了 6 個月,及後努力改正自己,經認罪扣減後,就兩罪分別將他判囚 2 個月及 8 個月,刑期同期執行。
案情:死者死於服食多種藥物
案情指,2022 年 7 月 30 日凌晨 1 時許,2 名被告攜行李走向門口,SAROMINES 在酒店接待處辦理退房手續,廖偉業則登上的士離去;SAROMINES 再向酒店經理指,事主在涉案酒店房內感不適。兩人一同前往房間,經理發現事主倒卧浴室,其下半身赤裸、雙腳被床單纏着,事件報警處理。
事主及後證實不治,惟沒發現外傷;警方檢獲針筒等證物,調查指死者體內驗出 Dipentylone 等多種藥物,死因為服食多種藥物引起的不良反應。
廖的居所另被搜出冰毒
案情續指,SAROMINES 在警誡下稱,廖和事主為結識數月的朋友,而事主當時帶冰毒到酒店與自己服食;廖則稍後帶「Ecstasy E」和「G water」到場,3 人一同服食兩種毒品。
SAROMINES 其後在房間入睡,起床時聽到事主打鼻鼾,而如廁後卻聽不到其鼻鼾聲,檢查後發現他仍有呼吸。2 名被告遂搬事主到設暖氣的浴室,事主當時沒反應,SAROMINES 即為他急救,然後到酒店接待處求救。
另外,警方於上門拘捕廖的時候,在其居所找到冰毒。
2被告原被控謀殺
兩名被告原被控一項誤殺罪,指他們於 2022 年 7 月 29 日下午 5 時 53 分,至 7 月 30 日凌晨 1 時 15 分,在中環「木的地」酒店 1101 室非法殺死陳德明。
經律政司修訂控罪後,2 被告同被控 1 項管有危險藥物罪,指他們於或約於 2022 年 7 月 30 日,在上址管有危險藥物,即 267 毫升液體內含 Dipentylone、一個玻璃樽內含微量液體內含 Dipentylone、一枝針筒內含微量 Dipentylone、一枝針筒內含微量的固體內含依替唑侖及 Dipentylone 及微量的甲基苯丙胺及 Dipentylone;廖就此罪被判囚 2 個月。
廖則另被控 1 項管有危險藥物罪,指他於上述同日,在香港鴨脷洲管有 2.57 克結晶固體內含 2.57 克甲基苯丙胺鹽酸鹽及 165 毫升液體內含甲基苯丙胺;他就此被判囚 8 個月,與另一罪刑期同期執行。
SAROMINES 再另被控販運危險藥物罪。
兩人於 2024 年 1 月認罪,SAROMINES 還押至 2 月 7 日判刑。
ESCC144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