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歲英國籍馬會馬術教練被指於今年 1 月 2 日,在尖沙咀美麗華酒店一房間內藏有冰毒、「偉哥」及針筒與針管,被控 3 罪。案件周一( 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控方指,被告現時在醫院由警方看管,申請將案件押後到 1 月 8 日或最快出院日子再訊,期間交由警方看管,獲裁判官陳志輝接納。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6 歲英國籍馬會馬術教練被指於今年 1 月 2 日,在尖沙咀美麗華酒店一房間內藏有冰毒、「偉哥」及針筒與針管,被控 3 罪。案件周一( 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提堂。控方指,被告現時在醫院由警方看管,申請將案件押後到 1 月 8 日或最快出院日子再訊,期間交由警方看管,獲裁判官陳志輝接納。
2021 年 8 月,兩名消防員被指在旺角一間酒店灌醉後輪姦女子,兩人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周五(23 日)在高院踏入第 10 日審訊,法官早上完成引導,陪審團退庭商議約 8 小時後,一致裁定首被告強姦罪名不成立,並以 5:2 裁定次被告強姦罪名成立。
聞判後,首被告頭伏在被告欄上;次被告單手按頭,望向旁聽席人士作口型溝通,其後一度低頭。官下令次被告還押至 7 月 11 日處理求情,並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另感謝陪審團的貢獻,強調陪審團制度為香港法治的基石。
審訊時,事主與兩名被告均有出庭作供。事主供稱,案發時不勝酒力,在床上休息,迷糊間遭侵犯,她曾嘗試推開兩被告但不果。首被告供稱,曾問事主可否接吻,而因自己未能勃起故最後沒有與事主性交,但有口交;另一被告供稱,事主同意性交,亦知道沒用安全套。
2021 年 8 月,兩名消防員被指在旺角一間酒店灌醉後輪姦女子,兩人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周五(23 日)在高院踏入第 10 日審訊。法官引導時指,陪審團首要考慮的是女事主供詞是否誠實可靠,以及她案發期間是清醒或是醉酒。
法官指出,若陪審團接納事主的證供,須裁定被告罪成;但若陪審團認為被告的供詞可能屬實,則須裁定強姦罪名不成立。法官完成引導後,陪審團早上約 10 時許起退庭商議。
陪審團最終一致裁定首被告強姦罪名不成立,並以 5:2 裁定次被告強姦罪名成立。(見報道)
法律101|甚麼是「陪審團指引」?
2021 年 8 月,兩名消防員被指在旺角一間酒店灌醉後輪姦女子,兩人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周三(21 日)在高院踏入第八日審訊,展開結案陳詞。控方指,事主與兩名被告體力懸殊,就範不等於同意性交,又指事主離開時散髮、衣衫不整,「匆匆俾人帶走」。
辯方則指,事主跟男子上酒店,不勝酒力仍喝十多杯,質疑「畀咗一個隱藏訊息出去」,又指若事主遭性侵,「真係咁驚、咁羞恥、咁抗拒」,會否案發後數日與另一人性交。法官周四將引導、總結案情,料陪審團周五退庭商議。
第七日審訊:次被告作供:事主給性暗示、「冇講過停或者唔好」
2021 年 8 月,兩名消防員被指在旺角一間酒店灌醉後輪姦女子,兩人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周二(20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七日審訊。
次被告選擇作供,稱事發當晚事主穿短裙,他認為對方很吸引;又稱事主曾撩他的小腿,認為「係畀緊性暗示我」,而事主在兩人性交時會配合,亦曾用手誘導。陳又說:「 X(事主)成晚性交都冇講過停或者唔好。」
次被告接受盤問時稱,事主曾用手摸其陰莖,「佢都知我哋冇用安全套…如果佢知道當時冇戴(安全套),佢唔同意的話係會提出。」案件周三續審。
第五日審訊|控方質疑「作故仔」、乘人之危 首被告不同意
2021 年 8 月,兩名消防員被指在旺角一間酒店灌醉後輪姦女子,兩人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周五(16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首被告李浩田繼續作供,接受控方盤問。
李的供詞曾指出,在酒店房間玩完飲酒遊戲後,休息期間,事主自行躺在他與次被告中間,之後陳摸事主大腿。控方質疑李,「呢部分嘅證供你係完全作出嚟,X 係醉到不省人事,先俾你兩個男人乘人之危侵犯佢。」李不同意,稱「我認為我講嘅都係事實。」
控方亦質疑,李供稱曾經問事主可否接吻亦是虛構。李不同意並指:「呢句說話我係有深刻講過。」案件下周一續審。
第四日審訊|首被告供稱事主同意口交 強調事主清醒、沒反抗
2021 年 8 月,兩名消防員被指在旺角一間酒店灌醉後輪姦女子,兩人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周四(15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四日審訊。
首被告供稱,事主同意為他口交、手淫,兩人沒有插入式性交。他又指,觀望事主與次被告性交「成個畫面都好震撼」,他本人亦感到刺激、興奮。他認為從氣氛、兩人交流可見,事主同意與對方性交,又強調她當時清醒、沒反抗。控方周五盤問。
第三日審訊|辯方指首被告沒性交、事主表現配合 事主均不同意
2021 年 8 月,兩名消防員被指在旺角一間酒店輪姦女子,兩人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周三(14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三日審訊,事主接受辯方盤問。
代表首被告的大律師指出,事主與兩被告在多輪喝酒遊戲後稍作休息。次被告走入廁所後,事主與首被告「情到濃時」,而首被告問可否接吻,事主並沒拒絕,兩人開始親吻和撫摸對方,之後她替對方手淫,但對方無法勃起,故沒有與事主性交。事主均不同意。
次被告一方盤問時指,事主主動接吻,亦有微微張開雙腿配合,事主均不同意,惟同意是自願留在酒店喝酒,有嘗試推開但沒開聲叫次被告停止。案件周四續。
第二日審訊|事主稱案發時推開對方不果 次被告陪乘的士離開
2021 年 8 月,兩名消防員被指在旺角一間酒店輪姦女子,兩人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周二(13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二日審訊。事主供稱,兩被告曾換位,她推開對方不果,次被告曾稱「唔使驚」,替她清理臉部及穿內褲,陪她乘的士離開。
事主續指,兩被告事後曾聯絡她,惟她沒有回應對方。次被告再透過 Instagram 聯繫她,「佢問我做咩唔畀我 follow 佢」。X 其後報警,並按警方要求提出「想再約酒局」,兩名被告現身時被拘捕。案件周三續。
兩名男子被指在 2021 年疫情當道及限聚令生效期間,在旺角酒店灌醉及輪姦一名女子。兩人被控一項強姦罪,案件周一(12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庭上透露,兩人案發時任職消防員。事主作供指,迷糊期間看到次被告侵犯自己,兩被告有做手部動作溝通,「示意之後點做」並交換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