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 歲的黎智英被判囚 20 年,成為《國安法》實施至今刑期最重者。黎在英國的子女指若續囚禁,父親「將成為死在獄中的殉道者」。英外相指判刑「無異於判處終身監禁」,與歐盟皆敦促釋放黎。英國內政部傍晚宣布放寬港人透過 BNO 移英的申請資格。
中國外交部指判刑「合情合理合法」,強調黎是中國公民,敦促尊重中國主權及香港法治勿干預。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判刑時,兩度稱「黎智英是中國人」,黎在「中國香港」服刑非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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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崇恩:刑期對生命構成威脅
黎采:恐獄中殉道
在英國的黎智英兒子黎崇恩透過律師團隊發聲明,形容判刑日是「公義黑暗的一天」,指父親「被判以如此嚴酷的監禁刑期,對我們的家庭而言是毀滅性的,更對我父親的生命構成威脅。」他形容判刑象徵香港法律制度的「徹底崩壞」及正義的終結,「在過去超過 5 年來無情迫害我的父親後,中國是時候做正確的事,在為時已晚之前釋放他」。
黎智英女兒黎采則在聲明形容判刑「令人心碎且極其殘酷」,指過去 5 年來,她親眼目睹父親的健康狀況急劇惡化,囚禁條件亦每況愈下,「如果執行這次判刑,他將會成為一名死在獄中的殉道者」(If this sentence is carried out, he will die a martyr behind b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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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外相:無異於終身監禁
將進一步與中方交涉
多國發聲明回應判刑。英國外相顧綺慧(Yvette Cooper)表示,英國公民黎智英因行使其言論自由權利被判監,對年屆 78 歲的黎而言,「這無異於判處終身監禁」,英方深切關注黎的健康,並再次呼籲港府「結束黎所遭受的非人道對待」,以人道理由釋放黎,讓他與家人團聚。
聲明又指,英國首相施紀賢早前到訪中國,與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時直接提及黎案,而在今天判刑後,英方將迅速展開進一步交涉(Following today’s sentencing we will rapidly engage further on Mr Lai’s case.),又重申「我們與香港的人民站在一起,將始終履行《中英聯合聲明》具法律效力的歷史承諾,中方亦同樣必須遵守」。
英放寬 BNO 申請資格
英國內政部周一傍晚發聲明,宣佈擴大港人透過 BN(O) 護照移居英國的計劃,容許父母持有 BN(O)、1997 年時未滿 18 歲的港人獨自申請移英,毋須依附父母,而其伴侶和子女亦可同行,預計未來 5 年會再有 2.6 萬港人抵英,「將有數千香港人可以在英國建立新生活」。
聲明特別提到,黎今天被判囚 20 年顯示北京施加的《國安法》將異見刑事化,促致很多人離港,英方將迅速就黎案與中方進一步交涉。內政大臣謝柏娜(Shabana Mahmood)指,英國會始終履行對港人的歷史責任,「因應(香港)人權和自由持續受侵蝕,我們決定放寬申請資格」。
歐盟譴責判刑
澳洲:帶來寒蟬效應
歐盟對外事務部則譴責香港法院對英國公民黎智英判處 20 年的重刑,呼籲立即無條件釋放黎,顧及黎的高齡及健康狀況。聲明形容案件是「政治檢控」,損害香港的聲譽,而新聞自由是香港曾經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支柱之一,促請港府重建外界對其新聞自由的信心,停止檢控記者。
澳洲外交部長黃英賢(Penny Wong)在聲明指,深切關注黎及其他同案被告的判刑,希望在這艱難時刻與他們的家人和支持者同在,並形容檢控黎對香港的言論自由帶來寒蟬效應,將持續呼籲中方停止打壓言論、集會自由、新聞媒體及公民社會,遵從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建議,並廢除《國安法》。
台灣陸委會亦譴責判刑,形容「中共及港府假國安之名,行政治迫害之實」,呼籲釋放黎,停止政治侵害。聲明又指判刑不僅剝奪個人人身自由、踐踏言論和新聞自由,更否定人民向執政者問責的基本權利,並將媒體影響力、國際連結納入國安處置範圍,「意圖形成跨領域、跨疆界的寒蟬效應」。


無國界記者等籲釋放黎
多個國際記者組織先後譴責判刑。保護記者委員會(CPJ)行政總裁 Jodie Ginsberg 形容判刑為香港新聞自由「釘上最後一根封釘」,「徹底粉碎」香港的法治,呼籲國際社會進一步施壓要求釋放黎。
無國界記者(RSF)則譴責判刑反映香港過去 5 年新聞自由之倒退「令人震驚」,形容對健康急劇惡化的黎判處 20 年監禁「等同判處死刑」,呼籲英國政府介入促請釋放黎智英,讓他與家人團聚。
中國外交部:黎是中國公民
各國勿干預內部事務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在例行記者會回應傳媒提問時,表示堅定支持特區依法維護國安,形容黎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行為衝擊「一國兩制」底線,應當受嚴懲,司法機構依法履職盡責,屬「合情合理合法,不容置喙」。
林劍又指,「實踐已經證明,香港國安法實施得越好,香港社會就越穩定、越安全,香港廣大居民的權利和自由就越能得到保障」,並強調「黎智英是中國公民」,本案屬特區內部事務,敦促有關國家尊重中國主權和香港法治,不得「發表不負責任的言論」,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司法和中國內政。
港澳辦:體現正義不會缺席
港澳辦發表署名「港澳平」文章,指判刑宣示凡有人「膽敢挑戰維護國家安全法,都必定受到嚴重」,體現特區維護國安的意志,批評黎智英嚴重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和憲政秩序,他受嚴懲再次印證「正義也許會遲到,但永遠不會缺席」。
中聯辦亦在聲明「堅持支持」法庭對黎「作出公正判刑」,認為判刑彰顯司法公正和法治權威,並引述「有市民網上發聲認為『這是香港最好的賀年禮物』」。
駐港國安公署則批評個別西方國家「無視本國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的嚴刑峻法,無視黎智英案鐵證如山和罪孽深重,打著『人權』『自由』的幌子公然為黎撐腰張目」。
李家超:判刑大快人心
特區政府發稿回應判刑,特首李家超指「黎智英罪行滔天,惡貫滿盈,被重判入獄 20 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批評黎長期利用《蘋果日報》「荼毒巿民、煽動仇恨、歪曲事實」,公然要求外力制裁中港政府,實屬「罪證纍纍,罪有應得」。
鄧炳強:黎智英係中國人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會見傳媒時,被問到若英方提出移交黎到英國服刑或交換囚犯,保安局會否配合,鄧答「黎智英係中國人,佢喺中國香港犯法,佢喺中國香港入面服刑,係非常合理」。
有記者續指出黎的子女稱黎只有英國護照,是英國公民。鄧則重申黎是中國人,「我們不承認雙重國籍」。
鄧批評西方媒體報道為黎「洗白」,更捏造黎健康欠佳,「刻意為佢賣慘」要求早日釋放。鄧又指,本案並非審判黎的政治立場或信念,「同新聞自由完全無關」。保安局會盡快將黎及《蘋果》相關公司已被凍結的罪行相關財產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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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中度餘生? 李桂華:天先知道
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於判刑後在西九龍法院見記者,指「歡迎法庭重判黎智英 20 年監禁」,認為刑期突顯其「罪魁禍首」及「幕後推手」角色,又指「明顯地黎智英係對香港真係冇做過啲乜嘢好事,可以用嚟做一啲嘅求情理由」。
至於黎會否在獄中度過餘生,李稱「天先知道」,但強調「佢所獲得嘅刑期,係佢十分應得」。李亦指香港法例沒「保外就醫」的安排,「我哋冇呢樣嘢㗎」,今天庭上亦見黎「精神好唔錯」,現階段「未必係好適合嘅時候討論」。
李指現階段認為刑期「反映到個事實」,尚待與律政司商討會否覆核。至於黎由被捕關押至今歷時 5 年半,李表示涉嚴重罪行的被告需要還押並不罕見,以本案的複雜程度、牽涉的資料之多,認為 5 年半結案「呢個時間係可以接受」。

司局回應判刑
律政司長:感謝中央信任
3 名司長均在 Facebook 發文回應判刑,其中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案件可能有後續法律程序,現階段不宜評論,又特指「感謝中央和行政長官一直以來的支持和信任,未來律政司必定一如既往,上下一心,依法履職,做好維護國家安全的工作」。
除保安局長見傳媒回應,其餘 14 局、入境處、消防處、香港海關、飛行服務隊等均在社交媒體發文,歡迎法庭判刑;懲教署則發文指會對所有在囚者一視同仁,不論其身分背景。
HCCC147/2021、HCCC51/2022、HCCC5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