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死因研訊|僱主年初移民 官引導指「毋須猜度證人無出庭原因」

菲傭死因研訊|僱主年初移民 官引導指「毋須猜度證人無出庭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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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46 歲菲傭疑經常工作至深夜及遭女僱主虐待,辭職後被發現在房間昏迷,送院不治,死因研訊周二( 14 日)踏入第五日。死因裁判官何俊堯開始引導陪審團,指陪審團可選擇是否接納各證人的證供,但毋須猜度部分證人無出庭作供的原因。

早前證供顯示,女僱主黃勝榕今年 2 月移居海外,未有出庭作供,只提供書面供詞。

家屬代表大律師陳詞時指,死者離世後,其胞妹「要山長水遠嚟香港處理身後事」,但警方與她錄取口供時,疑未有要求母語翻譯員協助,認為如當時有翻譯員協助,必然可協助雙方溝通。大律師又指,外傭來港時的驗身報告相當重要,但中介公司及死者本人均未有保留副本,無法確認死者當時的身體狀況,甚至連最基本的身高、體重也無法得知,「對成個研訊好不利」。

官:死因庭無權追究刑事、民事過失

死因裁判官何俊堯引導陪審團時指,死因庭無權追究刑事責任及民事過失,只能根據庭上證供查找事件詳情,並對死者的死亡原因作出結論。何俊堯又指,如庭上證供未必足夠作出裁斷,由 2 男 2 女組成的陪審團可基於證據,以相對可能性的標準衡量,並作出較合理的推論。

何俊堯特別提醒,陪審團可選擇是否接納各證人的證供,包括沒有出庭的證人。但他強調,陪審團毋須猜度證人無出現的原因,並根據庭上證供考慮。

死者 QUINTO, Leonita Arcillas 在 2016 年 12 月透過大眾通女傭中心,受聘於女僱主黃勝榕,並隨僱主居於美孚新邨。翌年 1 月起,死者先後向胞妹及外僱中介公司投訴,並在同年 3 月 19 日辭職,惟在 4 月 4 日被發現昏迷,送院不治,終年 46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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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DI 663/2017(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