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9 月,21 歲輕度智障女子被發現倒斃在西貢龍尾村屋,為中醫及道士的男子否認非禮及謀殺,而死者母親則否認教唆非禮,周三(2 日)在高院展開第六日審訊,播放女被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
女被告指女兒不肯進食和喝水,但會偷喝咖啡酒及吃黑豆。她數次目睹男被告用拖鞋、蒼蠅拍打女兒,「張師傅話拍返唔好嘅嘢出嚟」,並稱如刮痧一樣。她又指初時曾聽到女兒叫喊,但「後期冇咩反應,完全覺得唔痛咁,嗌幾下啦」。
她續引述男被告稱女兒與「陰人」性交,遂建議用寫有符的假陽具插其下體。她稱曾有猶豫,但男被告稱有需要。在進行儀式時,她「企喺門口唔敢睇」,聽到女兒高呼「好痛」時才望一眼。案件周四續審。
第五日審訊|男被告錄影會面指死者父目擊灌酒 母目擊插下體
錄影會面:女被告確認曾見張子材打女兒
控方播放女被告吳馬如賡於 2019 年 9 月 3 日下午約 3 時半進行的錄影會面。她指,女兒吳恩宇為聽障 ,初小就讀主流學校,小四轉為特殊教育,其後在展亮技能發展中心學習禮物包裝。她續指兩母女甚少講心事,「想食咩佢會同我講」。
吳馬如賡指經舊同事介紹到男被告張子材的中醫診所求醫,再跟隨他學習紫微斗數。她指原與張子材的住所相近,後來均租約期滿,故決定一同租住村屋,雙方攤分租金。2017 年 12 月起,與丈夫、女兒、張子材及「師兄弟」張曦鐥共 5 人搬入涉案單位;女兒與張曦鐥同房。
她提到吳外出時曾兩度失蹤,於 2019 年 8 月不肯進食和喝水,但會喝張曦鐥的咖啡酒,以及吃她的黑豆,「茅台白酒又會攞嚟飲」。同月,她發現吳的左臉、大腿及小腿有瘀傷,張子材指是「唔好嘅嘢浮出嚟」、「係自己發出嚟」。
她續指數次見過張子材用拖鞋、蒼蠅拍打女兒,而張解釋「拍返唔好嘅嘢出嚟…其實打返啲唔好嘅能量出嚟,好似人哋啲刮痧」。她稱初時曾聽到女兒叫喊,但「後期冇咩反應,完全覺得唔痛咁,嗌幾下啦」。
警員問有否帶吳求醫。吳馬指沒有,「我問佢(女兒),佢話唔痛,出出入入冇咩問題」。

指張用假陽具破女兒處女膜時「唔敢睇」
吳馬稱張平時會為女兒誦經,亦有試過用石頭圍住吳,「攞把劍唸啲嘢」。她引述張,稱其女兒與「陰人」性交,又指因吳是處女,若用寫上符的假陽具破了她的處女膜,就不需要與「陰人」性交,「唔會損佢陽氣,唔會有唔好嘅能量出嚟」。
吳馬稱聽畢有些猶豫、感「核突」,「吓,用呢啲嘢」,但張強調有需要,兩人到旺角購買假陽具。她又指在某天,張提議由其另一女徒弟林吳月橋(音譯)進行儀式,但她「驚驚地」沒完成,終由張本人處理,林吳月橋、張曦鐥在旁協助,吳馬則「企喺門口唔敢睇」。
吳馬指沒看到女兒喝酒,「阿女有嗌但冇反抗」,相信女兒當時已喝酒,屬半清醒狀態。吳馬指儀式進行了大約一至兩分鐘,「阿女話好痛,(我)望一眼」,共望了兩至三眼,最後由林吳月橋、張曦鐥抹血跡。
女被告指案發前一日 死者臉有瘀傷
案發前一日早上,吳馬與丈夫外出購買點心,指吳當時沒特別,但「面又無端端一撻瘀咗、面色又差咗」,在房內休息。案發凌晨,張曦鐥告知她「恩宇有事」,張子材則曾檢查其女兒,指她呼吸微弱,「睇下點先啦,問祖師爺點」。她與丈夫則認為「不如都係叫白車」,由丈夫報警。
她指等候救護員到場期間,看到張子材、張曦鐥拿著劍坐在神壇,張子材又在吳房間拾起畫有符的大黃紙,將其棄置在垃圾站,「叫我同老公唔好周圍走」。最後,警員問有否見過任何人襲擊或性侵吳?吳馬稱沒有。
控方播案件重組 張子材示範打死者
控方另播放警員於 2019 年 9 月 4 日帶被告張子材往涉案單位,進行案件重組的片段。畫面顯示,在發現吳恩宇的房間,牆壁貼有符狀紙張。張子材示範打死者的情況,又將假人放在地上、靠在牆邊,解釋指向死者灌酒後,「(死者)個人軟咗跌咗落嚟」。
張子材續指凌晨 3 時肚痛如廁後,看到死者仍躺在地上,遂將她扶起,當時她有微量呼吸,死者父母、張的契女兼徒弟張曦鐥亦目睹此事。張在神壇詢問「祖師爺」,其指「(死者)應該仙遊咗」。張另提到張曦鐥和死者母親當時突然感不適,「煮咗隻糯米雞畀佢哋食」。
男子被控非禮、謀殺 死者母被控教唆非禮
被告張子材被控猥褻侵犯另一人及謀殺兩罪,指他於 2019 年 8 月 1 日至 9 月 2 日期間的某日,在西貢龍尾村 131 號猥褻侵犯吳恩宇,並於 9 月 2 日在香港謀殺她。
被告吳馬如賡則被控一項協助和教唆猥褻侵犯另一人罪,指她於 2019 年 8 月某日在香港,協助和教唆張猥褻侵犯吳恩宇。
HCCC15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