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新冠疫情期間,醫生王秉亮被指濫發 6,000 張「免針紙」,被控 6 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他承認其中 4 罪,其餘 2 罪存檔法庭。王周五(1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9 個月,為首宗濫用免針紙定罪判刑案件。
法官郭偉健批評,被告「財迷心竅、利慾薰心」,在 4 個半月內謀取逾 460 萬元診金,吸引想逃避接種疫苗人士應診「同流合污」。法官又指,被告濫用職權,對要求免針紙求診者來者不拒,破壞政府對私家醫生的信任,減慢社會復原,嚴重影響公共健康。
法官指,被告涉及 4 項控罪,每罪量刑起點為 6 個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被告認罪減刑三分一,再考慮被告被捕後參與義工活動,額外減刑一個月,判處被告監禁 9 個月。
求情指誤解酌情權 「耳仔軟」犯案
法官郭偉健判刑前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一生懸壺濟世,錯誤理解發出免針紙的酌情權,案件整體對社會及政府沒帶來嚴重損失,被告亦有為人接種疫苗,並非只發免針紙。
辯方又提到,被告因「耳仔軟」犯案,見病人對新冠疫苗恐懼就發出免針紙。而被告接獲醫管局系統發出的紅色警告後,已停止簽發免針紙。
法官反駁指,政府自 2021 年 3 月至 2022 年 9 月推出季節性流感、新冠疫苗接種計劃,被告從未抗拒計劃,並為求診者接種約 8,000 支疫苗,從中賺取約 103 萬元津貼。法官形容,被告從計劃中獲取收入可觀,既可以服務病人,又可以賺取收入。除非有更好理由,否則被告不會不參加疫苗接種計劃。
至於被告的感化報告提到,免針紙計劃自 2022 年 2 月推行,被告從新聞得知,接種新冠疫苗會有副作用,見病人擔心才發出免針紙。法官反駁指,被告於 2022 年 4 月至 6 月前,已為人接種逾 5,600 支疫苗,應了解疫苗的副作用及安全,並且知道發免針紙屬例外情況,非常規做法。法官批評,被告對感化官提及的犯案原因,只為開脫罪行,自圓其說。
官斥財迷心竅、利慾薰心
法官引其中一名獲發免針紙的控方證人供詞指,被告平均應診時間為 2.7 分鐘,認為被告沒為求診者作臨床檢查及足夠評估。而被告在 2022 年 2 月至 6 月期間,發出 6,635 張免針紙,其中 99.33 % 的豁免期為最長的 180 日,法官指被告沒跟隨衞生署指引,是「自把自為」。
法官續指,被告作出的行為,與專業醫生身分不符,「財迷心竅、利慾薰心」,從被告的手寫應診紀錄可見,自 2022 年 3 月起,被告開始為大量新求診者簽發免針紙,吸引想逃避接種新冠疫苗的人應診「同流合污」,並從當年 2 月政府推出免針紙計劃起計,至 6 月停止簽發免針紙前,被告診所共收取約 465 萬元診金,期間又試過增加診金,由原先 300 至 400 元診金,上調至劃一 500 元,官斥被告放棄醫生專業操守,出賣明辨是非的能力。
官:被告行為阻社會復常
法官又指,不同意辯方求情指,案件沒為社會帶來嚴重損失,批評被告的行為,增加市民染病的風險,打破公共衞生的穩固屏障,減慢社會復常,其濫用職權行為,與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無異。
法官續指,疫苗接種計劃需要私家醫生配合,被告濫用公權力及政府對醫生的信任,對求診者要求來者不拒,破壞公共健康。雖然被告沒有再執業,判處監禁是為阻嚇其他人濫用公權力,「以權謀私」。
被捕後參與義工減刑一個月
被告被控 4 項控罪,官指考慮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每項控罪量刑起點為監禁 6 個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被告認罪可獲三分一扣減。法官指,另考慮被告被捕後參與義工活動,雖然不知道被告是否故意,但義工活動確實有益他人,額外減刑一個月,共判處被告 9 個月監禁。
3 西醫被指濫發「免針紙」被起訴
被告王秉亮(62 歲),早前承認 4 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控罪指,被告在 2022 年 4 月 14 日、6 月 9 日、以及 6 月 11 日,在香港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即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電腦。
新冠疫情期間,7 名私家醫生被指濫發「免針紙」,當中 6 人被捕、1 人被通緝。除醫生王秉亮外,另有 2 人被正式起訴。醫生戴港盛擬不認罪,暫定 2026 年 3 月開審;醫生蔡淑梅的案件,目前仍在審理階段。
DCCC110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