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頒令舒適堡清盤 判詞披露8分店負債 尖沙咀店負債最多、達逾6億元

高院頒令舒適堡清盤 判詞披露8分店負債 尖沙咀店負債最多、達逾6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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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人、前員工入稟
呈請舒適堡清盤

首案呈請人為 Tsui Wai Loong Leo,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第二案呈請人為區靜雯、王美珍、藍紀恩、蔡秀蓮、雷詩慧、譚正朗及任淑玲。被呈請清盤的公司分別為母公司 Physical Beauty & Fitness Holdings Limited 及子公司 Physical Health Centre Hong Kong Limited。

高院法官陳靜芬於 2025 年 1 月 27 日頒令兩間公司清盤,上周五(7 日)頒布判詞,提到母公司的唯一董事為創辦人陸毅強;子公司則經營美容及健身業務,於 1990 年成立,董事為陸毅強及何玉華。

判詞提到,首案呈請人 Tsui Wai Loong Leo 於 2024 年 5 月 14 日向母公司借貸 150 萬元,惟不獲還款;第二案的 7 名呈請人則代表 367 名前員工,指舒適堡拖欠約 7,455 萬元薪金。

舒適堡一方稱未能聯絡買家
官質疑

判詞指,舒適堡於 2024 年 9 月 6 日突然結業。舒適堡一方指,陸毅強於同年 11 月分別與「亮晴控股有限公司」、「Per Fit Limited」簽訂臨時買賣協議,出售分店的美容儀器及健身器材,舒適堡共可獲 1,450 萬元,惟陸稱最終未能聯絡到買家。

法官明言「其說法令人難以接受」,指陸一定很了解買家,否則他不會促使雙方簽訂買賣協議,並收取買家按金,認為陸必定知道聯絡買家時可能遇到的困難。

判詞披露 8 分店負債

判詞又披露舒適堡的財政狀況,指旗下 10 間子公司之中,有 9 間負債,其中 8 間為舒適堡分店。資料顯示,尖沙咀店負債最多、達 6.34 億元;其次為中環店,負債 2.95 億元。其餘位於荃灣、沙田、屯門、元朗等分店負債 1.25 億至 2.43 億元;康山分店負債最少,涉 534 萬元。

法官考慮上述財政情況,認為舒適堡顯然資不抵債,頒令兩間公司清盤。

另一子公司清盤案下周聆訊

另一清盤案由領展物業有限公司入稟,呈請舒適堡(尖沙咀)美容健美有限公司清盤,排期下周三(2 月 19 日)處理。

至於位於沙田連城廣場及九龍灣德福廣場的舒適堡分店,早前亦被指拖欠租金、冷氣費、管理費等費用,兩度遭業主入稟追討欠款共逾 700 萬元連利息。

HCCW627/2024、HCCW62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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