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公信力來自報道真相、非平衡報道 同意即使或涉煽動仍會報道真相

黎智英案|黎:公信力來自報道真相、非平衡報道 同意即使或涉煽動仍會報道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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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同意《蘋果》不報道中國正面新聞

針對《蘋果》英文版,辯方播放黎智英於 2020 年 5 月 13 日「English News」WhatsApp 群組內的錄音,提到英文版要集中報道內地維權人士的新聞。黎又在群組中提到,英文版不需考慮向外國人「呈現不同顏色的觀點、有一個平衡的看法,我們只專注於《蘋果》觀點,即對『黃色』一方普遍看法。」

辯方問,為何不需向外國人呈現不同顏色的觀點?黎解釋,因為英文新聞篇幅有限,「正如我早前解釋『鳥籠自主』的意思,英文新聞包含了一套價值觀」,所以必須選擇重點。

辯方問,即《蘋果》不會報道中國正面新聞?黎同意。辯方再問,哪間傳媒報道中國正面新聞?黎回應指《南華早報》。法官杜麗冰問,黎所選擇的新聞是否反映其觀點,黎同意,稱「我們所反映的,與我們的價值觀一致」。

黎:世界想了解負面新聞以保護自己

針對黎在訊息指「我們不是要尋求平衡,要考慮保護香港人的觀點,這是全世界都想知道的聲音。」黎補充,香港人的觀點是指「黃色」一方,即反對「藍色」、親政府、親中的人。法官李素蘭追問,黎的意思是「黃色」是「藍色」的相反,即他們是反政府、反中?黎形容是指對政府和中國持批判態度的人(more critical about government and about China)。

至於「這是全世界都想知道的聲音」,黎指當時正值疫情,世界對中國有些負面印象,外國會更想了解中國的負面新聞以保護自己,避免捲入病毒帶來的危險。辯方問,黎如何得悉世界不想知道中國的正面新聞?黎指,「一般而言,在新聞來說,負面新聞就是好新聞,你很少在報紙上看到正面新聞,除了體育新聞」。

黎:只有外國社會能支持香港爭取自由

另外,黎曾在「English News」 群組發訊息指,「現在很多美國大媒體要訪問我是想撐我哋。是時候走向美國讀者,讓他們的存在成為我們與美國政府的槓桿,是很大的支持柱樑」。黎庭上解釋,他希望美國讀者為《蘋果》發聲,相信美國政治人物會聆聽美國讀者的意見。

黎認為外國支持重要,因為這是唯一的支持,「我們在這裡(意指香港)沒有任何支持」,希望可支持香港爭取自由及運動。黎又指自 2019 年 4 月起,外國透過傳媒支持反修例運動。李運騰問,是否包括「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黎指,當時從沒聽過 IPAC,事後才知悉 IPAC。

2021 年 5 月 11 日,張劍虹於《蘋果》員工大會發言。
黎反駁張劍虹證供 否認與張談過制裁

辯方續展示黎智英與其助手 Mark Simon 之間的訊息,內容提到「試想像如果我們能找彭斯訂閱《蘋果》手機程式!所引起的宣傳和尊重,將會為我們帶來很多支持。」黎庭上補充,認為彭斯可透過其威望,讓更多人關注《蘋果》,但最終因保安問題,未能成事。

而針對楊清奇供稱,他在 2020 年 5 月曾與黎討論英文版。楊引述黎指,黎希望「英文版幫到美國人更加了解香港狀況,希望美國政府採取強硬啲措施」。黎庭上稱,不記得有否說過上述言論,有可能說過,但他不是美國政府,不知道對方會採取甚麼措施。

至於張劍虹供稱,黎覺得《國安法》比他預計更嚴重,「如果真係實施咗,香港經濟金融都冇㗎啦,《蘋果日報》都唔使旨意有得做,所以希望美國制裁中共」。黎否認曾與張談及此事,指即使曾與張交談,他只提到希望美國阻止《國安法》實施,不會說「制裁」或「敵意」,強調自己甚少使用這些字眼。

黎:《蘋果》報道真相 但如違法不會報道

《蘋果》英文版於 2020 年 5 月 31 日推出,辯方展示宣傳帖文,提到《蘋果》會保護新聞自由及報道真相的權利,宣傳另附上標語「an Apple a day keeps the fake news away!(每日一《蘋果》,假新聞遠離我)」,黎指,這是《蘋果》自 1995 年的標語,即「一日一蘋果 冇人呃到我」。

辯方問,若報道真相可能煽動他人憎恨政府,是否仍會報道?黎稱,若涉違法便不會報道,指《蘋果》一直依法行事。

辯方再引述於 6 月 19 日由黎發出的訊息,當中提到「我們可以成為世界最可靠,最多人看的中共消息平台」。辯方問,黎在另一訊息曾稱「毋須平衡報道」,之後又指要成為「最可靠,最多人看」的中共消息平台,兩者是否有分別?黎指,他認為公信力(credibility)來自報道真相、並非平衡報道。

控方指《蘋果》2020 年 6 月頭版宣傳英文版,表明「開拓媒體國際線」。
黎:從沒提制裁的新聞 張劍虹虛構證供

黎智英又在 2020 年 8 月 8 日發訊息,提到「我們新聞數量太少,沒有 critical mass 吸引讀者」。當時馮偉光回覆:「正逐步增加,有重大新聞如美國制裁林鄭會即時增加。」黎在庭上指,當時希望增加報道,馮只是以美國制裁林鄭作例子,他本人沒提及制裁。

至於張劍虹作供時提到,黎的英文版編採指示是「逆權、抗爭、sanction(制裁)」相關的新聞。黎否認,指張虛構證供(he made it up.)。

黎:Twitter 帳戶由李兆富打理
否認開設帳戶為增影響力

辯方另圍繞黎個人 Twitter 提問。根據控方開案,黎的 Twitter 追蹤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美國時任國務卿蓬佩奧、時任台灣總統蔡英文等。黎指,最初由其助手 Mark Simon 建議開設 Twitter,後來帳戶交由前助理集團行政總裁、「徒弟」李兆富打理,包括開設帳戶、追蹤帳戶、轉發帖文及加上 Hashtag(主題標籤)。

黎稱,自己不懂得追蹤帳戶,所以交由李兆富自行判斷追蹤甚麼帳戶,包括美國時任總統特朗普。法官李運騰問,李轉發帖文是否需要取得黎同意?黎稱一開始要,但後來因信任李,由李自行決定。李運騰追問,黎沒留意帳戶追蹤了誰?黎稱追蹤了太多人沒留意,但若他想知道某追蹤帳戶的資料,就會問李兆富。

辯方指,黎發送予李的訊息內容,與 Twitter 的帖文相似。黎回答,早期 Twitter 帖文由他撰寫,再交由李編輯,並由李加上 Hashtag。黎補充,自己不知道甚麼是 Hashtag,惟若帖文內容有改動,對方會在編輯前告之。

就控方證人楊清奇供稱,黎曾指希望通過社交媒體擴大自己及《蘋果》的影響力。黎否認,指「我沒有那麼自以為是」(I am not so presumptuous as a person)。黎續引述 Mark Simon 指,Twitter 有多人追蹤,若他更新香港情況,更易讓外界了解香港正發生甚麼事。

黎智英個人 Twitter
HCCC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