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拳書館辦西班牙文興趣班被指違《教育條例》 龐一鳴否認全部控罪3月開審

一拳書館辦西班牙文興趣班被指違《教育條例》 龐一鳴不認罪3月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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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拳書館店長龐一鳴應訊後離開九龍城裁判法院。(《法庭線》記者攝)
控:料依賴錄影會面舉證

被告為龐一鳴(51 歲)、營運「一拳書館」的鳴動教育有限公司,被指違反《教育條例》,遭票控 5 罪,由大律師羅宇軒代表。龐一鳴否認他被票控的 3 罪,另代表鳴動教育有限公司否認其餘 2 罪。

控方指有 8 名證人,得悉辯方全部毋須盤問,辯方亦不爭議涉案的照片、平面圖、學生資料清單、「入學紀錄表」、被告是案發單位的登記人及其登記資料。控方料會依賴被告的錄影會面舉證,內有被告的「混合式招認」。

辯方指除了被告以外,沒有其他辯方證人。裁判官曾宗堯遂將案件排期 3 月 11 日開審,預留一天審期。

被指違反《教育條例》

龐一鳴被控 3 罪,即「任何人管理或參與管理一間未經註冊或臨時註冊的學校」、「任何人不得在學校任教,除非他是檢定教員或准用教員。任何人僱用或准許任何人違反第 42(1) 或 (2) 條而在學校教學」、「任何人屬非註冊學校或非臨時註冊學校的擁有人或教員。凡犯了任何條例內的罪項的人是一間公司,一經證明罪行是得到公司董事或與公司管理有關的其他高級人員同意、縱容,或得到宣稱是以該董事或高級人員身分行事的人同意、縱容而犯的,則該董事或高級人員亦屬犯了該項罪行」。

鳴動教育有限公司被控 2 罪,即「任何人屬非註冊學校或非臨時註冊學校的擁有人或教員」、「任何人不得在學校任教,除非他/她是檢定教員;或准用教員。任何人僱用或准許任何人違反第 42(1) 或 (2) 條而在學校教學」。

控罪指,有人提出告發,指稱龐一鳴、鳴動教育有限公司在 2025 年 4 月 23 日,管理位於深水埗大南商業大廈 3 樓一間名為「一拳書館」的學校,而該學校並非根據《教育條例》註冊或臨時註冊。

控罪續指,龐一鳴、鳴動教育有限公司准許「非檢定教員」、亦非「准用教員」的 MONTANE Antonio Baro 在名為「一拳書館」的學校教學。

龐一鳴另被指,他身為鳴動教育有限公司的董事,確實同意或縱容該公司犯下罪行,即作為一間名為「一拳書館」的學校的擁有人,而該學校並非根據《教育條例》註冊或臨時註冊。

店長龐一鳴及一拳書館(資料相片)
管理未經註冊學校最高囚兩年

根據《教育條例》,「學校」指一間院校、組織或機構,於任何一天向 20 人或多於 20 人;或於任何時間同時向 8 人或多於 8 人提供幼兒、幼稚園、小學、中學或專上教育,或以任何方式提供教育課程。

條例訂明,任何人如屬非註冊學校或非臨時註冊學校的擁有人或教員,或管理或參與管理一間未經註冊或臨時註冊的學校,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罰款 250,000 元及監禁兩年。

KCS31493/2025-KCS3149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