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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男警涉影裙底罪脫 官稱沒拍到私密部位 斥被告冒犯女性、令人厭惡

休班男警涉影裙底罪脫 官稱沒拍到私密部位 斥被告冒犯女性、令人厭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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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歲男警於 2022 年 2 月休班期間,在馬鞍山新港城中心 Market Place 涉偷拍女途人裙底,他否認「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及交替的「作出有違公德的行為」罪。

裁判官曾宗堯周四(1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指被告立心不良,為一己私慾拍攝事主,斥其行為冒犯女性及令人厭惡,但因相片沒有拍攝到事主私密部位,兩人有一定距離,加上被告以水平角度拍攝,故未達有違公德程度,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指,被告以手機拍攝的照片只拍到事主外衣的背部、臀部和腿部,沒有拍到事主的私密部位。由閉路電視片段可見,被告在案發時與事主有一定距離,以接近水平角度拍攝,涉案相片影到事主部分大腿位置,裁判官認為難以稱得上是偷拍裙底。

官:控方步步進逼的說法不通

裁判官另指,被告拍下 2 組分別有 8 張及 13 張的相片,認為被告若存心偷拍,照片理應越拍越低,惟較早拍攝的相片角度較低,指控方所稱步步進逼的說法說不通。

曾宗堯指,被告為一己私欲影相,行為立心不良,冒犯女性及令人厭惡,惟他的行為並未達至有違公德的程度,故裁定他罪名不成立。

被告區文浩(47 歲,警員),被控於 2022 年 2 月 9 日在馬鞍山新港城 4 期 3 樓「Market Place by Jasons」 內,意圖拍攝 X 的私密部位,為了性或不誠實的目的,從 X 的衣服下方,用手提電話拍攝其私密部位,被告不理會上述行為是否獲得 X 同意;及於同日同地,作出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有違公德行為,即用手提電話拍攝 X 的臀部和大腿的照片。

STCC137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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