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歲駐青衣分區男警,被指去年 8 月休班時在港鐵荔景站偷拍女子裙底,事隔逾半年被落案起訴偷拍罪。案件周四(21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仍沒有法律代表,親自應訊,表示擬不認罪。裁判官彭亮廷把案件押後至 6 月 17 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39 歲駐青衣分區男警,被指去年 8 月休班時在港鐵荔景站偷拍女子裙底,事隔逾半年被落案起訴偷拍罪。案件周四(21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仍沒有法律代表,親自應訊,表示擬不認罪。裁判官彭亮廷把案件押後至 6 月 17 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34 歲休班警被指以檢查煤氣為由,進入鄰居單位,非禮屋內一名 7 歲女童,伸手入內衣褲摸其胸部和私處。他去年被裁定一項猥褻侵犯罪成、判囚 9 個月,其後不服定罪提出上訴,周三(2 日)被暫委法官李俊文駁回。
判詞指,上訴人稱檢查煤氣,僅進入女童家的藉口,而事主當時年僅 7 歲,可理解她未能即時反應,若要求她事後即時聯絡母親,屬吹毛求疵、不合情理。判詞又指,上訴方抽取女童庭上作供的片言隻語來批評,「就算不是斷章取義,也是有欠公允」,藉此指控她杜撰事件,「更是難以令人接受」。
法官認為,女童能清楚描述、示範上訴人如何非禮,女童提及上訴人事後硬塞她的糖,也能在其家中垃圾桶發現,認為案中證據足以證明被告有罪,維持原判。
2022 年 7 月,警方突擊搜查火炭一工廈單位,搗破一個非法賭檔,調查後發現其中一名賭客為休班男警。男警與 4 人經審訊後,在 2023 年 6 月獲裁定「在賭場內賭博」及違反口罩令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申請覆核,裁判官周一(15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裁定律政司覆核成功,改裁被告非法賭博罪成,罰款 4,000 元。
裁判官指,辯方有提證責任,以反駁《賭博條例》兩項推定,惟辯方於原審僅指場所內有桌遊、卡啦 OK 等設施,單憑這點難以證明各被告沒參與賭博。且閉路電視顯示,眾人曾交收金錢、點算籌碼,未能充分證明現場僅屬「社交場合」,裁定各被告「在賭場內賭博」罪成。
34 歲休班警被指以檢查煤氣為由進入鄰居單位,非禮屋內的 7 歲女童,伸手入內衣褲摸女童的胸部和私處。被告被控一項猥褻侵犯罪,周四(20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
裁判官水佳麗認為,女童在不同階段均清楚講述事發經過,屬可靠證人。官又質疑被告聲稱因嗅到煤氣味,故進入女童家中查看一說,認為被告供詞並不可信。
案件押後 7 月 5 日判刑,將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及受害人創傷報告。官並拒絕被告的保釋申請,「知道你過往係一個良好警察,但干犯呢啲控罪,你與一般市民被告無異,冇得優待你」。被告須還押。
一名隸屬水警西分區的 40 歲女警,涉於 2023 年 7 月,休班期間在屯門一間超級市場,偷竊共值約 160 元食物。她否認一項盜竊罪,周二(11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黃國輝指,被告 2022 年證實患抑鬱症,案發時因照顧患病兒子而沒服藥,無法排除被告因自身病情、擔心兒子病情,影響專注力及集中力而忘記付款。
一名隸屬水警西分區的 40 歲女警,涉於 2023 年 7 月,休班期間在屯門一間超級市場,偷竊共值約 160 元食物。她否認一項盜竊罪,案件周二(4 日)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
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後,被告出庭作供,指 2022 年 8 月證實患抑鬱症,需定時覆診及服藥。被告稱,當時因照顧患病兒子而沒服藥;另確認因受病情影響、擔心兒子病況而忘記付款,重申沒有不誠實意圖。
曾為被告診治的精神科專科醫生供稱,診斷被告患有嚴重抑鬱症、有其他精神科症狀,包括幻聽。若不服藥,被告的情緒可能轉差、出現幻覺,並同意會對其注意力、集中力有負面影響。案件押後至 6 月 11 日裁決。
2022 年 5 月,27 歲休班男警涉在長沙灣駕車時撞傷途人,對方小腿被撞至變形見骨。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又被指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賠幾多都得」。警員承認「危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 3 罪,另否認 1 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後罪成,周五(19 日)於區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被判囚 24 個月、停牌 3 年及自費接受駕駛改進課程。
法官嚴舜儀判刑時稱,被告明知自己醉酒、身體不佳,不宜駕駛,仍罔顧途人或駕駛者的安全,斥他是「極其自私、不負責任嘅行為」。
官又指,被告作為警員,社會對其操守有更高期望,又指其職業生涯受影響是自己造成,「事到現今,悔不當初」;惟考慮他有參與義工、主動尋求輔導治療,學習正面思維等,就危駕罪減刑 2 個月。
2022 年 5 月,27 歲休班男警涉在長沙灣駕車時撞傷途人,對方小腿被撞至變形見骨。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又被指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賠幾多都得」。警員早前承認「危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 3 罪,另否認 1 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被告周五(19 日)於區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被裁定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須還押至 4 月 25 日判刑。
法官嚴舜儀在判詞指出,被告多次請傷者不要報警,在自稱會報警後,仍沒有報警,唯一推論是被告「根本無意報警,他只是想拖延時間,想辦法說服傷者不報警」。法官又指在傷者自行報警後,被告繼續以金錢慫勇,和誘使傷者不向警方報告他駕駛車輛撞傷了傷者,明顯是妨礙司法公正行為。
2022 年 5 月,27 歲休班警涉在長沙灣駕駛 Tesla 電動車時撞傷途人,再撞向麵包舖鐵閘。他事後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又被指慫恿傷者不要報警。警員周二(16 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院)承認「危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等 3 罪,另否認 1 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案情指,被告承認當晚與友人飲酒,及後超速駕駛私家車和「衝紅燈」,亦曾下車嘔吐。被告接載一名女子不久後,私家車剷上行人路,撞倒途人及店舖鐵閘,途人小腿被撞至變形見骨,事後診斷為脛骨骨折。酒精呼氣測試顯示,他在 100 毫升呼氣中含有 125 微克酒精。
就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撞倒途人後,著途人不要報警,並指不論賠償多少錢都願意支付,途人則回應稱:「點唔報警啊大佬,你真係痴撚線……唔係錢唔錢嘅問題 … 斷撚咗骨啊大佬。」法官嚴舜儀裁定案件表證成立,被告選擇不作供、不傳召證人,押後周五(19 日)裁決。
2022 年 7 月,警方突擊搜查火炭一工廈單位,搗破一個非法賭檔,調查後發現其中一名賭客為休班男警。男警與 4 人經審訊後,在 2023 年 6 月獲裁定「在賭場內賭博」及違反口罩令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決定提出上訴,周一(8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聆訊,暫委裁判官陳業禧押後裁決。
律政司一方稱,案發地點搜出賭博物品等;被告沒有作供,僅引警誡供詞開脫性的部分抗辯,但法庭應給予較低或不給予比重,因有關證供沒經盤問測試、必是自圓其說,而被告也沒能提證,說服法庭涉案地點不是非法賭博場所。
答辯方則稱,若按控方說法,只要警方持搜查令,即使是家中有麻將亦被視為賭博場所,「我新年唔係唔打麻將、玩啤牌呀?」另批評控方「根本成個舉證責任推晒畀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