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道5車意外、7人受傷 男子被控販毒、無牌駕駛 還押候訊

佐敦道5車意外、7人受傷 男子被控販毒、無牌駕駛 還押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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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共被控 4 罪

被告麥鎮顯(37 歲,報稱裝修工人),被控「危險藥物的販運」、「車輛的司機因狂亂駕駛而傷人」、「駕駛時無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共 4 罪。

首控罪指,被告於 2025 年 10 月 5 日,在香港九龍油麻地佐敦道和上海道交界非法販運危險藥物。

次控罪則指,被告於同一日、同一地點,在控制一輛登記號碼為 XY3688 的私家車時胡亂或狂亂駕駛,因而導致 7 名事主身體受傷害。

第三控罪指,被告於同一日、同一地點,駕駛同一私家車,而當時被告並無持有所駕駛的車輛所屬車輛種類的駕駛執照。

第四控罪指,被告於同一日、同一地點,駕駛同一私家車,而當時就被告對該車輛的使用沒有備有一份有效的和符合汽車保險(第三者風險)條例規定的第三者風險保險單或保證單。

KCCC268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