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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區議員鄧勵東等7人涉自稱三合會成員 臥底警稱被告對話間提及「勝和」

元朗區議員鄧勵東等7人涉自稱三合會成員 臥底警稱被告對話間提及「勝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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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 2016 年展開臥底行動掃蕩元朗黑幫,拘捕 299 人,包括曾任特首選委、綽號「田雞東」的元朗區議員、元朗廈村鄉鄉事委員會主席鄧勵東,及 6 名疑為「和勝和」成員及幹事等。鄧與另外 6 人被控「聲稱三合會成員」等 11 項罪名,7 人均否認控罪,案件周二(14  日)於區域法院續審。

臥底警員續出庭作供,提到他在「銀湖芬蘭浴室」工作期間,聽到被告之間的對答,包括:「借啲意同我勝和啲兄弟聚吓都好」、「傾唔掂都要揾佢出嚟㗎,唔係我打柒佢㗎」、「搞寸哥即係搞我哋勝和」等字句。另臥底警員確認,在非正式的認人程序中認出鄧勵東。案件周三續審。

承認事實指出,除第三被告鄧勵東外,臥底警員任延峰於認人手續中,認出其餘 6 名被告。代表鄧勵東的大狀李國威周一提及,未收到就此方面的證人口供,要求控方補回口供,才決定是否爭議身分。

任延峰周二續作供。控方問及,任曾在 2017 年 8 月的非正式認人程序,即在警署報案室大堂的公眾位置中,認出第三被告鄧勵東。任同意。

臥底警供稱 4 男對話間提及「勝和」

任延峰續供稱,2017 年 1 月 10 日晚上約 11 時,他在元朗「銀湖芬蘭浴室」水池附近看到綽號「囝囝」的次被告張銓漢、「標哥」第五被告郭贊財、「力哥」第七被告黃繹維,以及一名叫「朱哥」的男子一起。任稱,聽到他們有以下對話:

張:「最驚混亂咋到時,上菜嗰啲呀,上先上後麻煩㗎,到時有桃味香檳,仲有幾支五千幾蚊嘅酒,我買㗎。」
郭:「五千幾蚊好酒嚟㗎喎。」
張:「如果唔係做得衰嘢多要氹吓老婆,我下次都唔攪呢啲飯(局),不過算啦,借啲意同我勝和啲兄弟聚吓都好。」
郭、黃及「朱哥」3 人均回應說:「係啦。」
郭:「我大佬唔去呀,話有差佬呀。」
張:「七點開始㗎啦,早啲到呀,我入去入面同其他人傾吓偈先。」

警憶述 「寸哥」被稱為「大佬」
「搞寸哥即係搞我哋勝和」

任續供稱,2017 年 2 月 9 日約凌晨 12 時 15 分,看到綽號「花仔文」的第六被告文冠榮、「肥寶」的第八被告張允耀,以及一位名為「寸哥」的人士。任稱,文、張看到「寸哥」後,隨即說「大佬」,3 人其後有以下對話:

寸哥:「傾唔掂都要揾佢出嚟㗎,唔係我打柒佢㗎。」
文:「知道。」
寸哥:「係咪我哋勝和啲人嚟㗎,跟邊個㗎佢?」
文:「跟泰國人嗰班。」
寸哥:「快啲搞啦,起碼我唔好俾人拉先啦,係唔係呀?」
文其後向張說:「肥寶,快啲幫寸哥搞啦。」
張答道:「知啦,搞寸哥即係搞我哋勝和。」
文:「咪係囉。」

任指,其後看到文冠榮、張允耀立刻各自打電話。任續指,其後聽到文向張說:「江湖上邊個篤好快水落石出,希望唔好係我哋自己勝和啲人啦。」

7 人共被控 11 項控罪

7名被告依次為綽號「日本仔」的胡學霖、「囝囝」張銓漢、「田雞東」鄧勵東、郭贊財、文冠榮、黃繹維及張允耀,被控於 2016 年 11 月 21 日至 2017 年 5 月 1日期間,在元朗合益中心地庫「銀湖芬蘭浴室」,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涉10 項控罪。另張銓漢被控於2017 年 6 月 15 日,於上址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幹事。

同案另一被告張仲榮,綽號「寸哥」 ,他早前承認「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幹事」、「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分行事」及「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歸押」罪;另涉於 2016 年出席「和勝和」三合會的喪禮,被裁定「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幹事」罪成。他早前就 4 罪被判監 32 個月 20 天。

DCCC140、62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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