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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生擬認中大遊行煽動 分別押後 11 月及明年 4 月答辯

兩男生擬認中大遊行煽動 分別押後 11 月及明年 4 月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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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11 月 19 日中大畢業禮,逾百人在校內遊行,有人展示港獨橫額及叫喊口號。事後兩男被控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案件周四(29 日)在區域法院再訊,二人均打算認罪。

辯方指,17 歲男生正修讀健體及運動文憑課程,希望完成課程才答辯,盼法庭分開處理二人的答辯。控方提出反對,但法官郭偉健認為,二人的求情不會涉及指控另一被告的責任,批准二人分開聆訊。

首被告、 19 歲無業男子的案件,最終押後至今年 11 月 2 日答辯;次被告 17 歲男生,則押後至 2023 年 4 月 3 日答辯,期間 17 歲男生續准保釋,19 歲男須繼續還押。
辯方申請分開聆訊獲批

19 歲首被告唐綽謙擬認罪,沒有保釋申請。次被告沈嘉瀚的法律代表則指,沈正修讀職訓局健體及運動文憑課程,是被告一直夢寐以求的課程,課程將於明年 4 月完結,希望屆時再處理案件,讓他可完成學業,冀法庭分開處理二人的案件。

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羅天瑋提出反對,認為法庭須考慮判刑一致性,應一併處理判刑。法官考慮後指,二人的求情不會指控另一被告的責任,批准兩名被告分開聆訊。

唐綽謙(19 歲,報稱無業)及沈嘉瀚(17 歲,職業訓練局職專文憑(健體及運動)學生),被控一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指他們於 2020 年 11 月 19 日,在中文大學串謀與其他人發表煽動文字,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區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當中沈嘉瀚首次提堂時申請保釋獲批,唐曾就另案於更生中心服刑,現正被還押。

DCCC353/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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