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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青年輪姦 14 歲醉酒女童罪成 判囚 9 年 官:造成難以磨滅創傷必須嚴懲

兩青年輪姦 14 歲醉酒女童罪成 判囚 9 年 官:造成難以磨滅創傷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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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4 月,兩名青年被指送喝醉酒的 14 歲女童回家,並在睡房輪姦她。兩人各被控一項強姦罪,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周三(21 日)在高等法院被判監禁 9 年。

法官黎婉姫形容家中是每人的安全島,惟女童受事件影響,案發至今不敢回家。她指兩名被告趁女童喝醉無力反抗、沒有使用安全套下輪姦她,屬加刑因素,而兩人對事主造成難以磨滅的創傷,必須嚴懲、以儆效尤。

創傷報告顯示,事主患創傷後壓力症,對將來感到困擾同絕望,曾萌生自殺念頭。案情指,事主曾告知男友,對方表示知悉事件,回應「無計啦,嗰個係我二叔」。
兩被告被裁定強姦罪成

被告鄭宏昊及袁昊琛案發時均 18 歲,現年分別是 22 歲及 21 歲。兩人各被控一項強姦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4 月 16 日,在天水圍強姦 14 歲女子 X。陪審團 2022 年 5 月以 5 比 2 裁定鄭宏昊罪成,並一致裁定袁昊琛罪成。

辯方指非「夥同犯罪」
官質疑「好明顯係輪姦」

辯方求情時指,鄭當時任職兼職倉務員,朋友在求情信提及自己曾墮海,幸得到鄭的拯救,事後他獲警方嘉許。辯方另指,鄭有普通襲擊的案底,被判 80 小時社會服務令;袁則是兼職救生員,與母親關係良好、猶如摯友,另有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相關案底。

辯方表示,本案並非「夥同犯罪」,法官黎婉姫反問:「點樣唔係夥同犯罪?唔會咁啱一個人完咗,另一個出現繼續搞?好明顯係輪姦啦」。辯方指,本案不涉過份武力及武器、案發時間只有 8 分鐘,又指兩名被告沒有預謀,盼獲得更生機會。

事主患創傷後壓力症 曾萌自殺念頭

事主的創傷報告顯示,現年 18 歲的事主 X 患有創傷後壓力症、9 個月沒來月經,因進食失調變得清瘦。她回想事件仍會提心吊膽,覺得自己童年被摧毀,對將來感到困擾同絕望,曾萌生自殺念頭。

報告續指,案發地點在女童睡房,更增加她的創傷,使她失眠及焦慮。一直由爺爺照顧的 X ,案發至今不敢回家,早前一度入住宿舍,若想找爺爺,只能在街外見面。

官形容家是安全島 惟事主不敢回家

法官判刑時指,強姦是非常嚴重的罪行,兩名被告對女童造成難以磨滅的創傷,必須嚴懲、以儆效尤。法官提及本案的加刑因素,指女童當時年僅 14 歲、喝醉酒無力反抗、兩人沒有使用安全套下輪姦女童。

她又指,本案在睡房內發生,形容家是每人的安全島,惟女童現時不敢回家。法官考慮兩人案發時年僅 18 歲、背景不算太差、沒有預謀及使用過多武力,兩人罪責相同,經審訊後定罪,顯示毫無悔意,終判監禁 9 年。

案情指女童曾告訴男友被姦
對方稱「無計啦,嗰個係我二叔」

案情指案發晚上,女童 X 與男友到友人住所喝酒玩樂,男友及兩名被告深夜送 X 回家,男友期間離家購買飲料。其後 X 被抬入睡房,兩名被告強姦她,X 曾拒絕不果。

她事後告知男友遭強姦,對方表示知悉事件,「無計啦,嗰個係我二叔」,X 遂與男友分手。X 在表姐勸說下報警求助。

HCCC18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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