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年 8 月 11 日,港九大遊行後演變成多區快閃堵路行動,其中在港鐵太古站,案發時 23 歲男子涉被追捕時掙扎,扯跌一名警長滾下扶手電梯,他經審訊後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判監 3 個月。涉事警長入稟區域法院,指事件致其右膝半月板及韌帶撕裂,出現輕微創傷後遺症(PTSD),向男子申索 8.1 萬元醫療費及其他費用。案件周二(3 日)在被告缺席下開審。
警長供稱,事發時從兩至三層樓高的扶手電梯跌下,「好似跳樓咁嘅感覺」,事後心有餘悸,亦因腳患不能做劇烈運動。官關注索償項目包括每次覆診 300 元的士費及 7000 元「滋補食品」。警長確認沒保留的士單據,補品則包括維他命、蟲草、花膠等,稱術後用於調理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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