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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認折斷野鴿雙翼 判囚10天 報告指因被鴿子排泄物擊中而洩憤

六旬翁認折斷野鴿雙翼 判囚10天 報告指因被鴿子排泄物擊中而洩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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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六旬翁被指 2023 年 5 月,在將軍澳景林邨折斷野鴿雙翼。被告早前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還押 14 天待索報告,周四(14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囚 10 天。由於被告已還押 14 天,可即時獲釋。

裁判官劉淑嫻引述報告內容指,被告因買早餐後被鴿子的排泄物擊中,而隨機捉住涉案鴿子,欲警示其他鴿子「唔好飛近佢」,現已明白自己情緒管理不佳,日後會保持心境平靜、遠離動物,以及「喺簷篷下行」。

案情指,涉案受傷鴿子經愛協檢查,發現雙翼折斷,其中右翼流血、脫毛至皮膚外露、有開放性骨折,最後需安排「安樂死」。

報告:被告因被鴿子排泄物擊中
捉鴿洩憤

辯方大律師指,背景、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充分感受到被告的悔意。

裁判官劉淑嫻判刑時指,法庭須嚴肅對待虐待動物的個案,故押後索報告,而報告內容指,被告當日早上到快餐店買早餐時,有鴿子隨處排泄、該排泄物跌落被告身上,故被告隨機捉住涉案鴿子,「畀其他鴿子警示,唔好飛近佢」,而被告於農村長大,認為可與其他動物溝通。

報告續指,被告已承認做錯,自己情緒管理不佳,還押期間已經得到教訓,學會「保持心境平靜、唔會捉動物」,「日後會遠離動物、喺簷篷下行」,不會再重犯、亦不需要監管。

官:被告因身體緣故不適宜接受社服令

裁判官接納被告因患高血壓、膽固醇過高、血壓高等疾病,無法接受社會服務令,而他因案中保釋條件,已有一段時間無法回內地探望母親,故不希望再接受感化令,最後判處被告 10 天監禁;由於被告已還押 14 天,可即時獲釋。

案情:畫面見被告曾握住鴿子 4 秒
涉案鴿子最後「安樂死」

案情指,野鴿相關的關注組,2023 年 5 月 10 日在將軍澳景林邨景棉樓地下,裝設閉路電視觀察野鴿生態,發現有異常後報警。警方同月 17 日展開埋伏行動,在凌晨 5 時 46 分見被告彎身取鴿,握於手中約 4 秒後,該鴿即跌落地,過程亦被閉路電視拍到。被告離開現場約 39 分鐘後,被警方拘捕。

案情續指,景棉樓地下被發現一隻與上述相似的鴿子,翅膀角度不尋常、無法起飛,愛協到場檢查後,見其雙翼折斷,其中右翼流血、脫毛至皮膚外露、有開放性骨折。警方再轉介該鴿予專家檢查,同樣發現其雙翼折斷,踭位、關節等有損傷或瘀傷。專家亦指,被告行為導致鴿兩翼的傷勢。涉案鴿子最後需安排「安樂死」。

被告趙錦輝(66 歲,退休人士)被控於 2023 年 5 月 17 日,在將軍澳景林邨景棉樓外殘酷地惡待,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一隻鴿子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把上述鴿子兩邊翅膀折斷,致其受傷。

KTCC924/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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