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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騎師江碧蕙被指造假帳 官裁表證成立 江指合約限制教騎術以外收入須經理人代收

前騎師江碧蕙被指造假帳 官裁表證成立 江指合約限制教騎術以外收入須經理人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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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首名華人女騎師江碧蕙,被指擔任一間私營保健中心營運總監時,偽造銷售紀錄和佣金收據,訛稱其經理人向公司轉介 13 名客戶,以詐騙公司佣金 3,770 元。被告否認 3 項偽造帳目罪,裁判官陳志輝周二(8 月 1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裁定表證成立。

被告選擇作供,指涉案客戶由自己轉介,但礙於當時簽了經理人合約,除教授騎馬的收入外,其餘收入包括涉案佣金,須由經理人代簽及代收,而早前作控方證人的董事亦知悉此事。被告又指,經理人曾兩度沒轉交她的廣告費,涉款數十萬。案件周三(2 日)續,被告准保釋。
被告指自己轉介客戶
礙於經理人合約、須由經理人代簽

控罪指,被告案發時為加心康智能醫療(亞洲)有限公司(下稱加心康)的營運總監,在 2020 年竄改有關帳目,令其經理人蘇嘉玲看似曾向加心康轉介客戶,從而獲取代理佣金;而加心康董事為林建明、營運經理為李彩。

被告選擇作供。被告指,經朋友介紹認識商人林建明,她和丈夫其後獲邀與林氏夫婦投資加心康,而林建議她在加心康擔任中介,介紹客人後可獲 10% 佣金。

她續解釋,指涉案 13 個客戶由自己介紹,惟她當時簽了經理人合約,除教授騎馬的收入外,其餘收入需透過經理人 Karen So(蘇嘉玲)收取。故此,被告自 2020 年 2 月起收取的佣金、其收據由 Karen So 簽字。

被告展示日曆、列明轉介客戶資料

辯方展示被告公司的「Google 日曆」,被告指自己、丈夫,以及早前以控方證人作供的林建明、李彩均可編輯日曆,日曆已逐項列明客戶名稱、其轉介人、相關收費及優惠,並向全公司公開資料。被告亦指,「經我手介紹嘅, 林先生一定係第二個簽名」。

被告稱與經理人有金錢糾紛

被告再指,與經理人蘇嘉玲有金錢糾紛,曾簽約拍一個關於鼻咽癌的廣告,「一直追緊佢(蘇)錢」,其後找廣告商對質,才發現廣告商於一年前已付清廣告費,但蘇不曾轉交自己。被告又指控,她曾與蘇協議為「土城」拍廣告、費用 10 萬,其後商家聯絡她指,廣告費應是 40 萬,而被告仍有廣告未拍,她才發現蘇說謊。

另外,被告稱,蘇不斷透露自己正配合廉署調查,更一度要求被告自首,惟被告不曾理會她。案件周三( 2 日)續,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控捏改銷售紀錄、佣金收據

被告江碧蕙(46 歲,報稱導師)被指於 2020 年 3 月至 4 月間,為使自己獲益或意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不誠實地捏改加心康智能醫療(亞洲)有限公司(加心康)的銷售紀錄、代理佣金收據,令該些文件看來顯示蘇嘉玲於 2020 年 2 月 18 日、3 月 9 至 24 日及 4 月 3 至 29 日,向加心康轉介了共 13 名客戶,令蘇嘉玲分別獲發 240 元、1,750 及 1,780 元代理佣金。

ESCC251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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