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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幻聽困擾婦涉落藥迷暈再刀傷女兒 企圖謀殺等罪成 判醫院令一年

受幻聽困擾婦涉落藥迷暈再刀傷女兒 企圖謀殺等罪成 判醫院令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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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指兩事主拒作供
甚至反對檢控

辯方求情指,兩名事主拒絕出庭作供指控被告,甚至反對控方檢控。被告則表示,會為其行為負責,不希望其判刑影響其家人,以及她曾從事義工的佛教教育中心。另辯方認為,可判處 9 個月的醫院令。

官:毫無疑問是悲劇

法官張慧玲判刑時稱,本案毫無疑問是一宗悲劇,指被告為人溫柔、關愛他人等。法官續指,雖然被告面對的兩項控罪嚴重,但被告當時是深信其女兒有危險,指她當時受其精神狀況影響,出現幻聽及幻覺等,指如果她不是患上精神病,則不會犯案,故可減低刑責。

法官引述兩份精神科報告,指被告被定罪後感平靜,而她患上嚴重抑鬱及精神分裂,經治療後仍有徵狀,報告建議被告續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 9 至 12 個月的治療 ,另會為被告安排復康等。

法官又指,被告自案發後一直接受治療,但仍有精神病病徵,暴力風險高,報告亦建議她繼續治療,故最終就兩罪判處 12 個月的醫院令,並祝願被告早日康復。

案情:被告女兒及丈夫
尿液被驗出含安眠藥

案情指,2021 年 4 月 14 日,警方接報到麗港城涉案單位,發現被告的 19 歲女兒的手及頸均有新近傷勢,其女兒房間有染血床單及刀,刀上被驗出女兒的 DNA,另被告丈夫則口齒不清。

兩人被送院治理,尿液同樣均被驗出安眠藥勞拉西泮(Lorazepam)。丈夫左手肘受傷,女兒的頸部及雙手前臂部、臀部均有受傷,而右頸則有明顯撕裂,傷口深至穿過肌肉層。

警方於翌日接報,指被告在其胞妹的單位內,到場發現被告管有另一把刀,而刀上有被告及女兒的 DNA。

被告稱
聽到男聲指要綁架女兒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表示,她於 4 月 13 日購買奶茶,並混入 30 粒勞拉西泮,丈夫及女兒分別喝了半杯。她待二人入睡後,用刀𠝹傷女兒手部 3 次,其後把刀放下,再取走另一把刀離開,打算自殺。

被告聲稱,聽到一把男聲指,要綁架及把其女兒送去妓院,所以要保護女兒免受他人傷害,落藥令其昏迷,欲帶她到安全地方。被告又指,她在事發前半年已開始聽到該男聲,丈夫及女兒曾告知她,這聲音不是真實的,但她不相信。

被告於案發前一晚又再聽到男聲,覺得要盡快離開,以免女兒被捉走,她又向丈夫發訊息,著丈夫及女兒要躲避該男人。

控方指,被告明顯有精神問題,但適合應訊。

被告被裁定兩罪罪成

被告楊芳茱(現 48 歲)被控一項「意圖犯可公訴罪行而施用使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的藥物罪」,指她於 2021 年 4 月 13 日於麗港城一單位非法導致女兒 Natalie 及丈夫 Henry 服用使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的藥物罪(勞拉西泮 Lorazepam),意圖使她自己能犯下可公訴罪行;在同月 14 日企圖謀殺女兒。交替的有意圖而傷人罪指她意圖令女兒身體受嚴重傷害。

陪審團早前以 5 比 2 大比數裁定企圖謀殺罪成,另一致裁定被告意圖犯可公訴的罪行而施用使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的藥物罪罪成。

HCCC7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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