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歲女子涉於 2021 年在家中向女童施用安眠藥,她被控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毒藥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罪,案件周四(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准保釋待案件 11 月 12 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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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歲女子涉於 2021 年在家中向女童施用安眠藥,她被控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企圖施用毒藥或殘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罪,案件周四(17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准保釋待案件 11 月 12 日再訊。
2022 年 5 月,一名女子在住所餵 16 個月大的兒子,喝混有安眠藥的水,然後燒炭自殺。兒子不治,母親獲救後被控謀殺。她早前在高等法院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承認誤殺罪。法官張慧玲周二(24 日)判被告 9 個月醫院令,須於小欖治療中心接受治療。
官提到,精神報告指被告須接受 9 個月入院治療,若非參考到醫生建議,考慮本案背景、被告的心理狀況,且她已還押達 3 年,會判她接受感化令。但報告建議被告接受住院治療,法庭亦別無選擇,故下令被告接受 9 個月醫院令。
官在判刑後向被告指,本可簡易宣讀判決,但選擇在庭上詳述背景,是希望表達「我理解你為何會這樣做」。官又指,收到囚友為被告撰寫的求情信,對於被告為囚友所做的事,形容是「刮目相看」(impressed)。法官最後提到,現時法律程序已結束,希望被告能集中接受治療,盡快重投社會。
51 歲男牧師被指在 2020 至 2021 年,性侵 6 名經「兒童之家」、工作及教會認識的青少年,手法包括要求事主服用聲稱是「補健品」、實際為安眠藥的藥物,再趁他們睡著後侵犯,部分人遭口交、指插肛門及被拍下過程,其中一事主中途醒來揭發,警方其後查出其他受害人。
男牧師周四(17 日)在高等法院承認 24 項性罪行,被判囚 6 年半。法官胡雅文指,有 5 名事主來自破碎家庭,部分人形容被告如同父親,是他們經歷許多之後第一個信賴的人,而他們在知悉案件後無法再信賴他人、有創傷後遺症,當中一人看過影片後崩潰。法官批評,被告與年輕事主成為朋友、以牧師身分等取得信任後犯案,如同捕獵,涉及誘姦,屬加刑因素。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表示,插入式性侵犯對受害人造成的影響深遠,而在目前法例上,僅能以「非禮」來指控,顯然無法反映事件的嚴重性,促盡快推動法律改革,以更全面地保護受害人。
48 歲婦人於 2021 年疑因受精神困擾,擔心有人會綁架自己女兒,遂於奶茶滲入 30 粒安眠藥,予丈夫及女兒飲用,待二人入睡後再用刀襲擊女兒,指「為免她受他人傷害」。被告由陪審團裁定,企圖謀殺及「施用使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的藥物」兩罪成,周四(1 日)判刑。
高院法官張慧玲稱,本案毫無疑問是一宗悲劇,指被告當時是深信其女兒有危險,並指如非患上精神病,她不會犯案,因而減低罪責。官又指,被告自案發後一直接受接療,但仍有病徵,暴力風險高,故判處 12 個月醫院令,並祝願被告早日康復。
36 歲單親母疑因輕度智障 7 歲子抹糞於牆及地下,有感不堪照顧壓力,向社工稱有意殺子,社署報警。她被捕後稱無意傷害兒子,但承認曾餵超出成人劑量的安眠藥。被告承認一項虐兒罪,周三(24 日)在西九龍法院被判處 12 個月感化令。
辯方求情指,男童已在今年獲分派匡智會的長期宿位,形容本案已正面完結。被告則稱餵藥「無得揀」,又稱她只想爭取長期宿位,但一直不成事,「社工唔肯幫」,遭裁判官溫紹明斥不能怪責別人,現會依報告建議判處感化令,但警告若有違令,之後或改判監。
48 歲婦人於 2021 年疑因受精神困擾,擔心有人會綁架自己女兒,遂於奶茶滲入 30 粒安眠藥,予丈夫及女兒飲用,待二人入睡後再用刀襲擊女兒,以免女兒受他人傷害。被告被控各一項企圖謀殺,及「意圖犯可公訴罪行而施用使人神志不清或軟弱無力的藥物罪」,交替控罪為「有意圖而傷人罪」。案件周一(15 日)於高等法院開審。
控方指,被告於錄影會面稱,她聽到一把男聲指,要綁架及把其女兒送去妓院,所以要保護女兒免受他人傷害,落藥令其昏迷,欲帶她到安全地方。控方形容,被告明顯有精神問題,但適合應訊。另控方提及,被告的丈夫及女兒將不會出庭作供。
45 歲前女校男教學助理被指在 2021 年至 2022 年期間,分別非禮及跟蹤 3 名女學生,被控非禮、遊蕩、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 10 罪,周五(27 日)在區院開審。控方開案提到,被告與一初中女生發生性關係,又指示事主向生父落安眠藥,趁他昏睡時偷走出門。
控方續指,被告又提出「爭取監護權計劃」,指示女生指控繼父非禮、遭生母打、以及遭祖母綁架和強逼賣淫,揚言想「將其全家關進監獄」,其後指會有警方上門,要求事主沖走安眠藥、銷毀訊息紀錄,以及寫有非禮事件的日記。
案件下周一(30 日)續審,將播放事主的錄影會面。被告繼續還押。
27 歲診所護士與交往 7 年的男友分手後,2021 年初到前男友家中收拾物品時,請對方喝混入安眠藥的檸檬茶。對方感暈眩,她突然以刀刺向對方頸部,再自捅腹部。她早前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周五(9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4 年。 暫委法官周燕珠判刑時指,被告明知安眠藥的效用,並混入頗多的劑量,屬強烈的加刑因素,因為被告明知事主已沒有能力保護自己。而她亦明知刺頸可致命,相信她有預謀犯案,被告應感慶幸,控方沒有以更嚴重的控罪提控。 據案情及庭上透露,前男友事後頸部需縫 9 針,而被告自捅腹部需縫 49 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