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學經濟金融系副教授杜渡,涉於 2022 年 11 月與地產代理參觀單位後,簽下臨時租約,同日想「撻訂」,以 1,000 元賄賂地產代理,要求對方隱瞞他違約,令他可免交 1.6 萬違約金。
杜渡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件周二( 23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到 10 月 21 日,待索取文件與法律意見。被告獲准以 1,000 元保釋,期間須遵守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等條件。
城大回覆《法庭線》查詢指,對事件不作評論。

廉署:被告圖行賄免失訂金
遭地產代理舉報
廉署周一( 22 日)發新聞稿指,杜渡於 2022 年 11 月 6 日早上,經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一名代理安排,到大圍參觀一個「放租」的住宅單位,並即場與業主簽訂物業臨時租賃合約,每月以 16,000 元租用單位。被告同日下午聯絡代理指想取消合約。
根據合約條款,任何一方如取消合約,須支付等同按金的 16,000 元作賠償。被告於同日向代理提供 1,000 元賄款,要求對方協助向美聯物業隱瞞他違約一事。
新聞稿指,該代理沒接受賄款,並向美聯物業匯報事件。
控罪:圖以千元行賄地產代理
被告杜渡(48 歲,香港城市大學教授),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控罪指,他於 2022 年 11 月 6 日 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向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客戶總監鍾芳宙提供利益,即提供形式為一筆港幣 1,000 元款項的餽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該鍾芳宙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任何與其主事人的事務或業務有關的作為的誘因或報酬 ,即協助杜渡向該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隱瞞一份就一項物業訂立的物業臨時租賃協議已於 2022 年11 月6 日由該鍾芳宙促成、黃偉強作為業主和杜渡作為租客簽訂,而該份已簽訂的協議於同日因杜渡違約而被取消的事實。
STCC370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