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大坑西邨清拆重建,「平民屋宇」民事控告多名拒遷出居民並勝訴,居民須交出單位兼付訟費。其中一名居民關偉建提出司法覆核,早前被高院暫委法官林展程即日駁回。關再向林申請上訴許可,林周一(1 日)頒判詞駁回。
官在判詞表示,法庭如何解讀政府 1952 年的承諾需要評估所有相關因素,而上訴庭不會輕易干預原訟庭裁決,本案上訴幾乎沒有任何勝訴的可能,同時駁回關要求「平屋」暫緩執行收樓令的申請。
官:上訴理據冗長
幾乎沒有任何勝訴可能
申請人為大坑西邨民興樓居民關偉建;建議答辯人為房屋局。高院暫委法官林展程在判詞指,原訟庭今年 7 月 17 日駁回關的司法覆核申請,關不服裁決,以傳票方式申請上訴許可。
官在判詞表示,關偉建早前無充分理由逾時申請司法覆核,法庭遂駁回司法覆核許可。官閱讀了關最新提交的 12 頁上訴理據,認為其陳述冗長、欠缺重點,本宗上訴不具備合理的勝訴機會,但判詞仍會說明裁決理由。
關一方早前爭議政府曾在 1952 年承諾,若 10 年內政府需要收地作公共用途,會安置居民遷往其他居所,並於 1959 年簽訂重置光民村的協議。官認為,法庭如何解讀政府 1952 年承諾及 1959 年協議,需要評估所有相關因素,而上訴庭不會輕易干預原訟庭裁決。
關一方亦提出,行政會議 2021 年批准「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與市建局落實大坑西邨重建,條件是「平屋」會為租戶提供安置安排。官表示,法庭如何解讀行政會議的決定,也需要評估所有相關因素,上訴庭亦不會輕易干預。
官認為,關擬提出的上訴「幾乎沒有任何勝訴可能」,因此拒批上訴許可。

官亦駁回暫緩收樓令
另外,關偉建早前在另一宗「平屋」控告居民的區域法院案件敗訴,他要求高院暫緩執行該案的收樓令。官在判詞表示,原本排期今年 9 月 2 日聽取暫緩申請,因本案上訴許可被駁回,法庭一併駁回其暫緩申請,並撤銷聆訊排期。
官表示,收樓令由「平屋」執行,「平屋」沒有參與本宗訴訟,而本案答辯人房屋局亦沒有參與收樓令,遂駁回暫緩收樓令的申請,不作訟費命令。
HCAL110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