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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公路九巴車禍釀1死10傷 車長判囚42月、停牌5年

大埔公路九巴車禍釀1死10傷 車長判囚42月、停牌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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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雙層九巴 88k 沿大埔公路大圍段往九龍方向行駛期間,失控撞向往青沙公路分岔位,釀成 1 死 10 傷。肇事車長本月承認「危險駕駛引致致死及嚴重受傷」 兩罪,周五(30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42 個月、罰停牌 5 年,及須完成駕駛改進課程。

暫委法官周燕珠判刑時表示,被告身為車長,有責任安全送乘客回家,但意外中男死者被拋出座位,頭被夾在車與道路間而死,可以想像其家人收到消息的悲痛。法官重申不接納被告案發時一時判斷錯誤,指車上閉路片段可見他意外前曾闔眼及搖頭達 16 秒,認為他因瞌睡撞車上石壆。
被告判囚 42 月
官:可想像家人收到死者消息的悲痛

被告黃永強(59 歲)今年 12 月 12 日承認各一項「危駕致他人死亡」及「危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暫委法官周燕珠就兩罪,分別以判囚 4 年及 2 年 6 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認罪及量刑整體性後,合共判囚 42 個月。

周燕珠指,被告身為車長,有責任安全送乘客回家,卻反把他們置於危險之中。其中男死者被拋出座位,頭被夾在車與道路間而死,可以想像其家人收到消息的悲痛。

至於案中兩名重傷者,周燕珠指 63 歲女傷者傷及背及腳部,至今要靠拐杖不便於行,亦因意外失去超市收銀工作、頓減社交生活; 20 歲女傷者身體多處裂傷,其中下巴有一道長疤痕,四肢亦有疤,至今仍要做激光治療。法官指以上均屬加刑因素。

官拒納求情稱「一時判斷錯誤」

對於被告先前求情稱,因一時判斷錯誤釀意外,周燕珠判刑時再度拒納說法,指車上閉路片段可見他意外前曾闔眼及搖頭達 16 秒,認為他因瞌睡撞車上石壆。

案情:一人當場死亡 兩傷者留後遺症

案情指,2021 年 11 月 18 日晚上約 11 時,被告駕駛載着 11 名乘客的九巴,以平均時速 39 公里在大埔公路大圍段行駛。當被告駛至青沙公路分岔位時,未有切向右線,反而切向左二線,隨即剷上分岔位石壆,致車輛翻側,滑行 8 米才停下。

約 9 至 10 分鐘後,消防及救護人員到場,發現坐在上層的吳姓死者卡在車輛與路面之間,頭部重創變形,兼有頭漿溢出,沒有生還跡象,救出後證實死亡。

其餘 10 名乘客均有不同程度損傷,當中林、姚姓乘客最為嚴重。林背脊受傷,兼左膝骨折,須留醫 2 個月,至今仍需以拐杖協助步行,無法如常工作。姚的肝臟、下巴等位置撕裂,痊愈後留下傷疤,雙手須穿上壓力手套,失去部分活動能力。

DCCC60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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