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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公路九巴車禍釀1死10傷 車長認兩危駕罪還押12.30判刑

大埔公路九巴車禍釀1死10傷 車長認兩危駕罪還押12.30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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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1 月 18 日,雙層九巴 88k 沿大埔公路大圍段往九龍方向行駛期間,失控撞向往青沙公路分岔位,最終釀成 1 死 10 傷。肇事車長周一(12 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致死及嚴重受傷 2 罪,還押至 12 月 30 日判刑。

暫委法官周燕珠觀看涉事片段後指,被告撞車前曾閉上眼睛、搖晃身體,認為他當時正在打瞌睡。辯方表示,有關晃動純粹是行車時的自然反應,強調被告沒有、亦無實際證據證明他有打瞌睡。
辯方:沒致傷者永久傷殘

辯方求情指,被告黃永強(59 歲)一生奉公守法,因一時判斷錯誤,誤以為有足夠空間右轉,才釀成意外,承諾日後不再駕駛,並希望向死傷者致歉。辯方續指,沒有跡象顯示傷勢較重的 2 名乘客有永久傷殘,而被告事發後出現抑鬱症狀,又被九巴辭退,失去退休金,相信對他已是很大的懲罰。

辯方又指,被告案發前曾休假,事發當天下午 4 時開始當值,中間有兩小時休息時間,相信片段中的被告身軀搖晃,只是行車時的自然反應。惟法官指反覆觀看片段,認為被告在撞車前曾閉上眼睛、身軀搖晃,考慮到乘客們大多未有出現類似晃動,認為他是在打瞌睡。辯方重申,無實質證據證明被告必然在打瞌睡。

案情:一人當場死亡 兩傷者留後遺症

案情指,2021 年 11 月 18 日晚上約 11 時,被告駕駛載着 11 名乘客的九巴,以平均時速 39 公里在大埔公路大圍段行駛。當被告駛至青沙公路分岔位時,未有切向右線,反而切向左二線,隨即剷上分岔位石壆,致車輛翻側,滑行 8 米才停下。

約 9 至 10 分鐘後,消防及救護人員到場,發現坐在上層的吳姓死者卡在車輛與路面之間,頭部重創變形,兼有頭漿溢出,沒有生還跡象,救出後證實死亡。

其餘 10 名乘客均有不同程度損傷,當中林、姚姓乘客最為嚴重。林背脊受傷,兼左膝骨折,須留醫 2 個月,至今仍需以拐杖協助步行,無法如常工作。姚的肝臟、下巴等位置撕裂,痊愈後留下傷疤,雙手須穿上壓力手套,失去部分活動能力。

DCCC60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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