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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辯方:事主對男僱主有好感自願交易 事後嫌肉金太少誣衊強姦

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辯方:事主對男僱主有好感自願交易 事後嫌肉金太少誣衊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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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夫妻涉嫌於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一(15 日)在高等法院第 6 日審訊。

代表女僱主的大律師盤問事主,指男僱主與她關係良好,例如曾在事主被罵時調停及餵她食東西等,「你對阿 Sir 有好感,所以當晚阿 Sir 畀錢你同佢上床,你係願意嘅」。辯方指實情是,事主事後嫌 150 元肉金太少,又遭女僱主撞破及痛罵,惱羞成怒才誣衊兩名被告串謀強姦,事主否認。
事主同意女僱主是「遇過最衰嘅僱主」

代表女僱主的大律師陳文慧今盤問事主。辯方引用短訊紀錄,指女僱主曾斥責事主經常玩電話而不照顧小孩、無妥善清潔家居、浪費水電等。事主數次否認,指「自己只是人」(I am just human),只做「正確的事」(I just do the right thing)。

辯方問事主「你有冇覺得佢(女僱主)係痴線?」,事主稱很多時候都不明白為何女僱主斥責她,又問「Madam 係咪你遇過最衰嘅僱主?」事主同意,稱自己之前在約旦及沙地阿拉伯的僱主更好。

事主確認遭女僱主責罵時 男僱主曾調停

辯方又指,事主與男僱主關係更好,男僱主只是有一次因為魚缸沒有換水,而「輕微」地斥責過她。事主同意,稱男僱主生氣時只會口頭斥責,但女僱主生氣時會「好像想打她」(about to beat me up)一樣。

辯方續指,男僱主在女僱主責罵她時,會擔任調停的角色。而當女僱主就事主偷用潤唇膏一事,帶她到僱用中介投訴後,男僱主曾叫事主別管女僱主說的話。

事主也確認,男僱主曾對她說,家中食物「唔洗客氣,你自己攞嚟食」。惟否認辯方所指,男僱主至少 3 次餵她吃東西,包括一次舉家到元朗某處吃飯途中、一次舉家往深圳遊玩、及案發當晚男僱主在家炸豬大腸時。

辯方:事主對男僱主有好感

辯方又向事主指出,「你對阿 Sir 有好感,所以當晚阿 Sir 畀錢你同佢上床,你係願意嘅」、「你所講嘅強姦,根本係你作出嚟」,實情是事主事後嫌 150 元肉金太少,完事後又遭女僱主撞破及痛罵,惱羞成怒才誣衊兩名被告串謀強姦。事主否認。

夫婦分別被控強姦及協助強姦

男被告陳暹德(44 歲),被控於或約於 2018 年 1 月 21 日,在元朗洪水橋洪福邨某單位,企圖強姦和強姦 X;女被告黎芷珊(32 歲)則被控於或約於同日同地,協助和教唆陳暹德強姦,以及猥褻侵犯 X。兩名被告分別由大律師林芷瑩及陳文慧代表。

HCCC 1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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