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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男僱主強調屬自願交易 供稱炸大腸「神交」後有性幻想 

夫妻涉合謀強姦菲傭|男僱主強調屬自願交易 供稱炸大腸「神交」後有性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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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夫妻涉嫌 2018 年在寓所,合謀強姦家中 30 歲女菲傭。44 歲丈夫及 32 歲妻子分別否認強姦及協助強姦等 4 罪。案件周四(18 日)在高等法院第 9 日審訊,法官今裁定表證成立。

男僱主選擇作供,承認之前「成日有時都會出去玩女人」,又形容案發當晚,與事主 X 在廚房炸大腸時,眉來眼去「神交」,因此產生性幻想。被告形容 X 性交前像「少婦怕醜」、「含情脈脈」,強調 X 有收取 150 元肉金,只是兩人完事後被女僱主撞破。被告又指,夫婦被捕後數天已辦離婚手續。案件周五(19 日)續審,控方將繼續盤問男事主。
女兒:當晚已入睡沒被吵醒

控方播放女兒(案發時 8 歲)的錄影會面片段。女兒稱案發當晚,母親因煮菜問題責罵事主。但之後她已入睡,不知道發生何事,也沒有被吵醒。另外,女兒形容父親對 X 態度「有時對佢好,有時對佢唔好」。

控方案情完結,辯方沒有中段陳詞,法官裁定表證成立。

男僱主認經常「玩女人」 稱炸豬大腸時與 X「神交」

男僱主陳暹德(案發時 44 歲,兼職廚師)選擇作供。他供稱與女僱主 2007 年結婚,起初夫妻關係頗好,但承認之前「成日有時都會出去玩女人」、「叫雞」,因此經常與太太吵架。案發後兩人更吵了一大架,並決定離婚,一對兒女現時由他照顧。

他形容, 事主照顧小孩能力不太好,有時會被女僱主罵,而他不時幫 X 解圍。案發當晚,他 10 時許回家,女僱主看似剛罵完 X。他想緩和氣氛,提議炸豬大腸。遂與 X 入廚房。他稱教 X 炸豬大腸時「有啲眼神嘅接觸咁」,形容是「神交」,又稱炸完餵了 X 吃一塊,X 有接受。

男僱主:以妻子手機發短訊予 X

他續指,洗澡後躺在主人房床上,稱當時「突然間有啲性幻想,就用太太手機發咗兩句俾工人姐姐」,即 「Sir I like you, do you like it sir?」,又指「炸豬大腸時覺得同佢有啲眉來眼去,嗰刻想同佢做愛」。

然後 X 進入主人房,他先以中文問「一齊瞓覺?」,再用英文問「sleeping?」,事主沒有開口回答,但「微微笑、點點頭」。他之後從抽屜拿出 100 元給事主,X 接過後,兩人脫去衣物在床上性交。他強調, X 沒有叫或拒絕,兩人 10 分鐘內完事。事後當晚再多給 50 元予 X。

男僱主:女僱主撞破後痛罵

男僱主續稱, X 完事後拿起衣褲步出房間時,恰巧在房門撞見剛洗完澡的女僱主。女僱主即問「你地做乜」。男僱主回應「你睇到啦,金錢交易囉」。然後女僱主痛罵並掌摑他一巴,再去了隔壁房間罵 X,他試圖調停。及後 X 去洗澡,女僱主回到主人房後,他有道歉。

男僱主形容 X 性交前像「少婦怕醜」

男僱主的代表大律師林芷瑩指,他案發後的口供,以「半推半就」形容 X。男僱主庭上解釋,他意思是當時首次與 X 性交,形容 X 像「少婦怕醜」、「含情脈脈」,但強調 X 從未拒絕或推開他。

盤問下稱不擔心短訊紀錄被發現

女僱主代表律師陳文慧盤問男僱主,指當時女兒及女僱主在客廳看電視時,他使用女僱主手機發送短訊,有否擔心被發現。男僱主稱沒有。

夫婦分別被控強姦及協助強姦

男被告陳暹德(44 歲),被控於或約於 2018 年 1 月 21 日,在元朗洪水橋洪福邨某單位,企圖強姦和強姦 X;女被告黎芷珊(32 歲)則被控於或約於同日同地,協助和教唆陳暹德強姦,以及猥褻侵犯 X。兩名被告分別由大律師林芷瑩及陳文慧代表。

HCCC 1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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