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造成 168 人死亡,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昨日(29 日)問責請辭,惟其餘三名涉事局長未有下台。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被追問會否請辭,他稱會按特首要求在崗位上全力以赴,稱「自己唔重要,社會重要、香港重要、國家重要」。
對於獨立委員會報告點名指消防處有缺失,鄧炳強稱報告亦有高度肯定奮不顧身的前線消防員,他提及有消防員犧牲時一度哽咽,又形容消防處有不完美或「分工太仔細」,但已作大量改善工作。
鄧炳強:自己唔重要、國家重要
昨日公布的獨立委員會報告,點名指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屋宇署、消防處及勞工處 4 個部門都有缺失,但保鄧炳強、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勞福局局長孫玉菡三人均未請辭。
在今日的改革措施記者會上,鄧炳強發言時再次向災民及廣大市民道歉。他指特首已經向政治團隊提出兩項要求,包括要求在各自崗位上全力以赴,並吸取教訓落實以結果為目標,他會按特首要求在崗位上全力以赴。
被問有否考慮請辭,鄧炳強回稱會按行政長官的要求,在崗位上全力以赴。被一再追問請辭問題,鄧炳強表示,「我自己係唔重要,最重要係特首作為政府首長,特首指示我哋係要跟從去做,自己唔重要,社會重要、香港重要、國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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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一周年容市民獻花?
鄧炳強:無呢方面資料
對於獨立委員會報告點名指消防處有缺失,鄧炳強一度哽咽,指報告亦有提及大火當日,奮不顧身投入滅火及救援行動的前線消防員作高度肯定,讚揚他們展現英勇精神,甚至付出沉重代價犧牲。
鄧炳強又引述報告指,消防處在獨立調查中展現高度合作,消防處處長等高層在聽證會上沒有掩飾,主動提出多項改革措施,「當初可能我哋有啲嘢做得唔完美,或者分工時唔同部門太仔細,或可能根據以往做法、無睇到背後原因,呢啲其實消防部門已經喺過往日子,做咗大量改善工作。」
被問會否舉辦大火一周年的紀念活動,及容許市民獻花,鄧炳強僅指「我無呢方面嘅資料」。
丘應樺:樓宇維修圍標刑事化
在打擊圍標方面,鄧炳強指,會從修訂法例、統籌執法、前線預防三大方面入手,推行改革、堵塞漏洞,全面嚴打樓宇維修工程圍標及圍標集團的犯罪活動。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丘應樺指,政府將修訂《競爭條例》,將涉及樓宇維修的圍標刑事化,並將新的刑事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廉政公署條例》,加強執法部門搜證權力及阻嚇力。
他指現時《競爭條例》對圍標行為僅有民事規管,今次《競爭條例》修訂建議,將圍標、合謀定價、瓜分市場及限制產量的 4 類行為定為刑事罪行。新設的刑事罪行最高刑罰為 10 年監禁、罰款 1000 萬元或違法所得之 3 倍等。新例只會聚焦樓宇維修工程招標,而不是將各行各業的反競爭行為刑事化。規管範圍不只包括工程承建商招標,亦包括前期委聘顧問等。
丘應樺指,亦會優化現有《競爭條例》下民事制度,改革不限於樓宇維修工程,民事罰款上限提高至800萬元、違法所得之 2 倍等。當局亦會修例處理競委會過去的舉證困難,提升競委會的執法效能。

鄧炳強:圍標集團有組織、有計劃
鄧炳強指,圍標集團是「有組織、有計劃、有高度隱密性」的違法集團,政府要用更強的法律工具應對。新的刑事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內的指明罪行,令執法機關可以動用 4 項權力,包括俗稱「證人令」的提交資料令,讓律政司司長可向法庭申請命令,要求相關人士回答問題或提交資料,違者可判囚 3 年及罰款 50 萬元;第二是「提交物料令」,讓律政司司長或授權人士,向法庭申請命令,要求相關人士提交物料,違者可判囚 1 年及罰款 10 萬元。
第三項權力是加重刑罰,法庭可因應案情嚴重性、對社區造成損害性、普遍性,大幅加重刑罰;第四是「沒收令」,可追討犯罪分子透過嚴重非法活動的所得,包括現金、物業、股票等資產。任何人若知道或懷疑任何財產是犯罪得益,都有法定責任盡快向授權人士披露。
鄧炳強稱,將會成立「打擊樓宇維修工程圍標聯合特遣隊」,特遣隊由他親自統籌,成員包括警務處、廉政公署及競委會。特遣隊綜合會各部門執法權力主動出擊,提升行動效率、執法效能,加強三個部門情報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