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宏福苑業主出售業權期限早前屆滿。有居民向《法庭線》表示,收到房屋局信件,指「特設銷售計劃」的攪珠程序將於下周二(15 日)早上 11 時 30 分進行,就 6 月 30 日、8 月 31 日兩批申請分別攪珠。
信件指,只要業主在選樓環節結束前簽署《買賣協議》,仍會獲邀選樓。局方舉例,若一名業主原定 10 月 5 日選樓,但尚未簽署協議出售業權,當日不會獲邀選樓。該業主於 10 月 7 日簽署協議後,則可獲安排翌日選樓日「補籌」,優先於當日原定選樓的其他業主選樓。
網上直播 9.15 攪珠
據居民提供的房屋局信件,指政府已預留房委會及房協,合共 10 個發展項目、超過 4,400 個單位,供已向政府出售宏福苑單位業權的業主選購或「樓換樓」。
信件指,「特設銷售計劃」的攪珠程序將於 9 月 15 日早上 11 時 30 分進行,整個攪珠過程會在網上直播,攪珠結果及選樓次序亦會於當日下午,上載至網頁。
兩批次申請者分別進行攪珠
信件提到,「特設銷售計劃」的選樓先後次序,將按政府接獲宏福苑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日期分批而定,即 6 月 30 日及 8 月 31 日,同一批次內的申請者,依據攪珠結果排列選樓次序。
信件指,房屋局會就兩批申請分別進行公開攪珠 ,決定申請者所持有的申請編號最後兩個數字的先後次序,然後以電腦根據攪珠結果,把最後兩個數字相同的申請者再以電腦隨機排列申請者的次序。
信件續指,預計 9 月底開始選樓,房屋局將會按選樓次序,分批發信通知攪珠結果,以及邀請合資格申請者在指定日期及時間,前往觀塘綠置居銷售小組辦事處出席選樓環節。
已交信未簽協議仍可攪珠
信件指,如業主已交回「收購建議信」,但未簽署《買賣協議》,業主仍可按其所屬批次參與攪珠,不過業主必須在法律上,確認向「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單位業權,以及完成簽署協議,方會獲邀選樓。
若業主未簽署協議,但只要他們於「特設銷售計劃」選樓環節結束前,完成簽署協議,仍會獲邀選樓。
信件舉例,若業主原定選樓日期為 10 月 5 日,但屆時尚未簽署協議出售業權,該業主將不會獲安排於當日選樓。如該業主於 10 月 7 日完成簽署協議,則可獲安排於其後一個選樓日、即 10 月 8 日「補籌」,即優先於當日原定選樓的其他宏福苑業主選樓。
若同一日有多名「補籌」的宏福苑業主,則依其原有選樓次序號碼以排列當日選樓次序。
未轉讓業權 選樓階段只會預留單位
另外,如果業主仍未轉讓業權,在選樓階段只會為業主「預留」計劃下的新單位,待業主完成簽署轉讓契約、並將單位業權轉讓予公司後,房委會及房協才會與業主簽訂購買新單位的《買賣協議》或《臨時買賣協議》。
信件指,總括而言,業主能否於「特設銷售計劃」簽署《買賣協議》購買新單位,均取決於業主是否已完成簽署轉讓契約,並將其單位業權轉讓予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