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法團前委員江祥發及其妻子,被指於 2022 年虛報其室內設計公司銷售及營業額下降,詐騙「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約 33 萬元貸款,被控欺詐等 3 罪,周二(6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應控方要求,批准修訂控罪詳情,及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辯方稱希望審訊以中文進行,並保留不在場證據,另已知會兩被告申請法援的權利。案件將在 10 月 27 日在區院再訊,官另准兩人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宏福苑法團前委員江祥發及其妻子,被指於 2022 年虛報其室內設計公司銷售及營業額下降,詐騙「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約 33 萬元貸款,被控欺詐等 3 罪,周二(6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應控方要求,批准修訂控罪詳情,及轉介案件至區域法院。辯方稱希望審訊以中文進行,並保留不在場證據,另已知會兩被告申請法援的權利。案件將在 10 月 27 日在區院再訊,官另准兩人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造成 168 人死亡的宏福苑大火,大維修承建商宏業被控誤殺、串謀詐騙等罪。債權人針對宏業及另一公司永順提出清盤呈請,案件周三(23 日)於高等法院處理。債權人一方提到,永順為宏業的外判公司,而兩間公司分別欠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300 萬及 229 萬元。
債權人為陳艷,債權人一方申請押後案件,提到破欠基金擬申請取代陳艷成為本案債權人。聆案官何展鵬把案件押後至 11 月 11 日再訊。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造成 168 人死亡,數千居民受災,政府及社福機構發放援助金。38 歲男子涉冒充災民騙取援助金,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案件周四(10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辯方庭上確認被告擬不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押後案件至 11 月 25 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審訊文件。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條件更改為現金 3,000 元、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在報稱地址居住。
大埔宏福苑業主出售業權期限早前屆滿。有居民向《法庭線》表示,收到房屋局信件,指「特設銷售計劃」的攪珠程序將於下周二(15 日)早上 11 時 30 分進行,就 6 月 30 日、8 月 31 日兩批申請分別攪珠。
信件指,只要業主在選樓環節結束前簽署《買賣協議》,仍會獲邀選樓。局方舉例,若一名業主原定 10 月 5 日選樓,但尚未簽署協議出售業權,當日不會獲邀選樓。該業主於 10 月 7 日簽署協議後,則可獲安排翌日選樓日「補籌」,優先於當日原定選樓的其他業主選樓。
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因應 7 月業主大會通過議決,周三(2 日)晚上再舉行特別業主大會。
會上不少居民關注到屋苑的保險問題,質疑大火後仍要支付屋苑保險費的做法不公。多名居民亦批評合安繼續在業主大會上「遊花園」,未能回應安排再上樓等問題。就政府早前公布,有 99.1% 戶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多名業主則感嘆,是在死線之下不情不願賣業權。
宏福苑業主大會 合安新簽升降機保養合約遭居民質疑 指12.13前再開會
騙徒冒認宏福苑大火災民在網上請求金錢援助,至少 4 人受騙報警。32 歲男子承認為賺取外快出售 Alipay 戶口,戶口被用作處理約 6.5 萬元款項。他被判囚 11 個月、罰款及賠償。高院暫委法官張潔宜早前判他刑期上訴得直,減刑至 7 個月。
官周三(2 日)頒判詞指,被告的刑責並非同類型罪行中最嚴重,原審裁判官判刑明顯過重,下令刑期下調至 7 個月。官提到,被告向警方報稱戶口遭人盜用,而沒有坦承將出售戶口,認為此舉並非「自首」,反而是「欲蓋彌彰」,不會就此減刑。
大埔宏福苑五級火造成 168 人死亡,數千居民受災,政府及社福機構發放援助金。38 歲男子涉冒充災民騙取援助金,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案件周五(31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自行應訊,指上星期才知悉未能找到律師代表,提出押後案件,候申請當值律師服務。官反駁「請唔請到唔係咁遲先知」,強調今次是被告獲律師代表前,最後一次押後,批准押至 9 月 10 日再訊,指屆時必須答辯。被告續准保釋。
共六輪的宏福苑大火聽證會早前已完結,委員會陸續上載各證人供詞至網頁,包括未有到場作供的區議員黃碧嬌,以及宏業兩名董事侯華建與何建業。何建業否認參與圍標,指媒體形容宏業參與圍標,屬不實傳聞與揣測。侯華建則指,宏業在投標期間嚴守競爭及保密原則,與其他入標公司相熟或曾合作,在業界屬常見,無不當合謀。
至於消防系統被關閉,何建業指由管理公司監管,從未獲告知系統失效;宏業雖設禁煙規定,但不可能時刻監管工人。他又指,建築物料由外判商採購,完全不知棚網及發泡膠板易燃。惟翻查聽證會證供,二判負責人稱何曾指明不用購買阻燃棚網,更指「叫你訂就訂,唔使講咁多,訂阻燃網都得,我唔會找數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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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發言人周一(13 日)表示,網上傳言政府成立的「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是「隨時會破產的空殼公司」,說法絕非事實,「不排除個別人士別有用心,混淆視聽,作出惡意中傷,政府必須嚴正澄清。」
局方又指截至上周五,已與超過 550 位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其中兩單位已完成轉讓手續,政府已向業主發放款項。局方指,接受政府收購的業主若最終未有在「特設銷售計劃」購買單位,可在私人市場選擇單位,同時可獲資助出售房屋的「綠表資格」兩年。
三名工人涉在宏福苑進行加固工程期間,進入宏泰閣偷取價值約 9 萬元首飾,周一(29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批准控方申請,押後至 7 月 27 日再訊,以等候律政司完成法律意見。三位被告均無提出保釋申請,還押候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