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宏福苑聽證會Day18 消防副處長:大火史無前例 未升五級火前已調動6倍人手

實時更新|宏福苑聽證會Day18 消防處消防區長、副處長今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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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居民質疑為何沒使用緊急警示系統:「走唔到咪仲嚇親」

會上提及,大火當日消防沒使用緊急警示系統通知居民離開,陳慶勇解釋憂慮或引起居民恐慌,以為一定要離開單位。

宏盛閣居民何小姐在場外回應指,當日起火時她正在家中睡覺,幸得朋友通知才得悉火警。何認為,「有(通知)好過冇嘅」、「一響機你都會醒啦」,並反問「走唔到咪仲嚇親,係咪先?而加死咗咁多人,咁你係咪話仲嚇親呢?」

宏盛閣居民何小姐(《法庭線》記者攝)

宏仁閣居民何先生引述會上內容指,當日火警鐘沒響起,該系統是唯一能通知居民起火的工具,批評當局「你當時係搵唔到工具⋯⋯你用好過唔用吖嘛」,並質疑「你而家死咗百幾人呀,恐唔恐慌呀?成日都話人命緊要,你點解要係咁呢,我真係唔明白。」

宏仁閣居民何先生(《法庭線》記者攝)
12:43 散會
12:36 陸啟康:委員會須檢討非批評 「你哋嘅努力市民睇到」

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孫靖乾指,消防當時在現場不知道蔓延速度?陳慶勇指不會知道,「只知道係唔尋常地快」。

孫問,現時知道單位有不同損毀情況,是基於甚麼標準評估,例如從燒毀或結構損毀角度?陳指是觀察單位內部。

委員歐陽伯權指出,當日從傳媒鏡頭見到滅火喉的數量,關注水源是否足夠。陳慶勇指,樓宇內部亦有用滅火喉,「要評估幾多條滅火喉先夠,粗略係每座 5 至 6 枝,樓梯狹窄會阻礙推進」,街井水量則足夠用於一般火災。

陸啟康最後表示,消防處在是次研訊受到「一啲批評」,但強調會將消防救火努力與防火工作分開,明白當日現場人員艱難決定,「我哋係檢討唔係批評」,亦欣賞當日設置每廈指揮,「你哋嘅努力,市民都睇得到」。

12:17 陳:現場點名後確認何偉豪身分

會上續問及消防員何偉豪的狀況,紀錄顯示,他收到宏昌閣的求助個案,但因停下協防居民而與隊員分開,最終誤入宏泰閣。陳指,有部分分區同事未必能掌握座數,確認一般消防員不會單獨進入火場。

陳慶勇憶述,他到場時何已送院搶救,他曾問負責指揮拯救行動的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對方表示聽到「mayday mayday 30 樓」,但不肯定求助者為何偉豪。陳再問與何同隊同事,何落單原因,但同事亦無法說明。陳當時擔心會否有另一同事發出求救,遂在現場點名,最終確認何的身份。陳指,事發時大廈入口仍未設指揮處,確認日後培訓會關注。陳補充指,一般會在緊貼火場而不受濃煙影響的位置設立指揮處。

12:00 大火沒用緊急警示系統 陳:怕居民收訊息以為要逃走更亂

杜提及大維修期間的樓宇比一般樓宇的火警風險大,當起火時是否應預設為二級火? 陳指大維修並非永久安排,而應急預案彈性更大,現場人員可自行評估資源調配,比硬性動員更佳。

針對大火時宏福苑的火警鐘失效,杜問,當時有否考慮以其他方法通知居民?陳指當時資源集中於為居民打開「生路」,曾派員到 3 座打開警鐘但不果,重申當時有資源調配的取捨問題。

杜再問,政府設有緊急警示系統,最終是次大火中沒有使用,據陳的證供,處方當時判斷,不宜使用系統,因為處方須與被困人士進行一對一對話,而非向公眾廣播。陳補充,一般居民聽到警鐘響起,便會盡量逃生,如見濃煙便會封好門窗待救,但如出現緊急警示,擔心有居民見到訊息後,認為一定要離開單位,可能會面對更大危險。

而緊急警示系統亦須時一小時才可發出,對現場幫助不大。杜追問,但居民可從訊息睇到內容,可更有效告知居民火警?陳指處方沒有事先預備短訊內容,當時以回撥機制與居民聯絡。

杜再問,當天最大挑戰為火警鐘失效,「今次淨返用嚟通知居民嘅工具,其實係冇嘅」,當居民窗戶被封,「話畀佢哋知有火警,選項淨返呢個工具」?陳確認。杜再指,使用緊急警示系統與消防的回撥機制並無抵觸?陳確認。

杜再問,當時通知居民火警相當重要,「有工具因為程序問題唔用,睇返轉頭,會唔會唔係好明智嘅決定」?陳解釋,不單是程序問題,而是擔心不知道居民收到訊息後的反應,如貿然離開可能更危險。

杜關注,當時最重要令大廈居民知道發生火警,如火警鐘有響,居民會知道有火警,「但可能每個人反應都唔同」?陳回應指「如果有警鐘,我有信心啲居民知點做」。

杜再指,消防處的教導為「走到就走,走唔到就留單位」,訊息簡單?陳指訊息雖簡單,但危急情況下,並非每個人都做到,所以處方用大量資源進行公眾教育。杜又提及,政府正考慮提升系統,可分區發出警示訊息?陳確認,指如將來處方要使用系統,亦要研究訊息內容,進行公眾教育。

主席陸啟康指,當時處方經考慮後才決定不使用系統,而非遺忘系統?陳同意。

11:43 消防副處長:事後回看及早升四級會有幫助

針對疏散情況,杜淦堃指,宏泰閣正門在 3 時 20 分淪陷,居民其實有 20 分鐘離開,外界關注消防可以及早疏散?陳慶勇指,當時不斷有棚架及竹枝起火、跌落,需要先「打開生路」。

杜問,其他幾座有足夠時間疏散,確保不會有傷亡?陳指,當時有兩個選項,一是集中資源控制火勢,警員到場後協助疏散;二是抽調人手疏散,但火勢蔓延得更快。陳指,當時要取捨而選擇前者,「如果用咗嚟疏散,火蔓延咗去嗰邊,更多居民唔能夠出到嚟,入火場嘅同事更危險」,事後有檢討方案。

就時任消防處副消防總長黃景文早前供稱,火警升級要過渡,「一級級咁升」。陳指,沒指引表示不可以由一級升至四級,指引要求不夠資源處理就要升級。

杜指,高級消防隊長許健安 3 時前到場,已發現火勢不小,如果 3 時半至 4 時升級,能獲得更多資源?陳稱事後來看,升三級是合適,「冇預計會咁樣打橫蔓延得咁快」。杜指,相距一段時間才升四級火,其實應否更早升四級?陳指「事後睇返,如果早啲(升級)會有啲幫助」。

11:26 小休
11:03 陳:災難級別針對全港性事故 須解放軍協助 今次大火未啟用

針對唯一沒受波及的宏志閣,陳慶勇指消防有在宏志閣天台淋濕棚網,最後知悉是風向因素未受影響。

杜淦堃提到,宏志閣居民等候求援快則 50 分鐘,慢則 9 小時;宏建閣居民快則等候 20 分鐘,慢則 9 小時。陳指,宏志閣求助個案是較低優次處理,又指每棟大廈求援情況,由每棟大廈指揮判斷。

杜又指,有人關注大火為何不是災難級。陳指現場有足夠人手,災難級是針對涉及全港性、多宗不同事故,甚至要解放軍協助。杜問,11 月 28 日火勢受控,陳停止調派人員,但現場仍有 630 名消防員?陳指,當時人員繼續向單位淋水,防止死灰復燃,亦要視察運送死者、搜索罹難居民。

杜指,是次行動時間超過 40 小時屬最長?陳指迷你倉大火行動時間更長。

10:50 消防副處長:大火史無前例 未升五級火已有該規格6倍人手 
陳慶勇
消防處副處長(行動)陳慶勇(攝:CTH)

消防處副處長(行動)陳慶勇確認,從未處理樓宇蔓延火勢情況,大火當日在 3 時 02 分被通知到場,同意是次大火是史無前例。陳指到場前,同事已疏散居民,到宏建、宏新、宏道閣開啟警鐘不果。當時大部分資源集中在宏泰、宏昌閣清除棚架等阻礙物、打開大廈生口。

他確認,當時由他將四級火升為五級火,指當時俗稱「打火」的控制火勢人手足夠,考慮到每棟樓宇已有高級人員「埋位」負責、求助個案上升、火勢持續,加上開始入黑,會導致同事視野不清晰,認為是適合時間提升指揮架構,最後在傍晚 6 時 22 分升級。

主席陸啟康問,升級不是資源問題,而是提升指揮架構?陳同意,當時已有五級火的 6 倍人手,前線同事不會增加,只是提升指揮架構。

陳又提到,有同事到火勢未控制的樓層救人。陸啟康指,看過嘉利大廈報告,消防要確保暢順通道,「救到人,落到嚟都緊要,當時消防都有冒險救人?」陳稱正確,如有煙,同事會戴好呼吸器才上去,但今次樓梯有大煙和有熱力,如每次戴了才上去,便去不到較高樓層。於是有同事冒險「頂到幾耐得幾耐」,才戴上呼吸器,希望去到較高樓層。

陳續指,原打算在 10 樓設置「橋頭堡」,讓消防員在該處戴呼吸器,「無奈當時環境太惡劣,要撤退返」。

10:20 董:天台發現何偉豪「衛士」系統 未知何時損壞

董永基又確認,部門正採購進階的消防員定位系統,可發出兩種高頻、低頻電波,以繞過障礙物,甚至可提供方向箭咀顯示距離。例如舊的系統,當距離達 23 層樓時,已收不到訊號,但新的系統則仍可收到訊號。新系統如在沒有任何阻隔下,可收到 800 米外的訊號。

至於何當日的行蹤,杜引述指何於 3 時 15 分身處宏泰閣 25 樓, 7 分鐘後於 30 樓發出求救訊號,及後有隊員於 31 樓發現他的裝備,窗戶被打破。杜淦堃問,當時判斷系統損壞,所以何由窗戶逃生?董指理解並非工具問題,指其裝備會進行「半年試」、亦有「日試」,當時何亦有進行「日試」,運作正常。董補充,何的「衛士」紀錄器被長時間浸在水中,導致其損壞,無法讀取資料。

會上展示消防人員進入火場前的入口指揮紀錄,董確認,當時入口指揮要確保同事入火場前裝置齊全、運作正常,將來會考慮引用電子紀錄板,以免出現手寫錯誤。

10:10 董:何偉豪裝備仍連著「白牌」

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問及消防面罩、擴音器及顯示屏等工具。

董永基指,顯示器可顯示氣樽存量,亦設有個人警報裝置,當同事遇險可以求助,如同事靜止超過 30 秒,會自動啟動「motion  alarm」,並發出求助訊息,而顯示器可見氣樽存量,可提示同事適時離開火場。

至於消防員定位系統(Firefighter Locator System, FLS),則於 2016 年九龍灣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大火後引入。董指裝置有接收器,當同事入火場前,要拔出「紅匙」,把「紅匙」交給入口指揮主任,便會啟動裝置,假如同事靜止不動,接收器會自動發出電波、閃燈及聲響求助。

大火中消防員何偉豪身亡,其他在場的消防隊目證供提到,他們於 11 月 27 日凌晨時分,接報要到宏泰閣天台救援,在宏泰閣 31 樓走廊發現何的呼吸器、面罩及頭盔,當中控制開關的部件損壞。董表示,該損壞情況「非常罕見」,因金屬非常堅硬,可能曾面對重大撞擊。當處方取回何的「衛士」紀錄器後,嘗試維修並讀出資訊,但不成功,資料已遺失。

會上展示何當時的裝備,可見裝備仍連著一塊「白牌」。董解釋,一般而言消防員進行火場前會把「白牌」及「紅匙」交予入口指揮,而何「好明顯佢冇經入口指揮主任」。

董永基
消防處消防區長(呼吸器)董永基(攝:CTH)
10:00 消防處消防區長講述呼吸器規格

消防處消防區長(呼吸器)董永基到場講述消防裝備。會上提及,是次宏福苑大火中,消防員使用 8 公升氣樽。董指該款氣樽由 2014 年引入,使用至 2026 年 1 月,一般可在火場使用 33 分鐘,整個系統重量為 13.5 公斤。及後呼吸器有改善,更換牌子,減輕重量,使用時間維持不變。

他確認,消防處有使用時間更久的呼吸器,但並不適用於是次火災。例如有閉路式呼吸器,使用時間可達 3 小時,但不可在高溫環境使用;或使用「孖樽」,但其負重會由 13.5 公斤增至超過 20 公斤,消防員會使用更多氧氣。加上在火場工作 33 分鐘屬相當長時間,體力消耗,會有熱衰竭風險,令消防員判斷錯誤,嚴重則會有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