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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47人案|第96日審訊 陳志全稱無意綑綁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實時更新】47人案|第 96 日審訊 陳志全開始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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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二(1日)展開第 96 天審訊,另一名被告陳志全開始作供。陳在代表大狀馬維騉主問下稱,中大畢業後在香港工作,曾與譚得志主持電台節目「馬路之友」, 2012 年當選立法會議員,其後「出櫃」承認自己是一名同志。

他供稱人民力量與民主派一直沒有協調,亦沒有「共同政治行動綱領」,甚至被指與民主派對選。陳在法官追問下進一步解釋,「我同你都無共同行動綱領,我會唔會同民建聯工聯會初選?」他提到,是由區諾軒發訊告知新東有協調會議,但他當時僅派助理出席,「因為我對初選籌備唔係好緊張」,並確認自己沒出席任何新東會議。

陳志全又指,一直認為民主派需要有一致的行動守則,「呢度唔係講緊贊成或否決某一條法例撥款,係講佢係咪盡責去開會,坐足個會,加入盡量多嘅委員會...你有幾多席係一回事,係咪積極開會係一回事,投票會係隨時會投㗎!」陳形容這是他對民主派一直的期許。

綜合全日報道:
47人案|陳志全認為35+非實贏 關鍵在於一致行動 稱任議員間民主派出席率低感無力

周一報道: 
47人案|何桂藍完成10日作供 一度質疑控方提問「好嘥時間」

16 人不認罪受審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2023 年 8 月 1 日,獲准保釋的陳志全,在 47 人案中開始作供。
16:15 陳:不會在未見法案或撥款前表明否決預算案

馬問陳,在任何時段有否講過不理內容,或予人印象要否決預算案;陳指沒有。至於陳會否否決預算案,陳表示,不會在未見到法案或撥款前已表明否決。陳另指,沒有任何人,在任何限段要求他同意,須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馬指,基本上已問完大部分問題,會再翻查資料看看有沒有遺漏,周三(2 日)再向法庭交代。

16:05 陳交代 2020 年不延任一年原因

馬問,2020 年 8 月 11 日。人大常委會通過全體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延任一年。陳確認,他於 9 月通知立法會秘書處不會留任。馬追問原因。

陳稱有兩個原因,「我參加 2016 立法會選舉,選民對我授權係做呢 4 年嘅任期,如果係 9 月 30 日之後,我繼續做落去,我係無得到選民授權,呢個係第一個原因。」

陳續稱第 2 個原因,與他今早提到對民主派失望有關,當時社會有留任或不留任的討論,指他為極少數非「主留派」,即是選擇不留任。

陳指,當時主張留任的議員認為,如果立法會無民主派,「咁政府過晒啲咩嘢都得 ,所以佢哋覺得留任有價值」。

陳稱,他當時僅接受一、兩個傳媒訪問表達想法,「你哋話留低有價值嘅議員,會唔會承諾留任會盡最大努力做到議員嘅職責呢?」陳指不重複今早所提到的內容,例如勤力準時開會等。

陳續指,「如果當其時,主張留任議員嚟講 ,我哋以前做得唔夠好,喺留任日子我會準時開會,盡能力加入所有委員會,喺議會積極發言質詢,投票唔好甩碌,可能我都會考慮留任,但傾咗一大餐無人講…」

陳又指,「我惡夢係你哋話留任,我陪你留,之後朝早 8 點半開會得我一個對住十幾個建制派,萬一我都遲到,真係無審議可以過十幾項,因為無人可以承諾咁基本嘅野。嗰時我真係好大無力感,無心戀戰可以話。我成日話反對派、就算少數派,打個比喻做到一舊石頭,可以阻到啲唔得市民支持嘅法例撥款通過,由辯論質詢畀市民知道更多內情。」

法官陳仲衡打斷問,是否需要這麼詳細的回答?陳志全其後稱,「簡單一句總結,無人畀到承諾話盡力…留任嘅時候會盡力開會,所以我選擇唔留低。」

16:00 陳沒出席抗爭派記者會 稱覺得非同一派系

馬問,是否記得何桂藍作供時提過,曾邀請陳志全出席抗爭派記者會?陳稱,「當其時何桂藍話我請佢食檸檬,我印象好模糊…朱凱廸都有問我去唔去呢個記者會,我當時都拒絕咗佢。」

馬追問原因,陳指「我認知係抗爭派祝捷會,佢哋覺得係大勝」,又指認為不是同一個派系,故沒有想過出席。陳又同意,他於初選的新東選區排行第 4 。

馬其後展示選舉主任於 2020 年 7 月 27 日向陳發出的提問信件,指陳翌日以電郵回覆。陳確認。 陳又同意,政府於 7 月 30 日宣布立法會選舉延期,陳指直至選舉宣布延期,選舉主任都未有宣布其提名是否有效。

15:55 初選首日在大圍擺街站 何桂藍附近見記者

大狀馬維騉問,休庭前播放的「快慢對對話」片段是在 2020 年 7 月 10 日發布,而 7 月 11 、12 日為初選投票日?陳確認。

馬問,上周何桂藍代表大狀 Trevor Beel 播放何桂藍於大圍助選的街站片段,法官指看到陳志全。陳同意。

陳解釋,當日為初選第一日,該位置是大圍火車站出口,有不同參選隊伍擺放街站呼籲選民投票。陳指,他當時在另一個出口擺街站呼籲選民投票,看到「好多記者圍緊一堆人,因為我有近視但無戴眼鏡,我仲問身邊嘅人係邊個,話何桂藍見緊記者,仲見到黃耀明、何韻詩喺嗰度,嗰時心諗佢哋見緊記者唔好過去,費事俾人話係攝石人。」旁聽聞言發笑。

陳又指,當時以為他們見完記者,遂上前與兩人打招呼,指兩人均為平權組織「大愛同盟」創辦人。

15:50 開庭
15:15 休庭
15:00 FB 片見陳談及 35+ 議題
陳:重點在於交代 35- 情況

馬在庭上播放譚得志 FB 影片「快慢對對話」,片中陳志全與譚得志談及 35+ 議題,其中陳在片中稱:「35+ 當然係好啦,主席又係我哋,咩惡法都可以反對反對反對,大白象工程都係反對反對反對,跟住反對財政預算案、解散立法會、特首都要下台。」

陳供稱,該段為競選宣傳影片,片中譚得志提到公眾對 35+ 有期望,亦問及 35- 的情況。陳指,他當時對能否實現 35+ 抱有很大懷疑,認為民主派取得 30 席的機會已很微。即使他於街站和片段均提及 35+ ,但重心在於 35- 的情況。

他指,初選的主題是 35+ ,故他在片中和街站都會提及 35+ ,「打個主題出嚟」。尤其 2019 及 2020 年社會彌漫著無力感,「好似做乜都無用」,故陳希望以此「鼓勵選民出嚟投票,要對峙呢個無力感」、「話畀佢聽 35+ 就有 ABCD 嘅能力,希望選民覺得議會有用、投票有用。」

陳指,不少候選人「sell 個願景,未來有 35+ 會點」,「因為 35+ 你大晒,開會又得,唔開會又唔得,話咩都得。所以 35+ 使唔使我做都得,你做佢做都得」。而他既然認為 35+ 可能性不高,「不停去講,講得太勁,好似畀緊 empty promise 唔能夠落實嘅願景畀選民。」故此他將重點放於 35- 及「sell」 業績,指 35- 下需要更多有紀律和實幹的議員。

法官陳仲衡問,為何陳志全要提到反對財政預算案,特首下台?陳稱,他只是列舉 35+ 後有能力做到的事情,「但係唔係話我會咁做,成段片個重心唔喺呢度。」

14:55 陳認為〈墨〉沒綑綁當選者要統一否決預算案

馬其後就聲明內容向陳追問,就聲明的第一點:

我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撤銷所有抗爭者控罪,令相關人士為警暴問責,並重啟政改達致雙普選。

陳稱,「相信大部分民主派都認同五大訴求㗎啦,『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迫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跟住 ABC 係舉例,如果我自己同大部分選民都支持,作為議員,當然要盡最大努力叫政府去回應五大訴求。至於否決財政預算案,係議員其中一個權力,我哋可以運用呢個權力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馬問,陳當時是否認為,這項聲明是要綑綁當選立法會者有統一立場?陳稱沒有。

至於聲明第 2 點:

我認同若支持度跌出預計可得議席範圍,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

陳稱,「第 2 點反而更加重要,因為當時已經有人話乜都無承諾過,會唔會民主黨或者有啲初選參加者,輸咗唔認數呀咁樣,呢個質疑對整個民主派唔係好健康…唔係一件好事,會導致佢哋質疑係咪出嚟投票,咁有人做呢個聯署咁樣 ,正好回應呢個問題。」馬問聲明中,陳志全、譚得志的名字先後出現,陳確認,「指佢(譚)copy 咗加埋我哋個名」。

馬問及聲明第2段:

我們認為,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乃一眾參選人之合作基礎。考慮到立場差異,此一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墨落理應無悔,否則等於失信於選民。

馬問,陳如何理解「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陳指他沒有去兩次會議,故以其代表匯報內容理解,「個共識就係搞初選、議席數目、替補機制同埋論壇。」

馬問,陳是否認為此點,是要綑綁當選者有統一立場否決預算案或草案?陳稱,「由於我被告知新東兩次協調會議並無呢樣野」,故沒有此理解。

馬其後展示提名表格,問陳如何理解聲明第二點:

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 35+ 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

陳重申,他的理解是基於出席協調會議的助理所告知,包括有公民投票、新東目標議席為 6 席、替補機制為靈童制,以及有論壇,目標是當選做議員後,會積極爭取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14:40 陳指在何桂藍 FB 首次看到〈墨〉聲明

陳志全代表馬維騉問及〈墨落無悔〉聲明,問陳是何時知悉聲明?

陳稱,他在 2020 年 6 月10 日晚看到何桂藍發布了這個聲明的帖文,遂看帖文內容,「咁睇完覺得無咩特別,無咩大問題,咁就問譚得志簽唔簽,佢就話簽」,陳於是複製帖文並張貼在其 FB 上,而譚亦稱會找義工出圖張貼在人力的 FB 。

馬稱自己沒有用 FB ,想了解意思是否貼在陳的個人 FB ?陳稱,「其實我哋呢啲政治人多數有兩個 FB,一個係個人 FB, 一個就係 FB 專頁。」

法官陳慶偉問,即陳有兩個帳戶?陳志全同意,其後解釋指個人帳戶,要成為 FB 朋友才看到帖文,專頁則追蹤就看到。

法官陳慶偉問何謂專頁,並問是否為「professional  專業」?陳志全稱不是,解釋個人帳戶不是專頁。

馬問,為何何桂藍的帖文會出現在陳的 FB ?陳認為,與 FB 演算法有關,指「我同何桂藍唔係朋友,即係 FB  上唔係朋友,可能我曾經睇過佢啲 post…叫做隨機喺我  FB 見到囉。 」何桂藍一度發笑。

14:34 開庭
14:31 被告下午入庭

還押被告入庭, 林卓廷在被告席旁與律師對話,何桂藍與何啟明閒談。另歌手黃耀明到庭旁聽。

12:25 陳:絕不綑綁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任議員期間投票考慮3原因

法官李運騰指,陳希望民主派有一致的行動守則,及共同政治行動綱領,而他及後參與初選,問及陳何時認為初選符合其所述的兩項要點。

陳稱沒有,指對初選有很大期望,但不代表不符合期望就不參選。他指,當時協調會議討論選前民調棄選機制已被攻擊,他再提出若無一致行動守則,及共同政治行動綱領則不參選,就會成為「不投」對象。

馬維騉問,基於陳的公開發言及人民力量的 FB 帖文,有否綑綁參選人進入立法會後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陳回應稱:「絕無此意,我唔會咁做,亦都唔會叫人哋咁做。」他解釋,任議員 8 年間會以 3 個原因來決定投票意向,包括提出的訴求,如過往人民力量曾與社民連一同爭取全民退保,人力亦提出「全民回水」;亦要審視預算案的條目以及當時的民意。

陳另指,印象中人民力量沒有派人出席九龍東第三次協調會議。法官陳仲衡問,人力有沒有人提過欲參選新西?陳稱沒有,但指「事後梁家聲返嚟話八掛去咗聽」。法官陳慶偉遂下令休庭午膳。

12:10 陳:民主派須有一致行動守則
「你有幾多席係一回事,係咪積極開會係另一回事」

馬其後續展示《人民力量贊成有共同政治行動綱領的初選》 FB 帖文:

《人民力量贊成有共同政治行動綱領的初選》

1)人民力量贊成有共同政治行動綱領的初選;
2)早一次會議上大部份與會者並沒有討論初選,卻提出並同意一個「無篩選」的「協調機制」,在選前以民調及實體投票讓各方「參考」,但仍容許各派繼續參選,最後以投票前數天的民調作最後參考作策略棄選;
3)人民力量認為既然最後仍以雷動形式作最後棄選決定,便不必在報名前多此一舉,意圖排除不同政見,亦不必重複當年九西初選的替補爭拗;
4)經討論後,會上各方同意協定棄選機制為最大公約數之選項;
5)人民力量重申,如各方希望進行真正初選,應努力思考並定出共同政治綱領及在議會制衡政府的一致行動守則。如果能夠成事,人民力量非常樂意參與一個完全以陣營為先、派別為後作基調的初選基制。

馬問,哪段與共同政治行動綱領有關?陳指「應努力思考並定出共同政治綱領及在議會制衡政府的一致行動守則」一句。

馬追問,行動守則有何意思?陳答,「係講做議員基本紀律操守,因為有人以為拎到 36 席就實贏啦,但只停留喺理論層面…」,又指不用 36 席,只需 30 席、 33 席都足以給予政府壓力。

陳續指,「個關鍵係呢班民主派當選議員有冇一致行動守則,呢度唔係講緊贊成或否決某一條法例撥款,係講佢係咪盡責去開會,坐足個會,加入盡量多嘅委員會…呢個係我對民主派嘅期許,但從來…」傳譯一度打斷。

陳舉例稱,「做咗 8 年議員,8 點半開會,得你一個民主派準時,面對十幾個建制派嘅時候…建制派蔣麗芸係多數派嘅時候 ,都會入十幾個委員會,民主派議員竟然入得 3 、4 個委員會」。陳又指,立法會的出席率最寬鬆, 「3 日會,一坐落去點個名就出席咗,但民主派作為少數派,出席率… 最差嘅出席率有 7 個竟然係民主派,所以你有幾多席係一回事,係咪積極開會係另一回事,投票會係隨時會投㗎!」

法官陳仲衡問,行動守則是指出席率?陳答,「係對議會參與程度,出席只係最低反映」,指民主派過去各自為政,「要求四大版塊,每個版塊一個人準時出席都做唔到,講咩抗爭…同政府角力,係要你每日積極參與先做到㗎!」

馬問,即簡單而言,共同政治行動綱領是指一些事項,如出席率?陳稱,「呢個係一致行動守則,要基於守則,共同政治行動綱領先有意思。」

法官陳仲衡問,當陳參加初選時有否提到出席率的事項?陳稱出席協調會議時沒有提出會議要求,但指他對於民主派行動守則「唔好甩咁多碌」,提出多幾個修正案等,「係我一路以嚟對民主派嘅要求」。

12:00 陳:當時認為「會運用」與「積極運用」分別不大
「積極」反而代表更著緊

馬指,根據會議紀錄,似乎有人告知陳,新東由「會運用」否決權轉為「積極運用」。陳稱是由蘇浩告知。

馬問,陳對於兩者的看法。陳稱,蘇只是提到「會上有咁嘅討論,但無話一定要去咁做」,且陳無授權蘇作任何決定。陳又指,他當時認為對於兩者分別不大,直至法庭審訊才知悉當時會上有劇烈爭拗。

法官李運騰問,是指 5 月 5 日新東第 2 次會議?陳稱,蘇當時是指兩次會議。陳又指,他在審訊時聽到,「加咗積極,好似無咁肯定,個程度低咗啲」,又指他過往認知,加了「積極」一詞,「反而表示更加著緊做呢件事」,舉例稱「政府講會考慮積極, 行多咗一步仔咁樣」,但「不論政府講考慮定係積極考慮, 都係唔會」,旁聽聞言發笑。陳欲以他最關注的性傾向歧視條例進一步解釋,遭法官陳慶偉打斷稱他明白陳的意思。

李追問,紀錄提到「新東的初選機制可能會有改變,包括由會運用(否決權)否決財政預算案轉為積極運用(否決權)否決財政預算案」一句,問是有可能會變?法官陳慶偉指,即原本已有決定,但後來有變?陳志全稱據他理解,所謂「有變」是指文件上一句,即寬鬆初選機制由 6(席) 變 6+1 (席) ,有關「否決權」的那一句反而是指另一件事。

法官李運騰問, 即有含糊的意思,但陳沒有尋求澄清?陳同意。

11:58 開庭
11:16 休庭
11:01 文件顯示初選機制新東最嚴謹
陳:民主派新東取 6 席屬奇蹟

馬展示人民力量執委會 2019-2020 年度第 19 次會議紀錄,陳志全確認會議於 2020 年 5 月 13 日舉行,譚得志、蘇浩等人均有出席,而會議紀錄準確反映會議內容。

庭上顯示會議紀錄,題為:「 2020 年立法會選舉/「黨內初選」機制」,內文提到有關各區的初選機制,新東原本用最嚴謹的方式,報名的已選定名單,但由於其他區用寬鬆的初選機制,新界東的初選機制可能有改變,包括由「會運用(否決權)否決財政預算案」轉為「積極運用(否決權)否決財政預算案」。

陳確認上述段落討論有關新界東協調會議,並指蘇浩於會上匯報協調會議之事項。

馬遂問,陳如何理解「新東原本用最嚴謹的方式,報名的已選定名單」一句?陳稱,「因為新界東喺 9 席裡面 ,攞到 6 席已經係奇蹟㗎啦…」陳欲發言時遭傳譯打斷稱「等陣先」,陳其後續指,「所以對我理解無乜好拗,咁新東應該個目標議席係 6席。雖然我知其他區會有啲唔同嘅處理方法,但嗰次蘇浩返黎匯報…」

法官陳慶偉打斷問,對陳而言 「6+1 」是「幻想」(fantasy)?陳笑稱「簡直係痴線呀,因為 6 已經係一個奇蹟嚟㗎啦,新界西係 4 呀,建制派 5 呀。即係我當時諗,喂你唔好以為你識協調你識棄保,人哋建制派都識協調,人哋個機器仲精密過你,個棄保仲精密過你, 你點可能…即係對 6 (席)有任何痴心妄想,6(席)都已經唔穩陣㗎啦。」陳說到最後一句時一度乾笑。

陳慶偉追問「棄保」意思。陳志全舉例指,例如建制派派出 4 隊出選,若得知已無勝算則會放棄最後 1 隊,「尋日打嚟叫你投鄧家彪,今日打嚟叫你投容海恩。」

陳慶偉另問及,上述人民力量會議紀錄所言,以「新東原本用最嚴謹的方式,報名的已選定名單」的意思為何?陳志全稱,「我睇返都有啲唔係好明,啲文字寫得唔係好清楚,呢度話新界東最嚴就 6 席,其他區目標議席可能係 3 (席),但有 6 隊咪較寬鬆。」

法官李運騰問,於 2016 至 2020 年立法會任期內,民主派於新界東共取得多少席?陳指共取 6 席。李聞言稱「奇蹟確實發生 (so miracle did happen)」;陳慶偉則問,是否指 2020 年立法會選舉要維持此奇蹟?陳志全指,「保持又難,其他區想複製又難。」

11:00 陳確認沒出席任何新東會議

馬指,陳在 2020 年 3 月 24 日主持的「人民主場」節目,提到支持有共同政治行動綱領的初選。陳稱,「其實嗰次節目都係跟進之前幾日喺 FB 出嘅 post。」

法官陳仲衡指,需要回答同意或不同意。陳稱,「係,因為咁正經嘅文無人睇無反應,記者都無去跟進,我哋 expect  《蘋果》寫嗰個記者都出篇文打嚟問下,無理由寫完咁唔負責任…」

法官陳慶偉即著陳聽問題,用簡單語言回答。法官李運騰問,即陳當時用共同政治行動綱領解釋其立場?陳稱,人力不是反對初選。

馬問,不爭議的是,陳沒有出席任何新東會議?陳確認,指是由蘇浩代表出席。陳又供稱,蘇有簡單向他匯報會議情況。

10:45 陳:人力與民主派無共同行動綱領

馬其後展示人民力量的 FB 帖文,題為:「《人民力量贊成有共同政治行動綱領的初選》」,馬問,此帖文與報章的報道有何關係?

陳稱,在九東第二次會議後,《蘋果》出了政壇的八卦新聞,「裡面話人力反對初選反對得最犀利」,並指因該次會議後,九東決定不進行初選,而是用選前民調棄選機制,「但嗰篇報道令人覺得人力搞破壞,搞到九東搞唔成初選」。

陳續指,當時認為有份開會人士「開完會出嚟放料畀記者。同埋想誤導記者同公眾」,且八卦新聞多人流傳,「唔知係有心人炒作,定個民意係咁」。

陳又稱,「為免以訛傳訛或日後用呢啲消息嚟攻繫我哋,所以我同有份開會嘅代表話,不如講返個事實出嚟。」

法官陳仲衡問,是指譚得志?陳稱,譚當時沒有出席,而是人力另一成員劉嘉鴻出席。

馬問,「共同政治行動綱領」有何意思?陳答稱,「呢個字人力好早期就用,法官希望我用少少時間講背景,人力過往比較少同民主派合作,因為人力出現成立係對傳統民主派不滿,所以呢班人先會走埋一齊,民主派過去逢有選舉,都想做協調工作。人力唔單只早期無參與,甚至主動同現有民主派議員對選。」陳又指,人力被指為「建制派 B 隊」,因為民主派、建制派參選,而人力亦參選,分薄了民主派原有得票,令民主派落選。

陳續說,「我記得 2012 民主黨係論壇仲話我地係『人民幣力量』」,且不與民主派協調,就沒有共同政治行動綱領,又指人力曾反對小圈子選舉,但民主黨支持政改,令超區增加 5 席。法官陳仲衡即打斷,指問題是問「共同政治行動綱領」的意思。

法官陳慶偉問,簡而言之,人力與民主派沒有共同政治行動綱領?陳稱,「我簡單用 3 句講埋佢」,陳指「只有 3 句,可以嗎?」旁聽聞言發笑。陳續稱,「當民主派話我哋唔協調,又同佢對選,我嗰時答,我同你都無共同行動綱領,我會唔會同民建聯工聯會初選?」

陳重申,民主派在選舉前一直有協調,但人力無參與亦沒有共同政治行動綱領。

10:30 陳稱區諾軒告知新東有協調會議
僅派助理出席因「對初選籌備唔係好緊張」

馬問,陳有否在 2019 年底、2020 年初聽過有人想籌辦初選?陳稱於 2020 年初聽過,指他自己身為立法會議員,且在 D100 主持節目都會將新聞做作題材,所以會特別留意網上政情八卦新聞,記得當時有人構思「搞初選」。陳在追問下稱是戴耀廷教授想籌辦初選。

至於陳是何時知悉,陳稱最先是從區諾軒處知悉,指譚得志「一直喺九龍東做好多功夫」,而大家都知悉他有意參選九龍東。陳續指,九龍東第一次會議之前,區曾發訊息給他著譚開會,指「九龍東嗰班友想開會,想搵快必」。

陳又指,區發訊息予譚後指對方沒有回覆,區於是著他問譚有否收到,形容「嗰陣正式第一次區諾軒講有初選籌備」。法官李運騰問,當時二人有同樣的政治連繫?陳同意,指兩人均屬人民力量,陳當時為主席,譚當時為副主席。

馬問,當區聯絡陳時,九東已確認會議詳情?陳稱區有提到日子,但場地未定。陳又指,他問譚後,譚稱有收到訊息,其後自行回覆。

法官陳仲衡問,當時區沒有邀請陳參加初選?陳稱沒有。馬問,當時區有否提到其他區?陳稱沒有。至於何時知悉新東的協調會議,陳指都是由區發訊告知。在追問下,陳稱是在 2020 年 4 月初知悉。

馬問,當時陳是否有意參加新東會議?陳稱,當日為星期二,他當時要在數碼港主持電台節目,「不過老實講,就算我得閒都未必會去,因為我對初選籌備唔係好緊張」,故他最終派助理出席,「我亦都係叫佢去聽下啦,有咩嘢就返嚟話畀我知」。被告席的何桂藍一度望向陳。

法官陳仲衡問,譚得志有否出席九東會議?陳稱,不知譚有否出席或去過多少次,「我問過好多人,個個版本都唔同」,又指九東第二次會議「發生咗啲事,導致有啲政情出咗報道」,他亦有主動了解。法官李運騰關注此或為傳聞證供,馬遂稱會轉問其他議題。

10:10 陳志全講述從政經過

陳志全代表大狀馬維騉開始主問。陳志全宣誓作供稱,「本人陳志全謹以至誠,據實聲明及確認,本人所作之證供均屬真實及為事實之全部,並無虛言。」他一度讀錯誓言字詞,遭法官陳慶偉打斷,陳其後重新宣誓。

陳在提問下稱,他在中大畢業後在香港工作,其後與譚得志在電台主持節目「馬路之友」,兩人在節目前已有「快必、慢必」的稱呼。

陳在提問下確認,他於 2012 年當選立法會議員,其後「出櫃」承認自己是一名同志。

另他供稱,政府成立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他當時亦有參與。他提到,小組隸屬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其中一個職能是促進香港人權狀況,而性小眾權益是議題之一,時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亦是成員。

另他供稱於 2013 年創辦「大愛同盟」的創辦人,指「呢個組織目的促進性小眾權益同教育」。他又指,「大愛同盟」創辦人包括何韻詩、黃耀明及當時的立法會議員何秀蘭等。

馬一度問及,有證供指他為最勤力的議員之一,陳稱,「其實我受之有愧」。法官李運騰質疑是否應問這個問題,法官陳仲衡亦問,為何需要證人本人確認其他人的證供?馬遂稱會問另一問題。

10:06 開庭

還押被告上午 10 時 1 分入庭,林卓廷與律師對話,梁國雄與旁聽揮手。獲准保釋的陳志全,身穿白色長袖襯衫坐在證人席上,桌上放上膠水杯。

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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