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持雙程證到港的 39 歲男子,疑於上周六(12 日)在尖沙咀警署報案室內,襲擊另一名男子,被控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案件周二(15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裁判官陳志輝將案件押後至 7 月 18 日答辯,期間被告需要還押。
控罪書指,案件由油尖警區調查隊第 7 隊跟進。被告姚高飞( 39 歲,報稱無業),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往來港通行証到港。姚涉嫌在 2025 年 7 月 12 日,在尖沙咀警署報案室內,非法及惡意對一名男子邱潔榮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被控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
KCCC180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