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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羅德泉撤交付程序報道限制 初級偵訊將公開進行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羅德泉撤交付程序報道限制 初級偵訊將公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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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鄒幸彤,2021 年 9 月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周三(17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按高等法院命令,下令撤銷《裁判官條例》第 87A 條的報道限制,時限由交付高院程序首日起計。

至於鄒幸彤要求召開的初級偵訊,控方要求閉門進行,指擔心輿論影響公平審訊。羅官認為,控方「過份擔心及謹慎」,亦「有點妄斷」,質疑若容許傳媒報道,但不准公眾旁聽,會否變成奇怪現象。

羅官強調,香港乃法治之地,法治發展相當穩健,法官及獲恰當引導的陪審團,均不會受輿論影響,最終下令初級偵訊公開進行。他又指,若期間出現任何問題,裁判官可行使酌情權,改為閉門進行、或限制人入庭。

退庭時,旁聽席有人高叫「民主會戰勝歸來」,鄒幸彤聞言轉身面向旁聽,左手高舉 V 字手勢。
官解除報道限制:已成事實

是日控方由署理高級檢控官吳加悅代表,鄒幸彤由大律師梁麗幗代表,何俊仁、李卓人則在懲教人員陪同下列席旁聽。三人出庭時均向旁聽人士揮手,前來聲援的「阿牛」曾健成先後高叫,「早晨幸彤,早晨仁哥、早晨呀人!」被告欄內,鄒對何說:「你好似瘦咗。」何點頭回應。而是次提堂有別過往,改為中文聆訊。

羅德泉裁決時指,按高等法院判詞,解除 87A 報道限制「已成事實」,遂下令取消限制,按辯方意願,時期由支聯會案交付程序首日起計。

辯方反對閉門初級偵訊

至於鄒幸彤的初級偵訊,控辯各引《裁判官條例》第 80 條,爭議法庭應否應控方要求,閉門處理。

梁麗幗指,辯方立場是初級偵訊是「默認」要在公開法庭處理,除非有任何一方希望改為不公開而提出申請,而申請理由要達至「若然公開,勢必影響公平審訊」的程度。但本案中,控方遞交的書面陳詞,「好明確無提及實際原因」。

控方要求閉門處理 稱有礙公平審訊

控方回應,辯方所指的「默認」,英文是 default ,控方理解為「預設」,認為第 80 條重點,是條文賦予裁判官酌情權,去決定初級偵訊公開抑或閉門進行,「最能體現公正原則」。吳又指,高院判詞解除 87A 報道因素,與初級偵訊訂為公開聆訊的因素,是「截然不同」。

吳加悅強調,87A 報道限制已解除,若鄒幸彤在初級偵訊作供,而證供觸及何俊仁、李卓人,因二人不會出席,變相沒機會盤問或挑戰證供,有損同案其他被告權益;加上鄒幸彤的證供,「好大機會喺社會上有廣泛討論」,必會影響公平審訊,故反對就初級偵訊公開聆訊。

官:准報道卻閉門聆訊 會成奇怪現象

羅德泉表示,「如果畀你報道,而唔畀你入嚟,會唔會變咗一個好奇怪現象?」,並指出初級偵訊的證供,按證據法不會呈上正式審訊。

吳加悅未正面回應,重申若然公開,鄒的證供無可避免會在社會廣泛討論,即使接納傳媒如實報道,也「無可避免」公眾在網上討論、批評。羅反駁指,一般刑事案亦有此情況,又指「唔想有意外發生,就唔好有人去揸車,咁係不成比例」。

控方:有礙他人向警提供資料 官不同意

吳又舉例指,假如有其他人希望向警方、控方提供證據,或因初級偵訊公開進行、內容被報道而卻步。羅德泉不同意,指「個個都知有呢件案,個個都知係呢啲人畀人告。如果咁耐,佢想提供資料俾警方,佢都俾咗啦」。

官裁初級偵訊公開聆訊

羅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指初級偵訊均屬交付程序一部分,若容許傳媒報道,卻不准公眾入庭旁聽,似乎在實際操作上,以及令法庭解除報道限制的原意,「變到毫無意義」。他又指,控方擔心公開聆訊會影響公平審訊,「有點過份咗擔心,同埋過份咗謹慎」,若法庭因此一刀切轉為閉門聆訊,「本席認為係有點罔斷」。

羅官強調,香港乃法治之地,法治發展相當穩健、成功,令人充滿信心,法官和獲恰當引導的陪審團,均不會受輿論影響。羅德泉最終裁定,初級偵訊將以公開形式進行,並強調若屆時出現問題,仍可行使酌情權,改為非公開,或限制公眾入庭。

控方證物包括 1989 年起影片

鄒幸彤的初級偵訊將在 9 月 2 日進行,鄒會有律師代表,不傳召控辯證人,但擬自行作供。

而在今年 5 月的提訊日,控方提及本案涉及 16 箱文件,以及由 1989 年起的影片,估計影片總時數超過 200 小時;另有 58 份聲明(statement)。

鄒幸彤 5 月入稟挑戰官拒撤限制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今年 2 月進入交付高院程序,但過程受《裁判官條例》第 87A 條限制,傳媒未能報道。鄒幸彤曾提出撤銷限制,被羅德泉駁回,鄒遂入稟司法覆核挑戰決定。

高等法院本月 2 日判鄒勝訴,指根據條文字眼,當被告提出申請,裁判官便「須」解除限制,沒有酌情權拒絕申請,因此有關決定屬越權,下令羅須於案件再提堂時撤銷限制。

本案被告依次為:「支聯會」、李卓人(64 歲)、何俊仁(69 歲)和鄒幸彤(36 歲),同被控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翌年 9 月 8 日違反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WKCC 363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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