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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初偵作供:認同五大綱領、中國修憲後不棄「結束一黨專政」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初偵作供:認同五大綱領、中國修憲後不棄「結束一黨專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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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剔除註冊的支聯會,與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2021 年 9 月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周五(2 日)應鄒幸彤要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初級偵訊,由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審理。

鄒幸彤表明擬不認罪,「無可能認罪,追求民主無罪,不認罪」。她在辯方主問下指,支聯會源自八九民運,終極訴求是建設民主國家,而其倡議的五大綱領是組織的「靈魂所在,身份所繫」,是「存在的理由」。

她又供稱,2018 年中國修憲將「黨領導加入憲法」,有聲音指「結束一黨專政」口號違憲,但指五大綱領「係社會嘅道德底線」,指支聯會「沒受威嚇而放棄理念」。案件下周四(8 日)續,將由辯方就案件不應交付高院審訊陳詞。

辯方另播放 9 段控方的呈堂影片,包括多年六四晚會不同環節,指印證支聯會從未煽動暴力。(見另稿

鄒幸彤初級偵訊作供:
小學時首參與六四集會

鄒幸彤早上約 11 時親自作供,由其代表大律師梁麗幗引導。鄒幸彤表示,她首次接觸支聯會,「應該要去到 90 年代初,我作為一個小學生,跟我媽媽去參與燭光晚會嘅時候」。鄒稱,她不似李卓人、何俊仁,在支聯會成立之初就參與,「調轉嚟講,我係受支聯會影響而長大嘅一代人」。

鄒稱,她的經歷也反映「支聯會點影響呢個城市嘅人」。鄒幸彤回憶,她當年參與微不足道,「我只係幾萬燭光其中一個」,其時未必認識支聯會「五大綱領」,「但知道好多哥哥姐姐為咗國家企出嚟,但俾政權屠殺,仲要抹黑佢哋存在」。

鄒:維園入面見到香港人最美好嘅一面
參與者出於「對國家、對真理嘅愛」

她形容,當時氣氛令她觸動,「係細路仔第一次感受到,咁多人共同嘅悲傷、咁多共同憤怒,好想去明白,係咩可以令咁多嘅人連為一體」。

鄒接着說,「其實喺維園入面,我覺得我係見到香港人最美好嘅一面」,「即係維園每年見到都係最友善、最樂於助人嘅人」,稱他們不介意現場擠逼、幫忙設置場地,「燭光集會本身係完全無私利可言嘅場合,嚟嘅人都係出於愛而嚟,對國家、對真理嘅愛」。

鄒又指,「堅持尋找真相嘅天安門母親,或者每一個喺維園度去企出嚟,為其他人苦難感同身受嘅香港人…都係示範咗俾我睇,點樣做一個大寫嘅人」。

鄒:支聯會源於八九民運
民運終極訴求建民主制度、國家

鄒續指,她先後在 2014、15 年當選為支聯會常委及副主席,此前曾在支聯會兼職、義工,「一直去到支聯會舊年俾政府強制解散」。

梁麗幗問,為何鄒會競逐常委。鄒表示,「你問一個人要唔要參與一個組織有好多原因,但最起碼,一定係認同呢個組織宗旨同綱領,即係五大綱領」。鄒指,五大綱領共有 30 個字,即「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

鄒解釋,支聯會源起自八九民運,「個終極訴求係咩?係希望建立民主制度、民主國家。生於嗰個運動嘅團體,唔可能忘記初心,有責任為呢個目標犧牲咗嘅同路人堅持落去」。

鄒:一黨專政不結束 悲劇將繼續重演

鄒作供指,八九民運、六四屠城,「其實係最清楚講咗畀世界聽,一黨專政嘅危害」,「我哋嘅立場係,一黨專政唔結束嘅話,其實類似嘅悲劇,只會不斷咁重演。而且事實上,亦已經重演咗太多次」。

鄒又稱,「擋喺呢個目標前最大障礙係咩?就係呢個黨國不分嘅混帳邏輯。任何真係真心追求民主嘅人,點可能去容忍到一黨專政嘅存在呢?」

鄒:2018 年修憲加入「黨領導」
支聯會不受威嚇棄理念

辯方播放鄒幸彤在 2018 年六四集會上,曾就「結束一黨專政」的意思發言,稱「不就(是)要求政黨輪替,權力還返畀人民,要求真正民主」,她當時形容要求「卑微而根本」。

播片後,鄒作供解釋,當年中國剛修憲,「將(共產)黨領導加入憲法」,其時新上任的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公開指,誰再叫「結束一黨專政」口號即等同違憲,會取消立法會資格。鄒此時笑稱「而家睇返(後果)真係輕擎」。

鄒續供稱,支聯會其後發聲明,指該訴求「係香港人咁多年嘅共同期盼,支聯會絕不會俾呢啲人嚇怕,立場上唔會有任何退縮」,亦在六四集會上重申,「支聯會仍然係支聯會,唔會因為當權者任何威嚇,而放棄理念」,又稱五大綱領「係呢個社會嘅道德底線」。

鄒:以和平、非暴力原則推動不同工作

鄒又表示,支聯會以和平、非暴力為原則,推動不同工作,包括發聲明、遊行集會,並引其中「零八憲章」已故發起人劉曉波的妻子劉霞,最終能出國為例,「無人知係點樣促致呢個結果,但如果連講出訴求空間都消失埋,咁所有呢啲訴求,更加無可能係實現到」。

鄒最後表示,「結束一黨專政,係要每個人做起,打破呢個恐懼,去挺直腰骨做人,去打破呢個思想嘅牢籠…呢個咪係支聯會一直以嚟所做嘅事情,亦都係我而家喺呢個法庭上,要做嘅事情」。

報道限制已解除 初級偵訊公開進行

案件在裁判法院處理交付高院程序。8 月 17 日,《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按高等法院命令,下令撤銷《裁判官條例》第 87A 條交付程序的報道限制,傳媒自此可報道內容。

鄒幸彤隨即要求初級偵訊公開進行,控方反對,指鄒的證供「好大機會喺社會上有廣泛討論」,必會影響公平審訊。羅德泉指,「如果畀你報道,而唔畀你入嚟,會唔會變咗一個好奇怪現象」,最終批准初偵公開進行。

3 被告僅何俊仁獲保釋

本案被告依次為已被剔除註冊的支聯會、前主席李卓人(64 歲),以及兩名前副主席何俊仁(69 歲)和鄒幸彤(36 歲)。4 被告同被控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翌年 9 月 8 日違反《港區國安法》下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一直還押,何 8 月 22 日成功在高院申請保釋獲批准。據其民主黨黨友劉慧卿指,何俊仁最近驗身發現肺部有陰影、肝及牙齒有問題,會盡快安排作全身檢查。

WKCC 363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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