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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初級偵訊作供、庭上看六四晚會片段拭淚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鄒幸彤初級偵訊作供、庭上看六四晚會片段拭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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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聯會,與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2021 年 9 月被控《港區國安法》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周五(2 日)應鄒幸彤提出,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首天公開初級偵訊,由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審理。

控方首透露,本案有 39 名控方證人,將以書面方式呈遞法庭,並視為完結控方案情。香淑嫻問鄒幸彤答辯意向,鄒幸彤回應指,「無可能認罪,追求民主無罪,不認罪。」她由大律師沈士文、梁麗幗代表。辯方表示,完成辯方案情後,或會作出要求法庭不交付本案至高院的陳詞。

鄒作供時指,首次接觸支聯會是母親與她參加六四集會,形容自己是「受支聯會影響而長大嘅一代人」,又指在集會「見到香港人最美好嘅一面」。庭上亦播放 2019 年燭光晚會片段,播畢後,鄒嘆了一口氣,靜默一會後答,「當年我哋都無估到,呢個係支聯會最後一次喺維園…最尾一次集會」,然後拭淚。香淑嫻見狀,一度問她需否休息。
鄒幸彤作供:喺維園入面見到香港人最美好嘅一面

鄒幸彤在早上約 11 時親自作供,由梁麗幗引導。鄒幸彤表示,她首次接觸支聯會,「應該要去到 90 年代初,我作為一個小學生,跟我媽媽去參與燭光晚會嘅時候」。鄒稱,她不似李卓人、何俊仁,在支聯會成立之初就參與,「調轉嚟講,我係受支聯會影響而長大嘅一代人」。

鄒又供稱,她的經歷也反映「支聯會點影響呢個城市嘅人」。鄒幸彤回憶,她當年參與微不足道,「我只係幾萬燭光其中一個」,其時未必認識支聯會「五大綱領」,「但知道好多哥哥姐姐為咗國家企出嚟,但畀政權屠殺,仲要抹黑佢哋存在」。

她形容,當時氣氛令她觸動,「係細路仔第一次感受到,咁多人共同嘅悲傷、咁多共同憤怒,好想去明白,係咩可以令咁多嘅人連為一體」。鄒接着說,「其實喺維園入面,我覺得我係見到香港人最美好嘅一面」,「即係維園每年見到都係最友善、最樂於助人嘅人」,稱他們不介意現場擠逼、幫忙設置場地,「燭光集會本身係完全無私利可言嘅場合,嚟嘅人都係出於愛而嚟,對國家、對真理嘅愛」。

鄒又指,「堅持尋找真相嘅天安門母親,或者每一個喺維園到去企出嚟,為其他人苦難感同身受嘅香港人…都係示範咗畀我睇,點樣做一個大寫嘅人」。

首披露控方證物 包括六四集會片段、場刊

控方 2022 年 5 月曾指,本案證物包括支聯會自 1989 年起影片,但沒提及具體內容。是日初級偵訊,首度披露涉案片段包括至少 11 條支聯會維園六四燭光晚會的開場片段或現場片段,另有相關集會場刊。

辯方表示,鄒作供時會引用相關證物,以證明集會七大環節中「無一個環節鼓勵人使用暴力」。鄒早上作供期間,先後引用 1997 至 98 年集會場刊,以及 2001 年、2019 年集會開場前片段,及 2014 年獻花片段。

庭上重播支聯會集會片段
鄒拭淚哽咽 官問需否休息

庭上播放的 2001 年開場片,含多條新聞片段,由 1989 年 5 月北京發生追悼胡耀邦、百萬遊行,到趙紫陽探望絕食學生,指「你們應該健康的活着」,再到李鵬宣布戒嚴、香港舉行「民主歌聲獻中華」集會,以至 6 月有人在天安門廣場指「頭可斷、血可流、人民廣場不可丟」,及「 6 月 4 日軍隊鎮壓」。

另有多條採訪片段,其中司徒華指,「有人叫我唔好對六四咁執着,我話假如香港無咗支聯會,無咗紀念六四嘅活動,就等於無一國兩制」。播畢影片,鄒幸彤繼續作供,指播片是集會前,「帶返成個場去返我哋要講嘅呢件事」,隨即語帶哽咽,「呢啲新聞片段,係有需要畀最多嘅人睇到、傳播,而唔可以就咁消失」。

接着播放 2019 年開場片,內容相若,但多了香港民主運動片段,背景音樂是歌手李志的《廣場》,歌詞反覆提及「如今這個廣場是我的墳墓」。播畢後,鄒嘆了一口氣,靜默一會後答,「當年我哋都無估到,呢個係支聯會最後一次喺維園…最尾一次集會」,然後拭淚。香淑嫻見狀,一度問她需否休息。

控方質疑辯方屬「藉法庭播給公眾」
官問屬控方證物為何不適合播

待播 2014 年集會獻花片段,片中主持連番說出「六四死難者」姓名及死因。期間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突站起打斷,指看不到庭上播放片段與檢控有何相關性,「唔覺得喺法庭場合,要不斷聽埋呢啲…」。

官反問,「想向你澄清,呢啲片係咪控方證物一部分」。張同意。官續問,「既然係控方證物,點解你覺得唔適合係庭上播放?」張表示,覺得片段有不恰當言辭,形容是程度問題,建議改用謄本,若法庭認為謄本不足,再行播片。

張續指,會關注鄒幸彤是否「藉法庭為平台播片給在場公眾看」。官指,「呢啲證據係控方依賴嘅證據」,認為辯方可播放控方證供作證。

報道限制已解除 初級偵訊公開進行

8 月 17 日,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按高等法院命令,下令撤銷《裁判官條例》第 87A 條報道限制,傳媒自此可報道本案交付高院程序內容。

鄒幸彤隨即要求其初級偵訊公開進行,被控方反對,指鄒的證供「好大機會喺社會上有廣泛討論」,必會影響公平審訊。羅德泉指,「如果畀你報道,而唔畀你入嚟,會唔會變咗一個好奇怪現象」,最終批准公開。

3 被告僅何俊仁獲保釋

本案被告依次為「支聯會」、李卓人(64 歲)、何俊仁(69 歲)和鄒幸彤(36 歲),同被控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翌年 9 月 8 日違反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三名被告一直還押,何俊仁則在本月 22 日成功在高院申請保釋。據其民主黨黨友劉慧卿指,何俊仁最近驗身發現肺部有陰影,遂申請保釋到外作全身檢查。

WKCC363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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