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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4 被告先後完成交付高院 獲保釋何俊仁首度坐被告欄外應訊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 4 被告先後完成交付高院 獲保釋何俊仁首度坐被告欄外應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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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周三(14 日)第五次作交付高院的提訊日。《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正式交付首 3 名被告至高院審訊。第四被告鄒幸彤上周完成初級偵訊後,已被交付高院。本案由 2022 年 2 月 14 日首次提訊日起至今 7 個月,終完成交付程序。

8 月獲高院批准保釋的何俊仁,首度坐在被告欄外的被告席。李、鄒從羈留室步入庭時,旁聽席先後高叫「人哥!」、「幸彤!」,二人揮手回應。鄒一度問旁聽,「你哋食咗飯未呀」。

退庭時,何俊仁靠往被告欄和李卓人對話,李作打氣手勢。李、鄒離庭時,何用掌心貼住玻璃欄,目送二人。支聯會前常委徐漢光、陳多偉,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等人到場旁聽。
支聯會沒答辯 按條例視作不認罪交付審訊

首被告、已被剔除註冊的支聯會,由破產管理處委聘的大律師林芷瑩代表。《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由於支聯會在答辯時保持緘默(remain silence),故按條例會視為不認罪,連同在 2022 年 5 月 31 日,表示擬不認罪的兩被告,即何俊仁、李卓人,一併交付高院審訊。

鄒幸彤已率先在上周五(9 日),在初級偵訊完成後中,被《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裁定證據足以交付高院審訊,下令交付。

官提醒若傳不在場證人須提前通知

羅德泉並提醒辯方,若須傳召不在場證人(alibi witness),需在開審前 10 日提前通知法庭及控方。

本案 4 名被告依次為:「支聯會」、李卓人(64 歲)、何俊仁(69 歲)和鄒幸彤(36 歲),他們 2021 年 9 月被控,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9 月 8 日,違反《國安法》下的「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

被告何俊仁 2022 年 8 月 22 日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他周三(14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被正式交付高院審訊。圖為何離開法院。
WKCC363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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