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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研訊|女兒隔離後六旬婦獨留家亡 傳染病專家同意及時送院治療新冠 或可避免死亡

死因研訊|女兒隔離後六旬婦獨留家亡 傳染病專家同意及時送院治療新冠 或可避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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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糖尿病及高血壓等長期病的 62 歲婦人,因女兒確診而被列作密切接觸者,不准離家。她獨留在家超過兩日,仍未獲衞生署安排送往隔離設施。親戚最後於婦人女兒被送往隔離第 4 日後報警,發現她倒斃家中。死因庭周一(6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五天研訊。

傳染病學專家指,死者患有糖尿病及冠心病,加上其他健康問題,令其死亡風險較一般感染者高 2.55 倍。他在研訊主任詢問下同意,若能及早送院治療新冠,或能減低出現併發症、避免事主過世。他又指,長者感染 2019 冠狀病毒病的病徵一般不明顯,一般藥物可舒緩病徵,但未能治療新冠病毒。

最後一名證人已完成作供,案件押至周二(7日)由法官周慧珠總結證供及引導陪審員。
傳染病學專家:若及時送院可予適當治療

醫管局傳染病中心醫務總監曾德賢,以傳染病學及內科專家身分作供。他指,死者同時患有糖尿病及冠心病,需每日服用 3 種口服藥和注射胰島素,會令其死亡風險大增。而死者為 60 歲以上、有高血壓及痴肥,綜合各種因素令死者的死亡風險, 較一般感染者高 2.55 倍。

曾指,在 2020 年尾時有 3 種治療 2019 冠狀病毒病的方法,分別為使用瑞德西韋 (Remdesivir )、地塞米松 (Dexamethasone)以減低肺部發炎,及以抗凝血藥治療以阻血管阻塞。他在研訊主任詢問下同意,若死者在 12 月 11 日前送院,醫院能提供適當治療方案予死者,或能減低出現併發症或避免死者過世。

曾指出,長者感染 2019 冠狀病毒病的病徵通常都不明顯,如疲倦、作嘔等。對於在死者的驗屍報告中驗到收鼻水藥物,曾表示一般藥物可有助舒緩病徵,但未能幫助治療2019 冠狀病毒病。

衞生署代表:事發時面臨連串「不能預計重大事件」

衞生署代表陳詞時先向死者家屬致以最深切慰問,指署方工作小組本來於 12 月 13 日聯絡事主,將她送往檢疫中心,當時本港疫情正發生一連串「不能預計重大事件」,工作小組每日須處理逾百檢疫令個案。而署方自 2020 年 11 月尾第 4 波疫情爆發起,已作一系列改善措施,包括將工作小組增至 24 小時服務,並承諾在 24 小時內將密切接觸者送往檢疫中心等。

署方代表指,事發時對 2019 冠狀病毒的了解不多,未有大量數據可依賴。本港至 2021 年 2 月才推行疫苗接種,強調現今情況與事發時不同。

女兒早前指母患高血壓、糖尿病

死者呂淑嫻的女兒趙海鈴於 2020 年 12 月 8 日確診感染新冠病毒,翌日被送往亞洲博覽館隔離檢疫。同住母親患有高血壓、膽固醇、糖尿病及腎病,須每天注射胰島素及服藥,而且行動不便。母被列為密切接觸者,但隨後兩天衞生署仍未安排隔離,其女兒未能聯絡死者。警方及消防於 12 月 12 日接報,破門入屋發現死者已離世,終年 62 歲。

CCDI-367/2021(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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