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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署前活動助理涉用假醫生紙騙病假 認2罪 准保釋8.9判刑

民政署前活動助理涉用假醫生紙騙病假 認2罪 准保釋8.9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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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歲民政署前活動推廣女助理涉於去年 7 月,先後 2 次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醫生證明書,以誤導民政署並獲得病假。廉署調查後,發現醫生在證明書開出的日子,並未為被告診症,遂起訴她 2 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

案件周三(26 日)於屯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承認 2 項控罪,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下令被告須交回當日薪金,即 418.52 元予法庭,並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9 日判刑,期間被告保釋候判。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 2022 年 5 月感染了新冠肺炎,其後傳染至全家人,包括被告的外婆。外婆其後痊癒,但於 6 月因年齡及身體問題離世。在 7 月時,被告感心情低落,思索親人離世會否與她傳染了肺炎有關,而被告案發當日的確有身體不適,但就用了愚蠢的方法處理。
案情:涉用假醫生紙呃病假

被告張倩瑜(26 歲)被控兩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她在案發時以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於民政署,於元朗民政事務處擔任活動推廣助理,每月享有 3 天有薪病假。

案情指,被告向上司申請於 2022 年 7 月 4 日放病假,並提交一張看來是由一名政府醫生發出的醫生證明書副本,但未獲接納。及後當被告被要求提交正本時,她聲稱正本已遺失。她其後再提供一張,看來是由一名私家醫生於同日發出的醫生證明書正本。

廉署調查後,發現開出證明書的兩名醫生於 2022 年 7 月 4 日並沒有為被告診症,亦沒有為她開出醫生證明書,被告涉嫌誤導民政署該兩名醫生建議她放病假。

TMCC97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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